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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反革命案的前前后后

(2008-08-19 02:33:46) 下一个
扬帆反革命案的前前后后(魏敬民)(转载) 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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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罪何妨絮絮论
     ---- 扬帆反革命案的前前后后
魏敬民

  扬帆,建国后上海市第一任公安局长。因为在1939 年曾经向中央反映过江青的历史,建国后不久,即受到了江青的报复而成为“潘扬反革命集团”主犯。

  前后受了二十几年冤屈,直到1982 年才平反。

  在上海市青浦“福寿园”中扬帆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诗:“高堂此日悬明镜,功罪何妨絮絮论”。斯人已逝,其功罪自有后人评说。
  
  扬帆很早就参加了革命,从事地下工作。“延安抢救运动”中,扬帆被捕。

  负责审理此案的潘汉年发现扬帆是被冤枉的,写诗安慰扬帆。

  解放后不久,潘、扬二人被错定为“潘扬反革命集团”
  
  扬帆,原名石蕴华,字炎,又名殷扬。

  1911 年生于江苏省常熟县广山镇。

  1932 年考上了北京大学文理学院,专攻中国文学。

  扬帆走上革命道路,得力于北京大学同学中的共产党员唐守愚。唐经常介绍扬帆读一些进步书刊,并介绍他参加进步的读书会和演剧活动。

  从北大毕业后,他到南京国立戏剧专科学校工作。不久与党组织有了密切的联系,并参加南京的抗日救亡运动。

  1937 年春,扬帆受到国民党特务的监视,被迫出走上海,改名殷扬,参加了“左联”和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并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在上海期间,扬帆担任《 译报》 国际版的编辑和特约记者,同时利用“记者”身份多方面活动,为共产党在上海郊区建立抗日游击队作出了贡献,并进行调查日伪情况等重要秘密工作。

1939 年初,江苏省委发动组织了一批上海进步学生慰劳第三战区的军队,公开名义是“上海各界慰问第三战区将士演剧团”,团长是吴大馄,副团长是扬帆。

  后来,这个剧团转到皖南新四军军部去慰问。

  演出结束后,演剧团绝大部分演员都留了下来,参加了新四军,扬帆本打算完成任务后回上海,后经副军长项英和政治部主任袁国平说服,就留在新四军军部工作,开始在军部所属文化队任政治指导员,后来又调任为军部秘书。

  由于做军部秘书工作,使扬帆和项英接触更多。

  项英常问起上海文化界的情况。

  那时传闻蓝苹(即江青)在延安很“活跃”,项英也向扬帆问及蓝苹在上海的清况,扬帆把所知道的蓝苹在上海时政治思想和生活上的不良表现都如实地说了,并按项英的要求写材料。

  项英让军部秘书李一氓依据这份材料改成一份秘密等级的电报,由项英署名,并说明材料出自曾在上海文化界工作过的党员殷扬。

  项英在电文的最后又加上一句“(此人)不宜与主席结婚。”然后发给在延安的康生,因为他当时主管审查干部的工作。

  电报内容后为江青所知。

  1940 年夏天,扬帆调到新四军军部军法处任科长。

  1941 年1 月,发生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扬帆和胡立教一起突围出去。他们昼伏夜行,通过日伪和国民党军队的重重封锁,终于在2月中旬到达苏北盐城新四军刚建立不久的军部,受到陈毅和刘少奇同志的热情接见。
  
  扬帆到盐城新四军军部以后,很决被任命为军部军法处副处长,并兼任盐阜区行政公署的保安处长。

  1942 年冬,军部从盐阜区转移到淮南地区以后,扬帆仍留在盐阜区做保卫工作和文化工作。

  可是,1943 年10 月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一天,扬帆接到淮南军部的紧急通知,让他到军部去开会。扬帆匆匆赶到军部后,饶漱石板起面孔宣布命令他“缴枪”,扬帆被关进破旧的砖瓦房监狱。

  原来此时的延安,正在进行着一场所谓的“抢救失足者运动”。

  经华中局讨论通过,成立了三人小组审理扬帆一案,三人小组组长是潘汉年。潘汉年审查了扬帆案件的材料,发现扬帆被怀疑的主要依据是所谓地下“救国会”问题,而“救国会”是在党领导下的一个群众性的抗日组织,潘汉年对此非常清楚。据此,潘汉年初步认定扬帆是被冤枉的。

  几个月以后,潘汉年在新四军保卫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来到了关押扬帆的牢房。

  扬帆后来回忆说:“几个月后,我的牢房门口出现了一个中等身材,长脸,满面笑容,戴着眼镜,比我年龄稍长的中年人。牢房门被打开了,陪同那个中年人进来的负责看押我的保卫部门的同志向我介绍说:\'他就是华中局的情报部部长潘汉年。你向他老实交代。’潘汉年是一位地下斗争经验十分丰富的革命者,对我在上海的工作,也有相当的了解。他显然没有带着\'扬帆是奸细’这个框框来审我。这使我一开始就感到温暖。”

  由于天气寒冷,扬帆被铐着的手冻得难受,只好不停地搓着。潘汉年发现后,把卫兵叫来冷冷地说:“把手铐打开!”卫兵有些为难。

  “这样铐着怎么写交代材料?他跑不了!

  潘汉年根据手头的材料,要扬帆简单地讲讲自己参加革命前后的经历,然后着重询问他在“一二九”学生运动前后在南京戏校的历史情况。扬帆一一作了回答,并提出了有力的证人。潘汉年觉得满意,越发认定扬帆是无辜的。后来,在牢房里发生了一件事把潘汉年和扬帆的感情一下子拉近了。对于这件事,多年之后,扬帆还记得清清楚楚,他是这样说的:

  “组织上暗中派了个干部,装作要犯,和我关在一起,实际上是来侦察我。他故意向我问长问短,还偷抄了我在牢中写的一些诗词,暗地里送给潘汉年。”

  在被偷抄的诗词中,有一首是扬帆挂念陈毅军长的。他的诗中表达了他对陈毅的敬佩和深深的记挂:
  
    梦仲弘军长
    梦中执手悄无言,
    热泪如潮涌榻前。
    犹忆深宵金石语,
    何期往日葛藤嫌。
    现身说法楷模在,
    刮骨疗疮志气坚。
    欲诉沉冤鸡鸣晓,
    含悲依旧抱头眠。

  看了扬帆的这首诗,潘汉年更加坚信扬帆是冤屈的,他也坚信此案一定能够大白于天下。于是,他提笔赋诗一首,赠与扬帆。

    慰炎于狱中
    面壁高歌字字真,
    江郎岂肯作狂僧。
    无端屈辱无端恨,
    巨眼何人识书生。
    
  后来,中央发现“抢救失足者运动”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开始进行纠偏。

  1944 年春,被关押审讯了10个月之久的扬帆被释放了。此后,扬帆与潘汉年天各一方,但彼此之间的友谊却已经深植在心中。

  建国后,潘汉年和扬帆同在上海工作,这对他们来说,自然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但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几年以后,他们却因故被错定为“潘扬反革命集团”,几乎同时入狱。

  江青突然接到一封发自上海的信,信中指出江青的历史是堕落的,督促她向中央组织部作出交代。

  江青见信后大吵大闹,毛泽东也认为这封信类似1939 年扬帆通过项英诽谤江青同志,矛头指向主席的事件,便把此信交给罗瑞卿办。

  扬帆成为“嫌疑人”

  1954 年初,毛泽东到杭州,在那里起草宪法草案。

  3 月间,江青也去杭州休息。

  有一天,她突然接到一封寄自上海的匿名信。

  信的内容大致是: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己经开过,要开始审查干部了,你江青的历史堕落的,已写了材料送中央组织部,你应向中央组织部交代… … 江青看了此信非常恼火,认为是反革命分子的恶意攻击,大吵大闹,说当年有人反对她和毛主席结婚,就写信污蔑她,在延安“整风”审干时,也有人想整她,转战陕北在“三整三查”中,又有人想抓她的历史。这些人都是同样的目的,都是想把矛头指向主席,背后都有政治背景。江青还闹着找当时也在杭州的罗瑞卿,要他回北京搞清楚。

  毛泽东对江青的历史问题一直是受蒙蔽的。

  早在1938 年同江青结婚的时候他就说过:他清楚江青的情况,没有问题,并说康生亲自审查过。

  所以,看了这封匿名信,又正是“高饶问题”出来以后,毛主席也认为是别有用心的人干的,认为是类似1939 年扬帆(殷扬)通过项英诽谤江青同志,矛头指向主席的事件,便把此信交给罗瑞卿办。

  罗当即召集华东公安部梁国斌副部长等来杭州一起研究,根据匿名信是用“华东文委”的用笺写的等情况分析,认为作案人可能是内部人。此人能知道主席和江青的行踪,还知道江青过去的历史,绝不是一般的干部,很大可能就在上海… … 同时,江青还提供了三十年代熟知她情况的一批上海文化人的名单作为嫌疑对象,其中就有扬帆和赵丹、郑君里等人。罗瑞卿责成由陈不显、梁国斌、许建国负责,指定专人进行追查,公安部进行配合。

  从1953 年认定扬帆包庇坏人,到1954 年算旧账,扬帆被认为早就是诽谤江青、矛头指向主席的人了。

  尽管通过查笔迹知道这封信不是扬帆写的,但扬帆还是在劫难逃。

  1954 年12 月31 日,正在家吃晚饭的扬帆突然接到市公安局的电话,说局长有急事让他去开会,己派车在门口接他。从此,扬帆就开始了漫长的囹圄生活。

  1955 年1 月2 日,扬帆被押上了去北京的火车。1 月4 日,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找扬帆谈话。他向扬帆提出两个问题,一是让他把在南京戏剧学校那段历史交代清楚,二是说他曾经向延安发电报,反映过一位同志三十年代在上海的一些情况,希望他说一说这件事的详细清况。

  扬帆当即表态:“组织上对一个党员进行审查是必要的,我将尽一切努力配合组织上的审查,以便早日得出正确结论。”他把所谓当年向延安发电报的事向徐子荣说了一遍。

  徐子荣听了,问扬帆:这些情况你除了对项英讲过以外还对什么人说过? 扬帆说:“没有对别人说过。”徐子荣郑重叮嘱扬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不要再扩散。以后如无公安部领导人的命令,你不能写也不要再说这方面的材料。”

  过些日子,罗瑞卿也到扬帆被关押的监狱,问扬帆到北京受审查有什么想法。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了哪条国法或违反了党的什么纪律,希望罗部长能指明开导。”扬帆说。

  罗瑞卿说得很明白:“老实告诉你,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很不清楚,1944 年本应审查清楚,由于饶漱石、潘汉年做了手脚,把你滑过去了,你现在应该坦白交代你的反革命面目,以及和饶漱石、潘汉年相勾结干了哪些危害人民的反革命勾当。”

  对于这样的说法扬帆当然不服,他说:“罗部长,我在饶漱石、潘汉年领导下做的工作都是为革命而工作的,怎么成了反革命了呢?

  罗瑞卿说:“你说不是反革命,那么,你们表面搞革命的一套,背后又搞另一套,你说究竟是什么样的反革命呢了”

  罗瑞卿让扬帆彻底把自己的家底和本人历史、各种社会关系都写出材料来,同时也要揭发饶漱石和潘汉年的反革命行为。

  接着,他压低了嗓门向扬帆提出了一个问题:“你在莫斯科治病时见到了什么人?

  “我和蔡畅同志同住在一个疗养院,有时见面。”扬帆说。

  “还有谁了”罗瑞卿又问。

  扬帆意识到罗是要问他见到江青一事了。就说:“有一次蔡畅同志约我同去看了江青同志。”

  罗瑞卿追问:“你们过去认识吗了”

  扬帆说:“三十年代在上海搞电影戏剧工作时曾见过她,但不是很熟。”

  罗瑞卿又追问:“那你在1939 年给延安发电报专门反映她的情况的材料是从哪里来的?对哪些人说过? 扬帆又把事情的经过向罗瑞卿叙述了一遍。

  罗瑞卿听完后,对扬帆说:“我只是顺便问问,你不要再对别人说这件事。”

  扬帆到北京之后不久,审查就开始了。但作出正式结论,却是在11 年之后。

  面对判决的结论,扬帆悲愤交加,在法庭上高喊:“这些罪行都是假的,这是违反党的政策的。”他指着毛主席的挂像说:“毛主席在这里!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历史会给我做出结论,也会给你们做出结论的! 他拒不在那份判决书上签字
  
  刚到北京不久,对扬帆的审查就开始了。围绕他参加党以前的历史、他与张道藩的关系、他是真党员还是假党员问题以及与潘汉年的关系等问题,审了达11 年之久。

  1965 年8 月,在秦城监狱的小礼堂,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名义宣布了对扬帆的判决,判处扬帆有期徒刑16 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面对判决的结论,扬帆悲愤交加,在法庭上高喊:“这些罪行都是假的,这是违反党的政策的。”他指着毛主席的挂像说:“毛主席在这里!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历史会给我做出结论,也会给你们做出结论的!

  扬帆拒不在那份判决书上签字。直到“四人帮”垮台,扬帆的判决书上依然空缺着他的签名。

  扬帆被判了刑,投入了监狱,但江青还是不满意。

  1967 年3 月,“中央文革”把一纸未署名的命令交给时任公安部长的谢富治:“请谢富治同志再把扬帆、饶漱石、潘汉年抓起来。”

  这19 个字的命令究竟是谁下的,已成为无头公案。

  1981 年在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案犯时,审判人员追询了陈伯达,陈供认了这是他亲笔写的命令,1981 年3 月24 口,陈伯达在一页白纸上承认了这一罪责:“关于扬帆、饶漱石、潘汉年再抓起来一事,我完全忘记是什么场合写的,总之一定是开会时受命写的,此事我任何印象都没有留下来,笔迹是我的。”

  陈伯达说他是受命写的,究竟受谁的命没有交代,但是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研究,就是命令再抓的三个人名字的排列上有点奇怪。排在第一名的竟是扬帆,第二名是饶漱石,第三是潘汉年,这是不寻常的写法,因为不论这三个人过去的职位高低、被捕时间的先后,都应该是“饶潘扬”,无论如何是不应该把扬帆放在第一位的。

  那么,为什么下命令的人这样提呢?可以想见,只有江青下命令,才会用这样的提法,因为她跟扬帆在历史上是有积怨的。
  
  江青还亲自出面成立专案组。

  1967 年11 月上旬,杨成武在京西宾馆交给专案组陈虹等人一个字条,上写:“江青同志叫你们去提审扬帆,搞清他1938 年向中央发电报的事。”并说,她交代:“你们审后把口供记录带回来给我看看。”
  
  陈虹等人不知道发电报是怎么回事,此次审讯要弄清什么问题,杨成武说:“我也不清楚,是江青给了这个任务,我负责办理就是了。”
  
  关于这次审讯,陈虹后来有详细回忆:
  
  接受任务后,第二天,我和王育民、王成恩去秦城监狱,提审扬帆,由我和王育民问话,王成恩记录。
  
  警卫战士将扬帆带到审讯室,我们开始审问。

  我首先说:“扬帆,你把向中央发电报的事交代一下。”

  扬帆过去长期做情报联络工作,上海解放后,是第一任的公安局长。他对于审讯这一套,是内行,有丰富的经验,思想敏锐,回答问题很注意分寸。他听了我提出的问题,定了定神,然后回答说:“我根本没有向中央发过电报,也根本没有条件自己发电报。不知你问的是哪一年的事。”

  王育民说:“不管是哪一年,凡是发电报的事,你都可以交代。”

  王育民故意把问话的范围拉得大些,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经过并不清楚,心里没有底。

  扬帆说:“如果你们问的是指1938 年的事,那么,我1954 年被关起来后,公安部长罗瑞卿就来问过我了。”

  我们就要求他把1938 年向中央发电报的事交代清楚。

  扬帆说: 1938 年我在皖南新四军军部文化队任指导员。有一天,走在路上遇到东南局书记、新四军政治委员项英。他跳下马来边走边问我有关江青在上海的历史清况。因我来皖南前在上海电影评论协会任书记,江青的前夫唐纳在我们影协办的一个杂志任编辑、写电影评论方面的文章。江青那时叫蓝苹,在我们协会下边一个\'无名剧社’当演员,曾经被捕过,脱过党。我把自己知道的清况,如实地向项英作了回答。”

  扬帆是个聪明人,想了想,心里自然清楚,他过去讲的上面的那些话,尽管是事实,其分量与他现在身陷囹圄的处境,该有多么重要的关系。因此他说:“如果有电报的话,那一定是项英用我的名字发的。因我本人根本不具备发电报的条件。”

  扬帆还承认讲的那些话,是提供了攻击“中央负责同志”的“炮弹”。

  扬帆非常细心,交代问题时没有敢提江青的名字,我们按他的讲述作了记录。这份记录抄清经扬帆看后,他签了自己的名字,并加盖了指印。

  我们将记录先送杨成武,他看后批给吴法宪,转送了江青。

  ……

  扬帆被捕后,就与家里断了音信,即使在他后来出狱后被送往湖北一家农场,为了不连累家人,他也没与家里联系过。因此,家里人不知道扬帆是否还活在人间。
 
  1978 年10 月,扬帆的夫人李琼给中央组织部和公安部写信查询扬帆的下落,提出“如还活着,希望批准探望。”

  10 月上旬,中央组织部通过上海市委组织部通知李琼:“可以到湖北沙洋农场探望扬帆”。
  
  上海市公安局开了介绍信后,李琼就带了儿子扬忠平来到农场。令他们感到震惊的是,扬帆此时的精神出了障碍,他根本就不认他们母子,反倒把他们当成是江青派来的特务,拒不见面。

  在十分失望的情况下,李琼去武汉找了当时任湖北省委书记的陈丕显,要求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予以照顾。陈王显批示:“把扬帆接到武汉治疗”。不久,扬帆被接到了武汉。

  李琼回到上海后,立即向上海市委、中组部和公安部汇报了扬帆的清况,提出接扬帆回上海治病的请求。得到批准后,陈丕显派专机把扬帆送回了上海。

  回到上海后,扬帆被直接送入了精神病院。由于他不肯与家人相认,他的三个女儿只好扮作医院的护士轮班护理他。

  一天,看他的精神尚好,他的小女儿小朝忍不住对他说了实话:“我们三个不是护士,都是你的女儿,应该叫你爹爹。”

  扬帆很喜欢她们,就说:“我有女儿,你们叫我干爹吧。”在扬帆后来的回忆录中,提到这一情景,他还深为父女不能相认而感到遗憾和深深的内疚。

  扬帆的夫人和女儿给中央领导写信,要求对扬帆的问题进行复查。中组部以《 要情反映》 第93 号把申诉信送到了汪东兴的案头。

  汪东兴批示:“建议扬帆的问题请中央组织部和公安部复查”。华、叶、邓、李都划圈表示同意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党中央拨乱反正,对历史上一些冤案陆续进行平反。

  扬帆的夫人李琼给胡 耀 邦等领导写信,反映扬帆的病情,希望对他的问题进行复查。扬帆的女儿李红也写了申诉信,她在信中反映她的父亲身体很不好,有精神病,心血管也有病,有一只眼睛快瞎了,口里老是叨念着“我不是反革命”,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复查她父亲的问题。

  中组部以《 要情反映》 第93 号把这封申诉信送到了汪东兴的案头。汪东兴在该信上批示:“建议扬帆的问题请中央组织部和公安部复查,扬应回上海治病,请华主席,叶、邓、李副主席阅。”

  华、叶、邓、李都划圈表示同意。

  公安部立即组织人员对扬帆的问题进行复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复查,负责这项工作的李炳钧同志写了一个《 关于复查扬帆案件的初步意见》 ,报公安部同意后,遂展开了系统调查。

  经过5 个月的调查,结论是:扬帆不是“内奸反革命”。扬帆的“内奸反革命”罪被否定了,但却留下了一个尾巴:“扬帆在饶漱石、潘汉年的领导下,违反公安工作纪律,将胡均鹤等大批叛徒特务用于公安机关内部并加重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危害,确有严重错误。”

  1980 年1 月10 日,公安部将复查报告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请他们转报中央。

  1980 年3 月28 日,公安部收到《 中共中央对扬帆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的批复》 :“你部1980 年1 月30 日《 关于扬帆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 阅悉,中央同意由最高人民法院履行手续,撤销1965 年8 月30 日对扬帆的判决,恢复公民权,然后由公安部党组给扬帆同志作出复查结论报中央备案。”

  1982 年8 月23 日,《 中共中央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 下达后,扬帆给公安部写信,提出:我是潘汉年同志这一错案的同案人,也是主要株连者。中央对潘汉年同志彻底平反了,而我1980 年4 月的结论还留有尾巴。他要求公安部对其问题重作复查结论。

  根据扬帆的要求,公安部经过进一步调查,第二次作出《 对扬帆同志问题的复查结论》 ,扬帆同志长期从事革命保卫工作,对党是忠诚的,对革命事业卓有贡献。解放后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职期间出色地完成了党赋予的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方面作出了显著的成绩。过去认定扬帆是内奸、反革命,包庇重用大批特务、反革命分子,使用敌特电台供给台湾敌人情报,引起敌机轰炸上海等问题,均不是事实,应予否定,对扬帆同志隔离、逮捕、判刑都是错误的。扬帆同志蒙冤20 余年,应予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扬帆25 年的沉冤终于昭雪,扬帆念叨了二十多年的“我不是反革命,你枪毙我20 次,我也不是反革命,总有一天党中央会帮我把问题搞清楚的”, 终于成了现实!

  上海市青浦“福寿园”中扬帆墓碑.上刻\'高堂此日悬明镜,功罪何妨絮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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