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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形而上学(2)---哲学与艺术

(2010-04-17 19:58:35) 下一个

哲学与艺术有一个非常相似的地方:它们都与现实生活既好象很近,又好象很远。近到了好象无处没有哲学无处没有艺术的地步;远到了对普通人来说那好象都是哲学家或艺术家们的事,与自己无关,主要是因为它们都让普通人觉得难以理解。

今天人们已习惯于将人类的文明按照它们所应对的自然与社会实践的内容种类的不同而进行分门别类。比如,烹饪学是关于饮食料理的,体育学是关于身心运动的,数学是关于存在的数字及几何关系的,等等。而哲学与艺术之所以分成两类主要也是按照其各自所涉及的客观存在的对象范围的不同来进行的。

不过,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这样思考存在与文明之间的关系:如果人类从来没有存在过,那么尽管自然界仍然会有可以被人类认为是有哲理的存在也仍然会有可以被人类认为是艺术的存在,不会也不需要有哲学与艺术这两门分别开来的学科的存在,自然只是按照其自身一切的进程来进行发展而已。也许很多读者会认为这一点是毫无意义的大实话:人类的文明当然是因着人类的存在而存在的。这是没错的,不过我这里想要说的是,通过这个简单的大实话,我们起码可以看到一个常被人们忽略的大实道理:对人类文明的分类并非完全是因为文明所涉及的内容所具有的特点的不同的,而同时也是因为这些文明所服务于的主体---人本身对文明的理解的需要,这是因为文明的分类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便于人们掌握运用和发展文明。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有些纳闷这与我们理解哲学和艺术有关吗?如果人们仅仅想要从专业学科的分类来看待哲学与艺术的不同,那么我这里关于文明的分类的讨论可能都是废话。但是,如果读者对于哲学与文明之间的分别与关系对人类文明的深层影响以及如何可以对之加以理性的运用感兴趣的话,那么我上面那段对于文明的分类的讨论就可以作为下面进一步讨论的序曲了。

现在接着前面谈到的文明的分类不单是因为文明所涉及的内容的不同而且也是因为文明的主体----人的理解掌握与运用文明的本能特点而决定的这一点,来看待哲学与艺术的区别与关系。如果我们从文明的主体---人的特性而不是文明所反映的客观对象来看待文明的分类特点时,我们会发现,哲学与艺术的一个根本的不同点是:哲学是依赖于语言的思维,而艺术是不依赖于语言的思维。

如果你能够同意哲学的基本特点是依赖于语言的思维,而艺术的基本特点是不依赖于语言的思维的话,那么你会惊讶地发现,你其实也很容易同意一切需要语言的思维其实都与我们所说的哲学有关,所以可以归为哲学类,而一切不需要语言的思维其实都与我们所说的艺术有关,所以可以归为艺术类。

我们知道,A与非A的和集一定是所有,所以需要语言的思维与不需要语言的思维一定是所有的思维!这样一来,当我们从文明的主体---人的特点,而不是从文明所反映的客观对象来认识到哲学与艺术的这个不同点的时候,我们会非常惊讶地发现:如果要把整个人类文明分为最基本的两类的话,那就是哲学与艺术,而且这种划分具有逻辑上的普适性。

我们现在已经可以从逻辑上看出人类文明可以被分为哲学与艺术这两个基本类来。但是,生活的现实又使我们很难直接感受到存在着泾渭分明的两类基本文明,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在生活的现实中,哲学与艺术并非是截然分开的两类,而是彼此缠绕共同存在于生活的每一个方面的每一个进程之中的。

比如,当艺术家们进行艺术创作或表演的时候,他们不但可以采用前人流传下来的可以明文书写的技巧,而且可以自己总结出各种技巧并将之书写成文。当艺术这样转化为语言的时候,它们已经成为了关于艺术的哲学,而不是纯艺术了。但是,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关于艺术的理论书籍与文章,在人类的已经历过的任何一个时代,都有与众不同的出类拔萃的艺术精英和大师,那是因为艺术家们在创作时,并非完全按照可以用语言来论述的技巧来进行的,而是同时凭着自己的非语言的直接的感觉来进行的,这部分非语言的直觉的感觉就是我前面谈到的人类文明的两个基本类中的那个纯艺术的部分。可见,在艺术家们的创作和表演的过程中,通常是有语言的哲学性思维和非语言的艺术性思维同时存在发生效应的。

其实,不但是艺术家们的创作与表演是这样的,而且人类的一切活动,不论是工程科技还是社会人文的活动,都是哲学与艺术的共同相伴的过程。前端物理学家的研究是这样的,体校的小运动员的学习训练也是这样的。没有一样思维活动是完全可以用人类的语言来清楚地描述的,总是带有一部分常被俗称为天分的艺术性特质在起作用;同样也没有一样传统地被认为是艺术性的活动是不能产生可明确地用语言来表达的技巧的。我曾经听过一位艺术学院的学员讲过这么一个故事:在她们进入纽约某名牌大学表演艺术系的第一天的欢迎会上,她们的系主任对她们说:恭喜你们从此告别表演艺术。后来她们才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是:专业的表演艺术家往往是依靠各种各样已经成文的技巧。因此在他们那里,表演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了表演技巧而不是普通人所感觉到的表演艺术了。

所以,从逻辑上说,人类的一切文明活动可以分为哲学与艺术这两类;而从实践上说,这两类文明总是相伴相随在人类的一切文明活动之中的。那么我们再从文明的发展过程来看哲学与艺术这两类基本的文明各自起的是什么样的作用呢?当我们从文明的主体---人,而不是文明的客体将文明分为需要语言的思维(哲学)和不需要语言的思维(艺术)这两类之后,我们会再一次惊讶地发现,哇,中国古代的哲人老子在2500年前就对哲学与艺术在文明的发展过程中的各自作用作了非常明确的描述:“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缴”(《道德经》第一章)。老子在论述了人类的文明起始于用语言来描述客观世界之后,写出上述这句话的。它的意思是说,人类对客观的认识都是起自于非语言(常无)的思维,在这个阶段,由于我们还没有给客观对象起名字,所以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客观对象,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它的存在和影响(妙);当我们对客观对象的感觉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我们就会给它起名字(常有),从而可以用语言来描述它的特征并同时也知道了这个名字或相关语言的局限(缴)。所以,老子的这段论述告诉我们,文明发展的过程往往是艺术转化为哲学的过程,而哲学反过来也可以指导艺术的提高与发展。

在讨论了哲学与艺术的这些关系之后,可能有的读者会问:整这些有啥用?能管饭吃吗?well,整这些或许是不能直接管饭吃,但是就象我在前面一篇《生活中的形而上学(1)》所讨论的内容可以具有广泛的社会实践应用(当然,需要先能够看出这一点来J)一样,也正如一般性的形而上学的思维往往都可以有广泛的社会实践的应用一样,这里对于哲学与艺术的关系的讨论同样也可以有广泛的社会实践的应用,关键看你如何来理解和看待它。比如,对于哲学与艺术的基本分类在人类文明中所起的作用的明确的认识可以对于理性地调整人类的教育方法和政府的教育方针起到指导作用:明确地认识到人类的一切文明过程都含有哲学与艺术两个因素,就可以有意识地调整对每一门学科的哲学方面的教育与艺术方面的教育的策略,也可以帮助发挥学生在两个方面的独特性以及发展潜力。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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