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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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帮耐克店做义工

(2009-01-04 20:30:19) 下一个
       女儿是2005年小学毕业升中学的,上中学后,她有几门课程都选择了AP班,学习突然开始忙起来,另外,她还要在比撒店打零工,时间是很紧的。我们一直告诉她除了学习和工作,有机会一定还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义务工作,一方面能为社会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同时也能锻炼和培养自己。
  女儿还算听话,自己主动联系了很多地方,把自己的简历寄过去,在我印象里面,这两年她做过义工的地方有市肾脏募捐协会,她曾经自己一个人去募捐,虽然募捐到的钱不多,但也是花了不少时间,为需要肾脏移植的病人尽了一份力。她还在社区的某个机构做义工(至今还在),把为穷人募捐到的旧衣物发给需要的人,女儿常常在星期天一大早就出门赶到那里,做完后吃点零食填填肚子又匆匆忙忙赶到打零工的比撒店。暑假的时候女儿还在一个基督社团做义工,就是带领那些5-12岁的孩子学习,或是进行户外活动。而最让我高兴和自豪的是在四川大地震后女儿在学校向认识和不认识的同学募捐到了几百块钱,要知道那些孩子们很多根本就不怎么care你的灾难,听女儿说她课间休息的时候简直就是堵在走廊那里一个个拦着同学们募捐的,更让我得意的是,女儿也没有放过她比撒店的同事们,也得到了一些钱捐给了慈济会。
  义务工,理所当然是没有报酬的,但也有例外的。前段时间耐克公司不知搞什么活动,需要一些义工帮助,女儿有一个在downtown的耐克店打工的朋友问女儿愿意不愿意去帮忙,就半天时间,女儿说好的.那天女儿好象才去了几个小时,回来的时候居然抱了一堆的东西,都是新的:有一双鞋子,一件外套,一条裤子,两件短袖T恤,女儿说所有工作人员只能穿耐克的牌子,不能穿其他公司的,所以她也得到了一套。可惜的是女儿不怎么喜欢,无论我怎么说漂亮穿起来怎么显身材(其实我是不想让她再买新衣服浪费钱),她也没怎么穿,除了外套穿过,其他没动。女儿大了,不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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