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毛泽东与“湖南自治”,“湖南共和国”

(2008-02-25 22:24:33) 下一个
毛泽东与“湖南自治”,“湖南共和国”


来源:
毛主席网站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24690号

网页设计 自助建站

回首页 纪念毛主席 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著作 毛泽东诗词 毛泽东生平纪事 抗日战争 解放战争 抗美援朝 相关信息


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新中国前夜/大革命:23页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创办文化书社后,毛泽东又和方维夏、彭璜、何叔衡等筹组了湖南俄罗斯研究会。八月二十二日,筹备会议在长沙县知事公署举行,确定以“研究俄罗斯一切事情为宗旨”。具体工作安排是发行《俄罗斯丛刊》,派人赴俄实地考察,提倡赴俄勤工俭学。九月十五日,湖南俄罗斯研究会在文化书社正式成立,毛泽东被推为书记干事。经毛泽东推荐,湖南《大公报》连续转载了上海《共产党》月刊上的一批重要文章,如《俄国共产党的历史》、《列宁的历史》、《劳农制度研究》等,在青年中产生广泛影响。俄罗斯研究会还先后介绍了刘少奇、任弼时、萧劲光等十六名进步青年到上海外国语学校学习俄语,然后赴俄国留学。

  关于当前的,是和驱张运动一脉相承而来的湖南自治运动。这是毛泽东回长沙后投入的第二件大事。

  当时的中国,北洋军阀政府腐败而又专横,打着“武力统一”的旗号,连年发动对南方的征伐战争,许多人自然把希望寄托在地方自治或联省自治上面。

  李大钊、陈独秀等也曾表示赞同。

  李大钊甚至说过:“依我看来,非行联治主义,不能改造中国。”①

  这种流行的政治主张对毛泽东的影响是不小的。

  在北京,他就同罗章龙讨论过,想把湖南搞成中国的先进地区,就像西方古希腊的斯巴达、德国的普鲁士那样。

  从上海回湖南后,尽管他已向马克思主义急速转变,但对社会改良的手段仍抱有某些期望。不在实践中尝试一下,人们是很难轻易放弃自己选择过的思想武器的。

  毛泽东回到湖南后,曾在七月九日给胡适的信中兴奋地说:“湘自张去,气象一新,教育界颇有蓬勃之象。”

  七月二十二日,新任湖南督军的谭延闿发表了被称为各省自治运动“嚆矢”的“祃电”,声称将采取“湖南自治”、“还政于民”的政策。他的目的是笼络人心,维护他还没有巩固的统治,抵制北洋军阀政府的再度干预。

  但湖南社会各界,由于长期深受北洋军阀之苦,由于谭延闿当时打着反对北洋军阀的旗号,作出一些开明的姿态,再加上毛泽东等此前对湖南自治的广泛宣传,许多人对谭的诺言寄予很大希望。各种社团和知识界人士纷纷发表主张,提倡“民治主义”、“湖南自治”。

  谭延闿发表“祃电”时,毛泽东正在韶山乡下休息。

  九月一日,他赶回长沙,立即参加湖南自治的讨论。一个多月时间里,他个人或联名在长沙《大公报》和上海的报纸上连续发表十四篇文章,系统地提出实现湖南自治的具体主张。

  谭延闿宣布湖南自治,有意把“湘人治湘”和“湘人自治”相混淆,实质是想借湖南人的家乡观念,为他们这批本省籍的官僚政客包办湖南政治开路。

  毛泽东提出,湖南人民要求的,不是“湘人治湘”,而是“湘人自治”。因为“湘人治湘”是“把少数特殊人做治者,把一般平民做被治者;把治者做主人,把被治者做奴隶。”他要求把“湖南自治”搞成发自下层的政治运动。他心目中的榜样是俄国,“俄国的政治全是俄国的工人农人在那里办理”①。

  湘人自治采取什么形式呢?毛泽东设想了一个“湖南共和国”的方案。

  他说:我们主张“湖南国”的人,并不是一定要在字面上改一个名称,“只是要得到一种‘全自治’,而不以仅仅得到‘半自治’为满足。”

  他觉得实行全国总建设一时还完全无望,最好的办法是“索性分裂去谋各省的分建设”,先和正处于混乱中的“大中国”脱钩,待十年二十年各国“分建设”好了,再搞“彻底的总革命”。

  “这实是进于总解决的一个紧要手段。”④

  毛泽东号召湖南带个头,率先建立“湖南共和国”。

  他认为,湖南在驱张成功后,已经摆脱了北洋军阀的统治,有可能率先这样去做。

  他设想:在这个国家里,废除军阀统治,建立以民为主的真政府。自办银行,自置实业,自搞教育,健全县、乡自治机关,成立工会、农会,保障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等等。

  毛泽东这种近乎惊世骇俗的构想是大胆的,但又是空想的。

  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毛泽东思想上还存在的内在矛盾:这个用来率先示范的“湖南共和国”其实近似一种放大了的“新村”;由各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联合起来,用舆论的力量来推动谭延闿实行湖南自治,又近似他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所鼓吹的“呼声革命”。只要有机会,他都还想试一试。

  湖南自治的舆论声势已成。毛泽东希望能进一步推动起一种实际的社会运动。

  与此同时,谭延闿也担心呼声日高的自治运动发展下去后,他会控制不住,就匆忙地在九月十三日召集“自治会议”,决定由省政府和省议会各推举若干人充任“湖南自治会”的起草员,来草拟一部“省宪法”,然后召开制宪会议。

  毛泽东当然不能罢手。形势的发展,迫使他越来越深地卷入到实际运动中去。

  谭延闿官办自治的方案刚发表,毛泽东、彭璜和《大公报》主编龙兼公就动议搞一个民办自治的文件。稿成后题为《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宪法会议”制定“湖南宪法”以建设“新湖南”之建议》。

  这个文件利用谭延闿原来所作的开明姿态,承认谭延闿为首的湖南省政府“实在是一个革命政府”,认为在这“千载一时的机会”,由这个政府召开人民宪法会议是比较现实的。

  同时提出:人民宪法会议代表,必须实行直接的平等的选举,每五万人中产生一个。由人民宪法会议制定宪法,根据宪法产生正式的湖南议会、湖南政府以及县、区、乡自治机关。至此,“新的湖南乃建设告成”。

  这个文件于十月五日至六日在长沙《大公报》上公开发表,签名者达三百七十七人,几天后增加到四百三十六人。毛泽东为实施这个文件多方筹划奔走。

  七日,他参加湖南学联召开的省城各团体、各报馆代表联席会议,决定双十节举行自治运动游行请愿,推举龙兼公、毛泽东起草《请愿书》。

  八日,他又出席省教育会召集的“第二次筹备自治运动之各界联系会议”,到会代表四百三十六人,由毛泽东担任主席,详细讨论了宪法会议选举和组织法要点,并推举方维夏等将讨论结果提交湖南省政府。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博主已隐藏评论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