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卿、谭政文炮制“双陈事件”罪恶过程
(2008-05-01 2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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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资料馆
罗瑞卿、谭政文炮制“双陈事件”罪恶过程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世界上一切革命斗争都是为着夺取政权,巩固政权,而反革命的拚死同革命势力斗争,也完全是为着维持他们的政权。”
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头子罗瑞卿在中国赫鲁晓夫的支持下,长期以来进行着篡党、篡政、篡军的阴谋活动。罗瑞卿、谭政文在中国赫鲁晓夫的指使下一手炮制的“广州双陈事件”就是他们篡党、篡政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通过“双陈事件”迫害了许许多多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是他们结党营私,招降纳叛,排除异己,进行颠覆活动的一个重要步骤。罗、谭之流在炮制这一案件过程中,遭到许多正直的共产党员的反对,有的还同他们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但是,罗、谭之流却依仗着他们窃取的党政大权,对敢于怀疑、反对他们的同志采取了疯狂的迫害,有的被开除了党籍,有的含着眼泪离开了公安战线。
我们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涤荡着个个角落里的污泥浊水,一个个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被揪了出来。石沉大海已有十七载的“双陈事件”被重新翻腾出来,我们要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重新审查这一案件,彻底揭开政法部门的阶级斗争盖子。揪出彭罗死党,铲除刘邓陶黑修根!
历史的简单回顾
陈泊是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7年到延安,一向负责中央及地方治安保卫工作。历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情报科长、绥德保安分处处长,哈尔滨公安局付局长以及松江省、吉林省、江西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公安厅兼广州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早在延安时,谭政文与陈泊的关系就非常不好。由于陈泊一向坚持党的正确方针政策,坚持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因此,长期以来和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罗瑞卿、谭政文、汪金祥(公安部副部长)、陈龙(原公安部副部长,1958年死去)等一伙,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罗贼一伙迫害陈泊是由来以久的。
早在延安时,因为谭政文在审讯工作中违反政策,陈泊批评了他,所以两人有过多次争吵。
1949年陈泊随军南下,中共中央华南分局赣州会议决定陈泊为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局长。
1950年春罗瑞卿派其死党谭政文来广东坐镇,监视陈泊,并将陈泊降为副职。在逮捕陈泊后的一次会议上罗瑞卿曾说:“早就知道陈泊有问题,不可靠,才派谭政文来。”一语道破罗贼迫害陈泊是早有预谋的。
陈泊和谭政文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时也是经常争吵的。例如1949年冬或1950年初广州市军管会院内曾发生了特务爆炸案,当时在广州震动很大。叶剑英同
志立即命令迅速破案,陈泊组织大批干部和群众共同研究,结果梁侠手下的工作人员李世民(又名兆民,死于公安部狱中)找到了可靠线索,在最短时间内破了案,并逮捕了制造炸弹和进行破坏活动的特务陈正,并开了展览会,陈犯当场现身说法。华南分局和广州市委对此工作很满意,但谭政文却非常不满,认为开展览会是为陈表功,这种宣传对谭不光彩等等,曾在背后骂过陈。
1947年在东北陈泊和陈龙之间,关于侦察工作方针问题,曾有过一场激烈的争论,(是因为陈泊根据党的方针政策,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制订的侦察工作方针,遭到罗贼死党陈龙、汪金祥等的反对而引起的。)
争论期间,陈龙就曾利用“上级”的名义,动员王宏伟借与陈泊毫不相干的张美华问题来批判陈泊,搞政治陷害,汪金祥当时是和陈龙站在一起反对陈泊的。
又在1950年侦察工作会议上,陈泊在发言中又涉及到1947年在哈尔滨争论的问题,陈泊刚走下讲台,陈龙就走上讲台点了陈泊的名,说他翻老帐,重复东北的意见,大肆争论一番,全场顿时紧张起来。第二天公安部请了当时在军委工作的李克农来讲话,缓和了他们之间的矛盾,但后来罗瑞卿在总结发言中却袒护了陈龙,点名批评了陈泊。散会后陈泊曾和王XX说:“真想在会上跳起来和他们拼了,不要这个公安局长了……。”
在侦察会议期间,罗瑞卿曾在颐和园宴请各地来的主要代表,饭后在昆明湖游船,闲谈中陈泊讲了一些广州的工作情况,陈坤也讲了一些打游击时的情况,当场就被罗瑞卿大骂一顿,说二陈反政策乱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等等。
更使罗贼不安的,是这个在全国政治、经济、军事占重要地位的广东公安部门落入陈泊之手,而且一解放就作出巨大的成绩,对罗贼及其黑主子刘修的反革命阴谋活动是个绝大的障碍,非早日把陈泊拔除不可。
1950年秋,罗瑞卿组织了一个工作组(详见本报第一期)秘密到广州“检查”工作,经过其狗党一番密谋,几个月后,骇人听闻的“国际间谍案”(即“双陈案件”)出笼,于是一场在国内罕见的大逮捕开始了。
非法的刑讯逼供
彭、罗、谭黑帮既要实现他们在广东政法系统排除异己、安插亲信、结党营私,进而篡夺公安政法大权的罪恶阴谋,那么坚持毛主席革命路线、放手发动群众搞好治安保卫工作的二陈同志当然是他们复辟资本主义的最大障碍了。他们要搞掉陈泊、陈坤,必先从梁侠着手,因为梁侠是二陈领导下的重要工作人员,在收集敌人政治军事情况和除奸反特工作中卓有成效,罗、谭很容易从梁所干过的那么多工作中抓住某些缺点和错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无限上纲,甚至不惜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最后竟卑劣到高价收买敌人的假情报,说梁侠是特务,搞出所谓“梁浃案”,于1951年1月27夜开始有计划、有步骤的捕人。首先抓的是梁侠。
罗、谭要炮制一个“国际间谍案”,就不惜冒犯党纪国法的危险,瞒着党中央和毛主席,用法西斯手段,进行了残酷的肉刑。在逮捕梁侠、程长清等人后,还在他们家中派便衣守候,凡进屋者,不分青红皂白,男女老少一律捕捉,几天之内共抓了四百余人,株连千余人(有说数千人),真是风声鹤唳,满城风雨。在所捕人员中,既有我国政府党、政、军各界人员和公安干部,也有国民党军、警报、宪、特中的起义人员和被我利用对象,还有被牵连的亲戚朋友,以及一些毫不相干的人。有的父子同监,夫妻同监,也有妯娌同监,还有妇女带婴儿小孩坐牢的。
梁侠被捕后,谭政文亲自进行逼、供、信,将梁打得口吐鲜血,迫其承认是特务,追问他的上下关系,并逼他供陈泊、陈坤是特务。开始时梁侠不承认自己是特务,后来在谭贼亲自动手的残酷吊打之下,被逼承认了。
直到梁侠供出陈泊、陈坤了解他的工作时,对梁的刑讯立刻结束了。在广州半年多的刑讯中,许多人被打得死去活来,企图逼出“国际间谍”来,但始终无法满足罗、谭炮制“国际间谍案”的愿望。
罗瑞卿搞掉梁侠,捏造出“国际间谍案”,将二陈及其领导下的工作人员“一网打尽”,作为罗贼篡权的阴谋的第一步骤就如此完成了。
摸底的结果
51年8月,罗瑞卿第二次到广州,了解一下审讯情况,罗仍坚持是“国际间谍案”,说是案情非常重大、复杂,并给中央写了个报告,经中央(刘、邓的“中央”)批准,将所捕人员中确实无关的就地释放,还余下二百余人,在其中挑选最重要的“案犯”,于1951年3月16日调来北京公安部进行审理,这批人上京时坐火车就挤满满两节车厢。
这批人在北京二、三个月后,预审处组织一部分人,初步摸了一下案情。经一个多月的工作发现:
第一、在广州半年多的时间里,在四百余“犯人”中只审讯了三十余人,其中受刑被迫承认是“特务”的只有六、七人,其余的均不承认。
第二,承认是“特务”的人其口供互不一致,有的供认是“广州特别工作队”,有的说是“广东省特别工作委员会”等等。
第三、发现有假证件。第四、有严重的逼、供、信。“犯人”说是由于受刑不起才招的供。
从整个案件的形成来看,无情报来源,无侦察过程和侦察报告,无破案报告和逮捕报告。因此,经初步摸底有一部分同志认为说“梁侠案”是“国际间谍案”是没有根据的。
摸底工作结束后,要给中央写个报告。在写报告的过程中,有一部分同志主张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写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全写上。另一部分人(罗瑞卿的走狗)则反对,认为此案是罗瑞卿亲自搞的,并且已向中央写过报告,这不能怀疑。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凌云(公安部副部长)支持这种看法。最后还是以姚伦处长(三反分子,阶级异己分子)的名义给罗瑞卿写了个报告,罗有个批语,大意是此案不能动摇。
罗的批语和下边作具体工作同志的看法距离很大,无法工作,就将案子放下了。但下边反映很大,认为这么多人,压这么长时间不处理是不对的(当时已陆续死了包括陈坤在内的好几个人)。当时姚伦的处境进退两难,于是作了几种保存自己的打算:
第一、怎么来的就是怎么送回去,由广东公安厅处理,公安部不管;
第二、叫广东派人来审查;
第三、由公安部专门组织人审理,执行处不负责任;
第四、将XXX调至预审处由他(破案时在广州)处理此案。
但罗瑞卿、凌云对这四种方案都没有表态,于是将此案放下了,一直拖到53年的3月,拖了一年半多。在拖这一年半(51年9月——53年3月)期间里,斗争是激烈的。
1951年9月和10月以郭松年为首的一些同志曾两次给罗瑞卿写信,信中提到有关审理“梁侠案”的问题,主要内容就是犯人来京后,应该积极审理,向上级反映此案时应该实事求是;此案一开始谭政文就进行了逼、供、信,该将此情况向上级反映。
先立后破的审讯方针
经过群众的反映,到1953年4月部里才决定要审理此案。审理前由凌云主持召开了一个会议,决定让郭松年和韩力光负责审理此案。
在谈到如何审讯时凌云说:“首先必须肯定梁侠为中统特务,审不出就要打屁股;审不出来就表现审讯工作的无能。”
负责审理此案二同志就是带着这个一定要把梁侠审成特务的任务来审理此案的。于是就从各方面来寻找梁侠是中统特务的根据和事实。在审查过程中,没有找到梁侠是中统特务的根据。因此在给每人作结论时,都是根据其历史和本人的问题来处理的,无法涉及和“中统特务”梁侠的关系。将结论打印成表后,报给处长姚伦和局里。
这时又发生了争执。原来写的结论是“X年X月X日,因与梁侠案牵连被捕”。报到姚伦时,他就改为“因与中统特务梁侠案有关被捕的。”例如陈XX、XX二人是受梁侠案牵连被捕的,梁侠被迫乱说他有电台放在此二人处,但从审讯过程中得不出这个结论。所以把他们的结论写成“因与梁侠案有关被捕”,而姚伦却改为“给中统特务梁侠跑腿关系被捕。”诸如此类的东西不少。
他们不仅改了结论,而且凌云、徐守身(现在是吉林省公安厅长三反分子)等人还批评郭松年和郝力光情绪不对头。但这些同志对改结论之事想不通,于是就拿着姚伦修改的结论去找姚伦。郝问:“你说梁侠是中统特务,你有根据?”姚说:“我这么改,我就是根据。”郝问:“你有什么根据?”姚说:“凌云局长讲了,梁侠是中统特务。凌局长这么讲就有根据,他这么讲有材料。”并说:“我是处长,你写的材料我可以改,你有意见去找凌局长去。”
由于想不通,认为姚伦就是以势压人,为这件事就争论不休。最后姚伦于53年5月又把凌云搬来,把这些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找来,凌云批评他们说:“你们为反革命辩护,站在什么立场上去了?”这些同志仍是不服,因为局长拿不出可靠的材料,相反这些同志却能摆出很多事实。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凌云很尴尬,下不了台,于是凌云就在会上装模作样的批评姚伦说:“梁侠不是中统特务,你怎么没向我说过呢?”无奈姚伦只好把他改过的结论又用红笔划掉了。
最后,凌云又作了指示说:“梁侠是否中统特务,我暂时尚不肯定,但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地、详细地审查,最后是什么问题,就得什么结论,一定要实事求是就行了。”经过几个月的斗争,终于推翻了先立后破的审讯方针。
审讯结果
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全部案情都审理完了。结果非法判刑的有数十名,其余大部分无罪释放,个别的是解回当地处理。在被判刑的“罪犯”中主要是根据其历史关系判的刑(因这些人的历史和社会关系均较复杂)。这样,最初作为一个“国际间谍案”而逮捕的千余人的真相也就大白了。
作为炮制“双陈案件”的导火索的“梁侠案”的性质,在罗瑞卿给中央的报告及其它的指示中也是逐步地变化。最初说“梁侠案”是“国际间谍案”,后改为“潜伏中统特务案”,以后又改为“国民党特务案”,最后在梁侠的判决书上又写成“反革命案”。
从审理结果和这一系列的变化中,充分地说明了负责审理这一案件的郝力光、郭松年等同志的主张是正确的,是坚持了毛主席教导我们的实事求是精神的。
广州之行前的黑指示
案件审完后,于53年7月4日姚伦处长又召开了一次参加这项工作的干部会议。会上决定把对案犯的处理意见、拿到广东公安厅去征求意见,并任命负责审理这一案件的郭XX为去广东的组长,刘XX为副组长。
临行前姚伦作了几点黑指示:“第一、到广东公安厅征求意见时要求他们写回书面材料;第二、去广州的任务是交换意见,继续调查该案的材料;第三、注意事项:1、不能发表个人看法;2、要守纪律;3、主要是要人家的东西,不能给人家东西……。
从这几点黑指示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公安部内的走资派,生怕下边人员将这一案件的秘密泄露出去。所以千方百计地要他们“不要乱发议论”、“不要发表个人看法”、要“守纪律”等。他们就象细菌怕阳光一样,害怕群众。纸是包不住火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熊熊烈火,烧尽了一走资派的一切伪装,终于将事实真相暴露出来了,这是光焰无际的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
漏洞百出的起诉书
于1953年3月以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的名义,在北京对陈泊进行了起诉和宣判。地点在公安部预审处的食堂,参加的人主要是预审处的几十名职工。起诉书是由徐守身宣读的。按着法律程序,起诉和判决应由高检和法院负责,但负责起诉的却不是高检而是公安部的徐守身。从此处可见罗贼之流的明目张胆违法乱纪的罪行。
起诉书和判决书中所列举的罪状,我们正在作全面的调查。根据现在的材料,有许多“罪状”是与事实不符的。例如,明明特别工作组的组长是郝战平和张逸两名党员干部(现已查明郝战平是假党员),而判决书却说成是“以梁侠为首”的特别工作组。明明特别工作队和特别工作组与梁侠无关,谭政文和广州市公安局都知道,而判决书却说成“私自组织”、“私自任命”。明明在侦察、派遣、策反工作中需要花费特费,而判决书上竟说成“豢养特务”等等。
又如,判决书中说陈泊“包庇了国民党特务梁侠”,但在梁侠的判决书中却不说梁侠是国民党特务;逮捕陈泊时是以“国际间谍案”为名,说陈泊是“长期混进我党的大特务”,但在判决书中又变成了“丧失革命立场、包庇反革命”;按着法律,犯人判刑后应让罪犯和其家属见面,但当他们知道吕璜(陈泊妻)到处告状时,罗瑞卿却不让吕和陈会面;在判决陈泊后,陈要发言,而姚伦却不让;姚伦在判决不久后和吕说:“只要陈泊承认了判决,就可以放出监狱,在执行处作些工作”等等。
从判决书上可以看出罗瑞卿一伙一手遮天,上瞒下欺,胡作非为和黔驴技穷。
疯狂的迫害
从整个“双陈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自始至终存在着尖锐的两条路线的斗争。有的同志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认为“梁侠案”不是“国际间谍案”,说是“潜伏中统特务”也没有根据,他们主张应实事求是地处理此案。这样就一针见血地戳穿了罗瑞卿、谭政文之流所精心炮制的“双陈案件”的阴谋,于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罗瑞卿及其大大小小的黑爪牙就把这些敢于坚持真理、敢于造他们反的同志看成眼中钉、肉中刺,恨之入骨。他们利用窃取的党政大权,寻找各种借口,利用各种方式对这些同志进行疯狂的迫害。他们给这些坚持真理的同志捏造种种的罪名进行政治陷害。什么“反党”呀,“为反革命辩护”呀,“阶级异己分子”呀等等,一系列罪名都接踵而来。
真正的阶级异己分子姚伦就说过:“谁怀疑谭政文,就是怀疑罗部长,谁怀疑罗部长就是怀疑党中央、毛主席……。”“谭政文是延安时期的审干专家”“谁说谭政文刑讯逼供,谁就是血口喷人或开口伤人。”最后终于利用组织手段,将这些坚持真理的同志有的开除党籍、团籍,有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记过处分,都被赶出了公安部,有的还清除出公安部门。
当徐守身调至吉林省公安厅看到有的同志还在省厅工作时,他就以“不好领导”或“这样的人不能在公安厅工作”为借口,又把这些同志调离了吉林省公安厅。其狼子野心何其毒也!我们更可以看到罗贼一伙长期以来和陈泊的矛盾,就是两条路线
的斗争问题,当坚持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陈泊妨碍了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的阴谋活动时,就伙同其狐群狗党,不择手段的对二陈疯狂迫害,无视党纪国法,对抗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真是罪恶滔天!
结语
“双陈案件”的调查工作我们正在进行中。仅从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的片断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整个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是贯穿着尖锐、复杂、激烈的斗争,这个斗争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两个司令部的斗争。
当前的文化大革命的形势是大好的,我们一定要紧跟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在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狠批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把他们批倒、斗臭。在革命大批判中,按着我们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的教导,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重新审查“双陈案件”,让被罗、谭之流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
在全国公安部门,不仅有罗瑞卿的黑爪牙,而且也有长期和陈泊在一起工作而被牵连的干部以及因在审案过程中反对罗瑞卿而被迫害的干部。我们要通过对“双陈案件”的调查,揪出罗瑞卿的黑爪牙,为无辜受害的干部和因坚持正确路线而被迫害的革命干部彻底平反。彻底揭开政法部门的阶级斗争盖子,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东北二总部吉师大“二陈案件”专案组·本报略有增减)
(原载《揪彭罗战报》第二期:双陈事件专刊,1968年1月16日。广东专揪彭罗谭战斗队、《双陈专案组》合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