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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 与 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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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让“蝴蝶”起舞

李秀宝
2007-12-11 06:25:14 来源:解放军报第7版

多年做宣传工作,自己写过的、帮别人改过的、在报刊上发表过的稿子,可谓数不胜数。而真正给自己印象深、对以后影响大的,还是那篇第一次变成铅字的小杂文《当心变成“蝴蝶”》。

那是在1986年五六月份,因当时已接近毕业,没有什么课程要上,就琢磨除完成毕业论文外还能做点什么。

后来看到学校橱窗里新闻系学员的刊稿剪贴,就动了写文章投稿的念头,于是就暗下决心——“要学会写文章、学会投稿”,于是也就有了《当心变成“蝴蝶”》的处女作。

该文主要是针对改革初期一些人一边享受改革成果,一边又对改革乱加指责的现象,批评那种消极怀疑的人生态度,把这种现象概括为“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

这是一篇思辨色彩较浓的杂文。怎样写得有一点形象性,使之“板者活之”、“奥者显之”?先是通过“庄周梦蝶”这一哲学史实,诙谐地批评了怀疑主义的荒唐;接着又通过人类思想发展史与人们具体认识过程的一致性原理告诉读者,既然怀疑主义作为人类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阶段已被更高水平的辩证思维所代替,那么我们今天再用庄周的脑袋思考问题就显得有点格调低下了。

稿子写出后,寄给了自己认为比较适合的《人民政协报》“求实篇”专栏。没想到稿子寄出不久就在该报刊登出来,更没想到一篇小杂文还惹来那么多的“麻烦”。

我在收到报社寄来的样报的同时,还收到了编辑部盖着红印的一封信,具体内容是:“你的文章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反响,我们准备对‘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现象展开一次讨论。今寄来一篇与你观点不一致的文章,望你就此再写一篇。”


那篇“观点不一致”的文章,以《当心变成“蝴蝶”之异议》为题,批评我的少见多怪,认为对社会上的一些弊端表示非议、愤怒,甚至“骂”它几声,也未尝不可。应该说该文倡导民主、体恤百姓的思想是值得钦佩的,但它不分消极怀疑与积极怀疑之区别的做法我也不完全同意。因此随后我又写了《对“异议”的异议》。以上两篇稿子,分别发表在该报的7月29日和9月12日。

后来得知,写那篇“观点不一致”文章的谢云,是一位非常有名的散文家和书法家,是文坛德高望重的老前辈。

初次发稿就遭到名人的批判,事后真有些后怕。现在回过头来想,当时之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受影响于学校那种活跃的学术氛围,也得益于自己所钟爱的专业修养。

古人论诗,有“四种高妙”说,“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诗文一理。《当心变成“蝴蝶”》虽不能说达到了“理高妙”,但讲改革有理,下笔就触到怀疑论的老祖庄周,把“吃肉骂娘”的新典故放在人类认识发展史的镜子下一照,消极怀疑的荒唐不也显得十分可笑吗?类似这样的思维方法,只有学过哲学的人才会得心应手。

在一部优秀杂文选集里,编者对我入选文章中的一段话给予这样的评价:“‘有些东西并非非此即彼,如发行债券、开展竞赛、发展劳务市场等,资本主义可用,社会主义同样可用,都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就说资本主义的某些特产,只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也是社会主义所要求和允许的。’作者写于四年前的这些话,现在人们不是原封不动地在说吗?什么叫杂文的生命力?这就是,我以为。”那篇稿子发表在1986年6月20日。

偶尔见报更加鼓舞了我写作的信心,因此业余时间给自己找了不少“麻烦”,写了不少稿子。《饮不饮“盗泉”》、《战士的责任重》、《和实生物》等,有多篇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求是》杂志等报刊发表,算起来这些年在报刊上发过的也有上百万字了吧。其中不乏被《文摘报》、《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索引》等报刊转载,有的还获得了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毕业后,我先是到了部队的最基层,后来被调到军区政治部。不管在什么岗位,之所以受到组织和领导信任,多半被看中的也是能写点材料。

实践使我进一步感受到,伟人说过的那句话是多么的有道理:“要使人聪明起来,除了学习哲学史,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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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人民日报>>第十五版 副刊

“体胖”与《宽心谣》

2006年01月17日

  大约10多年前,当人们“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时候,有首《宽心谣》由山东传到北京,句句扣人心弦,听后十分喜爱,如今老矣,扪心重读,自得其乐,别有一番感受,故常歌之、舞之,以示友人。歌曰: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
  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
  每月领取退休钱,多也喜欢,少也喜欢;
  少荤多素日三餐,粗也香甜,细也香甜;
  新旧衣服不挑选,好也御寒,坏也御寒;
  常与知己聊聊天,古也谈谈,今也谈谈;
  全家老少互慰勉,贫也相安,富也相安;
  内孙外孙同待看,儿也心欢,女也心欢;
  早晚操劳勤锻炼,忙也乐观,闲也乐观;
  心宽体健养天年,不似神仙,胜似神仙。

  这首《宽心谣》使我想起“是谁多事种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是谁心事太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哈哈,那是什么境界,这是什么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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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的三重境界

日期:2007-11-7 作者:读者推荐

我不是学者,写不出高头讲章,不会玩弄名词术语,在理论家看来,是个十足的外行。之所以敢于来谈一点对和谐理论的个人认识、体会,完全是朱有志先生主编的《和谐中国》一书引起的。因此,如果出了什么笑话,读者诸君不要骂我,都去骂朱有志先生好了——谁叫他多事,对和谐理论做那么有趣的探讨,害我这外行来也忍不住做理论的思考呢!

我以为,对和谐理论的探讨,《和谐中国》一书是到目前为止最为权威的著作。该书称得上体大思精,不仅有对古今中外的和谐理论的精辟论述,更有个人的创见,比如对“中国特色”的本质属性的界定,对和谐与斗争的关系的阐述,都能发前人之所未发,是对现有的和谐理论的补充和完善。

就因为读《和谐中国》一书,鄙人免不了海阔天空地随想:任何事物的形态都有境界的,境界是有高下之分的,和谐,属于社会形态之一,其境界又如何呢?于是就有了如下申论。

三十年前,当普通百姓还食不果腹,衣不暖体时,渴望着温饱。记得那时,笔者自己,就对吃了睡,睡了吃的猪羡慕得很,真希望自己就是一头猪,能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不会想到年终时,肉要被人家端上餐桌的。估计有我这种“猪的理想”的人不在少数吧。这种生存状态,当然不是和谐。

随着改革的深入,人们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几年后,温饱了,各种社会关系空前地融洽,这是第一重和谐,我把它叫做“初级和谐”。它的根本特征是“人人皆饱暖”,衣食无忧。然而,这样一种和谐是不能持久的,因为它仅仅满足了群众最低级的物质需求——粗衣粗食。人们要鲜衣怒马,玉盘珍馐。

通过努力,这一要求又得到了满足,绝大多数人能碗里有肉,仓有余粮了,新的和谐随之产生。但是,这样的和谐仍旧停留在物质的层面,只是起码的生存权的获得,还不脱“初级和谐”的范畴,因而给人们的幸福感是不能持久的,人们还有超出物欲层面的诉求,还需要精神享受,自由、平等、民主就成了下一个追逐的目标。

这就产生了当时流行的一个现象:“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人们能够“骂娘”了,表明和谐的第一重境界——初级和谐已经实现。从中可以看出,所谓的和谐,并不是没有了矛盾,而是旧的矛盾消弭和新的矛盾产生之间的短暂的空隙。在这个空隙里,各种社会关系处于一个暂时的平衡状态。

我们古代的社会形态,就一直在不和谐和初级和谐里打转。

鲁迅曾经把古代社会形态分成两个阶段:“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在“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人们饥寒交迫,朝不虑夕,连起码的生存权都不具备,是官的欺压对象,也是匪的抢掠对象。“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

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即历史上大书特书的“盛世”。这个时候,社会形态大体安定,按古书的说法,是“安居乐业”。

鲁迅总结道:“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

什么是“人”的价格?即人活出最大的尊严来,私权力扩展到最大的空间,而公权力缩小到不能再缩的地步——一旦再缩,将影响私权力的实现。这样的社会形态,我称之为“高级和谐”,通过努力,它是可以实现的。

在高级和谐之上,还有一重和谐,不妨叫它“极至和谐”。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西方人想象中的乌托邦,就有“极至和谐”的影子。这一重和谐,可望而不可及,对民众而言,它是癞蛤蟆眼里的天鹅肉,可以追求,但不能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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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我国当前的社会矛盾
2007-09-05 15:32:18
来源:综合 编辑:徐赛琳

  经济领域的“局部过热”之所以会得以持续,是因为有人在“过热”之中得益。某种程度上,经济“局部过热”是由于非经济因素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扭曲,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社会矛盾在社会运行中具有某种普遍性。连续多年,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社会财富总量明显增大,但是,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与少数高薪阶层的收入差距有增无减,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影响改革深入推进的瓶颈。笔者同意近来我国经济尚出现“局部过热”的判断,更要强调指出:经济领域的“局部过热”之所以会得以持续,是因为有人在“过热”之中得益。某种程度上,经济“局部过热”是由于非经济因素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扭曲,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当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民众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民众的生活水平正处在不断提高的过程中。

  然而,令人担忧的问题是:财富主要掌控在谁的手里?对全国多数人口而言,满足基本生活的物质需求与社会供给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占主导地位,而由于住房、教育、医疗的费用畸高,就业、再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问题却日益突出。

  那么,我国当前社会矛盾主要是什么呢?中国体改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杨鹏研究员坦言,“是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同公共品供给短缺低效之间的矛盾。”笔者对此深表赞同。公共产品是指,公共部门使用纳税人的税款,生产或者提供的由社会公众享用的、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物品或服务。

  人们以往所说的衣食住行,主要是指物质层面而言的;现在常说的“医(医疗服务)、食(食品安全)、住(购房租房)、行(交通秩序)”,则既包括公共物品也包括公共服务。

  尽管社会物质供应已经不再匮乏,但是,贫富差距仍在拉大,加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又未能惠及全体社会成员,一部分人体会到的是“相对剥夺感”,因此,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需求同政府公共产品供给低效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诸多社会矛盾之中的最突出的问题。

  矛盾如何化解?关键是要从转变政府职能,从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入手,提高各级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瞭望》杂志近期调查发现: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在群体利益冲突面前,一些基层部门表现相当“迟钝”,“预警机制不预警、应急机制不应急”,以致丧失了处理问题的主动权,最终走入“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怪圈。

  剖析个中原因,主观因素主要在于对群众疾苦的漠视,缺乏“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责任心和执政理念,再加上处理问题方式简单化,相应的工作没有做到家,使得“事件易了,情绪难了”。

  从制度层面来看,基层官员“反应迟钝”、“按压摆平”及至“报喜不报忧”等都一脉相承,其背后往往体现为在当前政绩考量之下的一种利益权衡。

  以上海治理“群租”为例,业主改变房屋结构,以分隔、搭建等方式将一个单元的住房出租给众多人居住,确实造成了安全隐患和相邻关系的紧张。作为纠纷,法院作出正确判决是没有难度的,但是,“群租”又确有供需两旺之势。

  面对畸高的房价、就业的困难和劳动合同关系的脆弱,那些低收入人群在“群租”之外又能到哪里栖身?在治理“群租”的同时,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考虑提供一些配套措施缓解矛盾呢?

  要知道,化解社会矛盾并没有捷径可走,改进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转变政府职能才是唯一的道路。

  当然,为了取得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必须认真研究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和主要特征,必须搞清楚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化的原因是什么,才能找到针对性的化解措施。

  笔者认为,

  首先值得重视的是未得“先富”只求“共享”的心态。由于贫富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处于弱势的群体内心有一种十分强烈的“亏欠感”,急切希望能够在亲民政策的贯彻期间得到补偿。正像邓小平同志当年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的利益预期使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在考虑“我能够分享什么”。对尚未“先富起来”甚至实际利益受到减损的人来说,“赶紧挤上这班车”的心理油然而生。

  其次需要避免“多闹”才能“多得”的错误导向。由于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欠缺,民意表达的渠道不够畅通,一些党政官员存在对上负责、“花钱买太平”的行为倾向,一些政府部门对自身工作的失误缺乏及时有效的矫正机制。由于在我国确实存在“闹夜的孩子多喂奶”的现象,一些人为了表达利益诉求,故意把事情“搞大”,以向政府施压,结果耗费了大量公共资源。

  第三,为民谋利某种程度上存在“两头热、中间冷”现象。近年来,党和政府的工作透明度大大提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厉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党的信任感有所增强。但是,党中央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决心和基层群众对执政为民期许的积极性远远高于某些基层干部,客观上形成了“两头热、中间冷”的局面。在一些地方,由于干部已经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一部分,唯恐既得利益受损,在贯彻全民共享改革成果方针时确实存在“中间梗阻”的情况。

  第四,民众积极“维权”与政府部门怠于指导“维权”并存。当前,我国公民权利觉醒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但是,由于以往普及法律知识时的重心是“守法”而不是“信法”,民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律权威的认同度低下,政府并没有认识到指导公民正确维权也是政府的责任。相当一部分群众还不懂得如何正确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民权利的觉醒对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都具有新鲜感,于是,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在缺乏理论指导的状态下空前高涨,不能冷静地表达诉求、不愿理性地服从司法权威、不会在妥协中求得利益的最大化等问题层出不穷。

(汤啸天/上海政法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编审)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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