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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食闻轶趣——猩唇不如军人后代自制的腊猪嘴巴 (图)

(2008-06-22 22:48:50) 下一个



五月的成都之行(一) 2008-06-21 11:16:44

回家已经晚上九点半了,妈妈特地准备了我在电话里说过多次的腊猪嘴巴,她一直把腊猪嘴巴放在冷冻箱里等我回去吃,稀饭、包子还有旱菜、自制的凉粉?猪嘴巴,猪嘴巴,我爱你!
由军人后代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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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食闻轶趣
文章作者:孔润常
来源:《中国档案报》
添加时间:2008-2-29

  纪晓岚(1724—1805),名昀,字晓岚,一字春帆,晚号石云,又号观弈道人,孤石老人。清代直隶河间府献县崔尔庄(今河北献县)人,自幼聪颖过人,有“神童”之称,以博学多闻著称于乾隆间,曾总纂《四库全书》,又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热河志》。晚年著文言笔记小说《阅微草堂笔记》,有《纪文达公遗集》传世,并能诗及骈文。他不仅是个富有智慧与幽默感的文化名人,而且还是一个美食家呢!

  纪的食性与众不同,平生不吃米饭,进餐时只用猪肉10盘,熬浓茶一壶即可。宴请客人时,桌上水陆肴馔,精美洁净,但他又举箸邀客,自己则光吃肉而已。

  曾有客见纪晓岚吃饭,其仆人捧上火腿一大碗,约三斤,他边说话边吃,一会儿便碗底朝天。

  纪晓岚不爱吃鸭子,他曾就不吃鸭子的僻性,写过一首解释性的诗:“灵均滋芳草,乃不及梅花;海棠倾国姿,杜陵不一赋。”以屈原赞美百花而不倾梅花,海棠有倾国之姿而杜甫不赋一诗为例子作比,虽然自己不吃鸭子,而应该把鸭列为美食之列,非常客观。

  后纪晓岚年至八十,仍强健如故,日食肉十余斤而不啖一谷,纪晓岚吃肉的本领,古今罕见,称之为“吃肉大王”亦未尝不可。

  纪晓岚一生步履遍及华北、西南、西北,见多识广,学问渊博。又由于长期担任清廷高级官吏,出入皇室及显贵之门,门生故吏遍及天下,故得以品尝各种山珍海味、名肴佳馔、奇瓜异果、香茗陈醪,对饮食有独特见解,并进行了可贵的探索。

  宦海沉浮,他在仕途中,曾被发遣到乌鲁木齐数年,品尝了许多珍奇的新疆肉食,

  如吃了骡肉后,他感到其肉“肥脆可爱”。

  吃了北疆大漠中的独峰野骆驼,感到其峰肉切小块后烧了吃“极肥美”,并认为“杜甫《丽人行》所谓‘紫驼之峰出翠釜’当即指此。今人以双峰之驼为八珍之一,失其实矣”(见《阅微草堂笔记》)。

  他又吃了许多新疆盛产的水果,认为葡萄当以吐鲁番所产的为最佳,甜瓜当以哈密所产的为最好(即哈密瓜),指出北京人把绿色葡萄看成是最上乘的葡萄不妥,其实绿色乃微熟,不能甚甘;渐熟则黄,再熟则红,熟十分则紫,甘亦十分矣,”这是有道理的。

  他还和哈密王苏来满探讨了种哈密瓜的诀窍和技术,问哈密王为什么在北京种哈密瓜“一年形味并存,二年味已改,惟形粗近;三年则形味具变尽”,是不是因为地气不同的缘故?哈密王认为是哈密不下雨,温泉甘醇之故,所以瓜味浓厚。种于内地,形味虽然会有变化,主要是因为“养籽不得法”,即培养处理种籽欠妥的缘故。

  纪晓岚在贵州时,得知苗人部落酋长以寄生在兰花中、吃兰花芯长大的一种类似蜈蚣的虫子为美食。捉住这种虫子后,放少许盐末,用盖覆在酒杯之中,即化为水,“湛然净绿莹澈如琉璃,兰气扑鼻。用以代醯(醋),香沁齿颊,半日后尚留余味”,但遗憾的是他自己未问这种昆虫食品叫什么名字,致使写在书上而后人亦无从查考。

  纪晓岚对福建当地吃猫的方法也很感兴趣。他在《阅微草堂笔记》一书中作了介绍:“得猫则先贮于石灰于罂(一种大腹小口的坛子),投猫于内,而灌以沸汤。猫为灰气所蚀,毛尽脱落不烦撏治;血尽归于脏腑,肉白莹如玉。”认为那味道胜过小母鸡十倍。

  纪晓岚认为吃名菜的风尚和爱好,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金时,人们认为沈阳产的鲟鳇鱼是名贵的菜肴,清时也重此菜;金时,重天鹅肉,清时则已不重;辽时重宣化黄鼠,明人尚重之,清时已不重……说明人的口味,也是随时代不断变化的。

  纪晓岚身居朝廷要职,山珍海味已成为他家的寻常之菜。

  他曾说,八珍中的熊掌、鹿尾等是常见之菜,只有驼峰由于出自于塞外,不能常吃。

  一次,友人赠他用锦函包装的、特异的海外山珍——猩唇两枚。

  他打开一看,这是“自额至颏全剥而腊之,口鼻眉目,一一宛然,如戏场面具,不仅两唇”的珍贵食品。

  由于他的私人厨师不会烹制,只好转赠好友,友之厨师仍然不知烹制之法,又转赠他人,后来甚至不知道转落到何处,致使他深为叹息:“迄未晓其烹饪法也!”

  可见,尽管他才富九车,知识渊博,然而对高级的、海外山珍的烹饪之法,亦一无所知,只能望洋兴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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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是个美食家

电视剧《风流才子纪晓岚》与《铁齿铜牙纪晓岚》在国内各省电视台播映后,纪晓岚其人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其实,他不仅是个富有智慧与幽默感的文化名人,而且还是一个美食家呢!

纪晓岚(公元1724-1805年)是今河北献县人,一生历经雍正、乾隆、嘉庆三个朝代。曾经担任过《四库逐步形成书》总编辑,是我国清代著名的学者。他一生步履遍及华北、西南、西北,见多识广,学问渊博。

又由于长期担任清廷高级官吏,出入皇室及显贵之门,门生故吏遍天下,故得以品尝各种山珍海味、名肴佳馔、奇瓜异果、香茗陈醪,对饮食有独特见解,并进行了可贵的探索。

他在仕途中,曾被发遣至乌鲁木齐数年,品尝了许多珍奇的新疆肉食,如吃了骡肉后,感到其肉“肥脆可爱”。又吃了北疆大漠中的独峰野骆驼,感到其峰肉切小块后烧了吃“极肥美”,并认为“杜甫《丽人行》所谓‘紫驼之峰出翠釜’当即指此。今人以双峰之驼为八珍之一,失其实矣”(见《阅微草堂笔记》)。他又吃了许多新疆盛产的水果,认为葡萄当以吐鲁番所产的为最佳,甜瓜当以哈密所产的为最好(即哈密瓜),指出北京人把绿色葡萄看成是最上乘的葡萄不妥,其实“绿色乃微熟,不能甚甘;渐熟则黄,再熟则红,熟十分则紫,甘亦十分矣”,这是有道理的。他还和哈密王苏来满讨论了种哈密瓜的诀窍和技术,问哈密王为什么在北京种哈密瓜“一年形味并存;二年味已改,惟形粗近;三年则形味俱变尽”,是不是因为地气不同的缘故?哈密王认为是哈密不下雨,温泉甘醇之故,所以瓜味浓厚。种于内地,形味虽然会有变化,主要是因为“养籽不得法”,即培养处理种籽欠妥的缘故。

纪晓岚在贵州时,得知苗人部落酋长以寄生在兰花中、吃兰花芯长大的一种类似蜈蚣的虫子为美食。捉住这种虫子后,放少许盐末,用盖覆在酒杯之中,即化为水,“湛然净绿莹如琉璃,兰气扑鼻。用以代醋,香沁齿颊,半日后尚留余味,但遣憾的是他自云未问这种昆虫食品叫什么名字,致使写在书上而后人亦无人从查考。

纪晓岚对福建人吃猫的方法也很感兴趣。他在《阅微草堂笔记》一书中作了介绍:“得猫则先贮石灰于罂(一种大腹小口的坛子),投脏腑,肉白莹如玉。”认为那味道胜过小母鸡十倍。

纪晓岚认为吃名菜的风尚和爱好,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金时,人们认为沈阳产的鲟鳇鱼是名贵的菜肴,清时也重此菜;金时,重天鹅肉,清时则已不重;辽时重宣化黄鼠,明人尚重之,清时已不重……说明人的口味,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纪晓岚身居朝廷要职,后来官至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任《四库全书》总编辑十余年,成为清华大学乾嘉年间统治阶级在文化界的头面人物,山珍海味已成为他家的寻常之菜,他曾说,八珍中的熊掌、鹿尾等是常见之菜,只有驼峰由于出自塞外,不能常吃。一次,友人赠他用锦函包装的、特异的海外山珍——猩唇两枚。他打开一看,这是“自额至颏全剥而腊之,口鼻眉目,——宛然,如戏场面具,不仅两唇”的珍贵食品。由于他的私人厨师不会烹制,只好转赠好友,友之厨师仍然不知烹制之法,又转赠他人,后来甚至不知道转落到何处,致使他深为叹息:“迄未晓其烹饪法也!”

由此看来,这位清化著名学者,尽管才富九车,知识渊博,担任了举世闻名的《四库全书》的总编辑,然而对高级的、海外山珍的烹饪之法,亦一列所知,只能望洋兴叹,可见烹饪技术实在是人类文化宝库中一门不等闲视之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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