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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漫长民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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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漫长民间路

罗雪挥(中国新闻周刊)

中国新闻周刊 / 2007-08-28


“民间慈善在民国时期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准。”《中国慈善简史》的作者、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周秋光告诉记者,他同时还是中国慈善研究国家重点课题的承担者。



  周秋光介绍,中国民间慈善传统悠久,自汉唐以来,就活跃着民间慈善,而到清末民初,除了教会慈善机构的发展,当时独立的民间慈善团体无论在数量上,在所拥有的慈善资源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已大大超过官办的慈善机构,成为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主力。甚至出现了民间的慈善协调机构,比如中华慈善团和国际统一救灾总会,负责协调募款和施赈,进行慈善资源的优化组合。



  民国时战乱频仍,天灾人祸不断,政府救济不力,但民间慈善团体起到了巨大的弥补作用,舒缓了民众的困境。除了赈灾救荒、恤贫济困、慈善医疗,慈善教育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民国大慈善家熊希龄于1920年,在香山宜园旧址创办了北京香山慈幼院,美国记者参观后谓其“较之美国所办幼稚学校有过之无不及”,被当时的舆论界称做是一个奇迹。该慈幼院在近30年的时间里,把6000多名孤贫儿童培养成为有用之才,比奥地利的世界第一所国际SOS儿童村还早了15年。1949年,毛泽东从西柏坡来到北京,就住在熊希龄的故宅,位于香山的双清别墅。毛泽东说,一个人为人民做了好事,人民是不会忘记的,熊希龄先生是做过好事的。



  而新中国的慈善事业,就此进入了另一个时代。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将原有慈善机构逐步纳入到国家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的轨道中。1950年4月,时任政务院副总理的董必武做了《新中国的救济福利事业》的报告,明确阐述了新政府对于民间慈善事业的态度,“中国人民成立了自己的政府,把中国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救济福利事业才不再是统治阶级欺骗与麻醉人民的装饰品,也不再是少数热心人士的孤军苦斗。”结果,原有的慈善组织、机构或自行停顿、或停办,或被政府接管、改组,变成附属于政府部门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比如香山慈幼院在建国前已经停办,建国后则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接管其财产,改为公办的“立新学校”。而包括外国教会慈善机构在内,甚至是接受过美国救济的慈善团体财产都一律充公,纷纷被接管,因为这是“殖民主义的警探和麻药”。民间慈善事业则遭到持续批判。



  周秋光的《中国慈善简史》一书里记载了当时的流行看法:“人们深信,共产主义是人间天堂,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解除一切苦难,彻底摆脱贫穷,过上富裕的幸福生活。既然如此,就无需也无必要发展慈善事业。”上个世纪70年代初,上海的一位工人向安徽、贵州两地灾区的政府部门汇出了200元赈灾款。几个月后,这张汇款单落到了他所在工厂的革委会手中。于是他被批判为“居心叵测,动机不良”“往社会主义脸上抹黑。”



  从1954年到1980年,中国大陆已经不再存在有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组织,没有出现过有组织、有规模、经常性的慈善活动。虽然社会上的灾情与弱势群体仍然客观地存在,20世纪50至70年代,每逢发生大的自然灾害,中央都要责成各级地方政府负起高度责任,甚至提出不许饿死一个人。



  政府动员了一切政治或行政的力量进行救济,也由此形成了一切由政府包揽的救助格局。周秋光介绍,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原本可以成为中国民间慈善恢复的一个契机,但是当时一切慈善行为都受到排斥,包括国际救助。当时的外电报道,美国、英国、日本,以及联合国当时的秘书长瓦尔德海姆等,都明确表示要向中国提供援助,尤其是最有抗震和救援经验的日本,在内阁会议中提出紧急援助中国方案通过后,立即准备了药物、衣物、帐篷等。但一律遭到了我国政府的拒绝。



  民间慈善组织的“优胜”与“劣汰”



  “纯民间的草根慈善组织处于最弱势的地位,政府救助处于强势地位,公募基金会处于中等水平。”谈及目前中国慈善救助的实际分布状况,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王汝鹏表示。



  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慈善组织,公募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成为了改革开放后中国慈善事业复兴的起点。1989年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希望工程”的建立,首次大规模在全社会做了“慈善总动员”,而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则标志着中国政府开始正视慈善的社会调节力量。



  在社会处于剧烈转型的年代,改革一方面造就了大量新富阶层,另一方面又使得一些沦于传统保障体系外的人成为弱势群体,社会产生了大量需救助的群体,仅靠政府有限的力量来解决自然灾害、老龄化、下岗、贫困乃至医疗救助等社会问题,已无法满足需求。发动民间力量开展慈善事业被提上了日程。社会经济发展在客观上也提供了民间的财源。



  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慈善组织和机构纷纷组建,一些纯草根的民间慈善组织和个人也逐步开始活跃,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民间慈善就此复苏,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田凯长期关注着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他认为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成立实行了非常严格的进入限制政策,比如社会团体的登记要经过相当严格而复杂的审批程序。因此,现阶段全国性的福利团体大多数是从原有的政府部门中分化出来的,例如中华慈善总会主要是依托于民政部建立的,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是从团中央分化出来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脱胎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等,真正来自民间的大规模福利团体极少,而且资源有限,规模不大,只起到了补充作用。



  “中国现有的大部分民间慈善组织可以说是‘官办’,也可以说是‘半官方’。”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周秋光表示。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有的慈善组织和政府部门干脆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而部分慈善协会的负责人也往往由退休的领导担任。由于中国很大一部分慈善资源是由政府控制的,其慈善事业也就与政府组织的绩效息息相关。这和真正的民间慈善组织出于爱心实施救助还有一定差别。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出现了个别机构把善款“运作”成坏账等现象,给慈善事业蒙上了阴影。同时,由于各慈善组织都分别隶属于各政府机构,其管理主要是纵向管理,彼此协同能力较差,出现了“多头募捐”,加重了捐赠者负担,而慈善组织之间,甚至在慈善组织与地方政府间,有时还会出现抢夺慈善资源现象。比如SARS期间,所有的捐款捐物只能向规定的几家慈善组织捐赠,而在税收优惠上,我国目前实行的也是差别待遇,企业只有向少数几个公募基金会捐赠,才能够享受税收减免的政策。慈善资源配备的不均衡,妨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整体进步。



  “慈善事业不应该是‘政治运动’的模式,慈善事业不应该是‘摊派活动’的要求,慈善事业不应该是‘腐败行动’的温床,慈善事业不应该是‘官位移动’的中转。”2004年中华慈善文化论坛上,针对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隐患,上海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吴建荣总结。



  尽管存在先天不足,由政府自上而下发起的慈善社团组织,还是以积极的行动成为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拥有令草根组织艳羡的社团身份、公共筹资许可,可以自由地寻求商业资助。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王汝鹏坦言,从慈善资源的角度来看,有官方背景,募集捐款时更容易获得公众信任,而真正的民间组织募款能力相对较弱,后者数量也极其有限,王汝鹏介绍,如今有资金实力可以申请成立基金会的企业和个人很多,但是真正申请下来的很少。



  不过,虽然“准生证”难拿,一旦成立,无论经营状况如何,基金会就如同铁饭碗,迄今还没有被关闭的先例,虽然有的基金会常年没有活动,没有人捐款,没有钱做救助,但还是挂名生存下来。王汝鹏认为,从中国慈善事业的长期发展考虑,基金会的管理也应该参照上市公司,制订“劣汰”的退出机制,经营不好,运作不规范,没有实力也没有作为的基金会应该退出。



  政府扶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放手



  “将慈善交与民间,更符合我国历史上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律。”《中国慈善简史》作者,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周秋光告诉记者。他认为经历过了长期的停滞后,中国慈善事业的恢复必然要有官方的出面和扶持,只有政府才有这样的能力,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但是政府扶持起来后,就应该让慈善事业回归民间。正如同帮孩子学走路,扶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放手。



  周秋光表示,未来要持续发展,首先就要允许民间能够广泛地设立慈善机构。政府可以通过慈善立法,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规范和制约,周秋光认为,“非政府化、法制化、系统化、专业化、普及化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走向。”网民萧巾则强调,应该“让政府的归政府,让慈善的归慈善”,政府更需要建立的是最低工资限定,全民医疗保障,而除了这些最低保障之外的救助,则完全可以由民间自发进行,因为慈善关爱,富有同情心,乃是人类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在回归民间的呼声下,中国的“官办”民间慈善组织内部也逐步发生着变革,开始与“民间”日益接近,加强与国际民间组织和草根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并充分吸收民间运营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作为近年来迅速崛起的有影响力的慈善机构,在“民间化”的非营利组织发展道路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其秘书长王汝鹏表示,该基金会的定位是“具有独立法人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除人员聘用面向社会招聘专才外,所有的善款都努力按照公开、透明的非营利组织原则运行。比如每建立一个基金,都要先进行制度设计,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则。该基金会联合李亚鹏、王菲夫妇设立的嫣然天使基金就制定了二十二条管理规则,获得了社会热烈响应,筹款目前已经达到了1500万元,当有人报料说嫣然基金有黑幕时,一张《嫣然天使基金财务收支报告》即时公布于媒体之上。如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正在筹划“博客基金”,希望救助网络媒体关注的个案,王汝鹏再三表示,“一定要做成非常透明”。他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放宽准入政策,能够有更多的民间慈善组织加入。王汝鹏认为,一个机构做得再好也是孤立的,中国的慈善事业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联,只有当所有的民间慈善机构都很规范,都很有实力,很有公信力的时候,才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慈善大环境改善。“尽管我们有很多的优惠,有很多的资源,但我们还是期待整体的发展。”



  而在现阶段,公募基金会的发展尽管发展迅速,仍然受到募款能力的制约,造成公募基金会的救助能力相对有限。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田凯表示,“在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普遍不足。非营利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分化出来以获取民间资源的一个途径,而不是接受政府资助、受政府的委托去实施项目的工具。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几乎没有给予直接资助,间接资助也才开始进入起步阶段。”



  在获得最初的官方扶持后,更多的中国“官办”民间慈善组织不得不自行发展,自我完善以获得立足根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王汝鹏介绍,与欧美发达国家基金会有充足本金,仅靠基金的增值收入进行慈善资助不同,包括红十字基金会在内,中国绝大部分公募基金会只能够叫做“公共筹款机构”,王汝鹏将之形容为“过路财神”,左手接过捐款,右手就要拨出去。“假设我们有一个稳定的筹资渠道,有一个安全有效的增值渠道,那我们的压力要减小很多。”为了持续获得捐赠,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短期内策划了密集的各项活动,比如万人“大型公益健走活动”,比如联络了几乎所有的强势媒体运作慈善项目,包括吸收李宇春歌迷的力量,建立“玉米爱心基金”。



  王汝鹏表示,“始终处在疲于奔命的状态,每年大家都是忙得魂不守舍。”在这样的超强度努力下,2006年,包括捐赠物资在内,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募集到创纪录的1.2亿元。虽然在基金会中已然处于前列,但针对中国民间的广大的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来说,这仍然是杯水车薪。



  王汝鹏告诉记者,患儿家长常常是一进门便长跪不起,“未语泪先流”。而能够获得资助的孩子必须由评审委员会整体投票,病情太严重的孩子则很难获得救助,因为有限的资源要用于更容易被救治的孩子。王汝鹏对此心情复杂:“这样的取舍标准从理性的角度是对的,从人道主义,从情感的角度却是不合理的,但在资源很少的情况下,你先帮助谁呢?”



  王汝鹏说,在目前的条件下,只能救一个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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