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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
http://www.hnsl.gov.cn/look0/article.php?L_Type=1&id=297 河南水旱灾害频繁,春旱秋涝,久旱骤涝,涝后又旱,此旱彼涝,旱涝交错,而且旱灾范围广,洪涝灾害重,为全国重灾区之一。
一、1450~1949年间的水旱灾害
这500年间的水旱灾害,主要是从明朝景泰元年起,历明、清、民国三个时期,采用河南省水文总站编印的《河南省历代旱涝等水文气候史料》,将全省划分为豫西、豫北、豫东、豫南、豫西南5个区,同年有3个区以上受灾的视作全省性有灾。并依据水、旱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灾年、大灾年、特大灾年三个级别进行统计,这500年间的水旱灾害的年份达493年,几乎年年有灾,非水即旱,或是水旱并有。既有一区、两区局部性的灾害,也有大面积的全省性的灾害。该500年中有水灾年397年,旱灾年391年,其中水旱兼有的295年,可见水旱灾害的频繁。
在此500年中,如按发生全省性的水旱灾害即灾害范围达3个分区或以上的灾年有346年,约占统计总年数的70%,其中发生水灾年183年,旱灾年200年,水旱灾兼有的约37年,旱灾年稍多于水灾年。在全省性水灾年中,发生大水灾和特大水灾年46年,特大水灾年5年;在全省性旱灾年中,发生大旱灾和特大旱灾年43年,特大旱灾年6年。全省性的水灾或旱灾发生的机遇大约为2~3年一遇,大的水灾或旱灾平均为11~12年一遇,特大的水灾或旱灾平均为80~100年一遇。
从各分区看,豫西、豫北、豫东三区的水旱灾害多于豫南和豫西南两区。在统计的500年中,前三区发生水旱灾害的年数为400~416年,占80%以上;而后两区发生水旱灾害的年数为246~289年,为50%~60%。前三区发生水灾213~251年,旱灾224~264年,发生的机遇大致为2~2.5年一遇,其中,大和特大的水灾年和旱灾年各为47~62年和42~59年,约为8~12年一遇;特大水灾和旱灾年各为5~6年和4~6年,约为80~120年一遇。后两区发生水灾和旱灾年各为141~160年和121~167年,发生的机遇大致为3~4年一遇;其中大和特大的水灾年和旱灾年各为29~42年和33~38年,约为12~17年一遇;特大水灾和旱灾年为2~4年和3~6年,约为80~250年一遇。
在这500年中,发生全省性特大水灾年有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明崇祯五年(1632年)、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和1931年。1553年水灾遍及全省,有记载可查受灾县的水情、雨情遍及河南的淮河流域和黄河流域以及唐白河和漳卫河水系。豫南自4月份便开始霪雨连绵,到5月份雨区已向北扩展到洪汝、沙颍河水系,以后雨区扩展到豫东及全省。洛阳:“夏六月大雨,伊、洛涨溢入城,水深丈余,漂没公廨民舍殆尽……人畜死者甚重”。正阳、汝南、息县及淮南等地:“夏霪雨自四月至七月不止,大水坏民田庐。”1593年,全省特大水灾,主要在淮河、洪汝河、沙颍河、唐白河流域暴雨成灾,息县淮汝横溢,舟行于陆,民舍田禾尽没;汝南雨若悬盆,鱼游城关,舟行树梢,新蔡洪汝河泛滥,洪水自西北澎湃而来,平地深数丈,凡人、物房屋冲陷殆尽。1632年,全省特大水灾,各流域皆大雨,有记载可查的受灾县54个,豫西、黄、沙、颍、汝、唐、白河皆大水,以豫西、豫东和豫北灾情尤甚。1761年,黄河流域夏秋连雨如注,伊、洛、涧皆大溢,偃师平地水深丈余,大水入城,雉堞倾圮殆尽;丹沁河山水骤涨,平地水深丈余,房庐淹没无数。全省有54个州县受灾,其中大水入城者有10个州县。1931年河南特大水,遍及本省江、淮、黄、海四大流域,河道普遍漫溢,低洼之地,尽成泽国。固始淮水陡涨,水高数丈,堤防全破,深处没屋顶或仅露树梢;汝南舟行可攀电线,陆地一片汪洋,灾民走投无路,全省有82个县受灾,333.3万hm2耕地被淹,有13万多人、33万头牲畜死于水灾,灾民流离失所者达230万人以上。
在这500年中,发生全省性特大旱年有明崇祯十至十四年(1637~1641年)、清光绪二至四年(1876~1878年)和1941~1942年三个特大连旱年。1637~1641年是连续5年的长期干旱,最严重的旱灾,发生在1640年,旱灾发展到84个县。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约有60多个县的县志上有“人相食”,“人多饿死,饿莩载道”的记载,洛阳、濮阳、辉县、杞县、商水、淮阳、永城等县还有“岁饥死,人疫死者十之八、九”。连续大旱灾,不仅带来农业欠收、绝产和人畜大量死亡,众多农民外出逃荒,还诱发大规模农民起义和导致明朝的灭亡。1876~1878年全省大旱,是持续3年的特大旱,全省各地基本无雨时间一般达7~12个月,最长者达18个月。河南全省报灾87个府、州、县,饿死者近200万人,为全省人口的1/10,待赈饥民不下五六百万人。1941~1942年特大旱,据当时仅有的少数雨量站资料记录,年雨量较常年偏少4~6成。1942年,受灾百余县,灾民过千万,仅郑州一地,灾民每天饥死者达百人以上。该年饿死300万人,流亡他省300多万人,濒于死亡边缘等待救济者1500多万人。
二、1950~1990年水旱灾害
1950~1990年的41年间,年年都有水灾与旱灾。水旱灾害多年平均的受灾面积为231.8万hm2,成灾面积为155.8万hm2,分别约占全省耕地的33.4%和22.4%,在水旱灾害多年平均的受灾面积中,水灾为103.2万hm2,旱灾为128.6万hm2,旱灾稍大于水灾;在成灾面积中,水灾为77.3万hm2,旱灾为78.4万hm2,水、旱灾基本相等。在41年中,水灾面积最大的是1963年,受灾面积达446.1万hm2,成灾面积达375.5万hm2,分别占全省耕地的64.3%和54.2%;
水灾危害最重的是1975年,洪汝河上游、沙澧河上游发生特大洪水,带来毁灭性的灾害。
1975年8月4日至8日,由于三号台风深入内陆,因而在河南省中部驻马店地区造成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暴雨洪水,位于暴雨中心的板桥、石漫滩两座大型水库于8月8日凌晨1时前后溃坝失事,另有竹沟、田岗两座中型水库及58座小型水库先后溃坝。
板桥水库溃坝时,入库最大流量13000m3/s,最大出库流量78800m3/s,其中垮坝流量78100m3/s,在6小时内向下游倾泄7.01亿m3洪水。
石漫滩水库在5.5小时内向下游倾泄1.67亿m3洪水。
垮坝洪水,水头高3~7m,平均以6m/s的流速冲向下游,洪水所过,一扫而光。造成水库下游地区毁灭性的惨重灾害。
本次洪水包括洪汝河、沙颍河、汾泉河、唐白河,共产生径流157.38亿m3。
致使驻马店、许昌、周口、南阳四地区有29个县、市遭灾,
受灾人口1100多万人,
死亡2.6万人,
倒塌房屋596万间,
受灾农田126.4万hm2,成灾104.6万hm2。旱灾最大的是1988年,受灾面积达561.1万hm2;
成灾面积最大的是1986年,达355.9万hm2,分别占耕地面积的80.9%和51.3%。旱灾最重的是1961年,由于旱灾加政策失误,对农业生产影响最严重,全省粮食总产降到68.4亿kg,为1958年的54%。 从1950~1990年的41年中,全国多年平均的水灾受灾面积为813.5万hm2,成灾面积为447.9万hm2,河南省的水灾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分别占全国的12.7%和17.3%,均居全国首位。
全国多年平均的旱灾受灾面积为2000.5万hm2,成灾面积为784.4万hm2,河南的旱灾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分别为全国的6.4%和10.0%。
在全国旱灾成灾面积大于1333万hm2的有6年,为旱灾高值年,其中有5年即1960年、1961年、1978年、1986年、1988年也是河南的大旱年,这5年河南的旱灾成灾面积为全国的10.3%~24.1%,均处在突出的前列位置。
根据1950~1990年的统计资料,全省发生春旱35次,夏旱33次,秋旱16次,冬旱13次。其中两季连旱的10次,三季连旱的3次,四季连旱的2次,六季连旱的2次(1966年春至1967年夏;1982年春至1983年夏),七季连旱的2次(1986年春至1987年秋;1988年春至1989年秋),十季连旱的2次(1960年春至1962年夏;1977年春至1979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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