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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篇冷血文字! 回复:疾恶如仇戒

(2011-09-23 10:55:20) 下一个

好一篇冷血文字! 回复:疾恶如仇戒

长篇大论,大可不必--其实你几个字就可以搞定 -- 你的意思不过就是:“老公杀老婆有理”。不是吗?

你这段文字,是给牟家父母的最佳献礼,他们一定很感谢你。至于胡家父母,她们已经沉浸在失去女儿的伤痛之中,对于这篇文字带来的进一步的痛楚也许不一定感觉得到 (当然,她们也可能完全无心上网)。

开眼界了。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原文“疾恶如仇戒”]


小泥山: "布鸣 to 微生: 你有权选择冷漠,但无权嘲笑那些发声的人"

对惨剧你可以嘲笑那些只耍嘴皮子,不出钱出力的人,前提是你既出了钱又出了力。即便如此,如果你是一个有修养的人尽管自己做的很好也不会去指责别人。显然这些我都没看到。

在惨剧出现后,能援之以手的最好,不能做到出手相助的至少可以声援受害者,这是常情。按您的意思,那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尽管是个矮子,那至少还是个行动者。像你这种连矮子都不屑为伍,只是站在远处对声援者冷嘲热讽的人又算什么?连矮子都不如的人该如何归类?

不要嘲笑舆论的力量。你喜欢淘那些老毛的古董,恐怕老毛是这个世界上最懂得操控舆论的人。

你有权冷血,但请不要嘲讽那些还有一腔热血的人,那些人的存在很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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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汉代蜜瓜劝和者,请放下你手里屠刀!
[2007年刘安安惨遭杀害;2009年杨欣惨遭杀害,2011年胡雅婷惨遭杀害,共同点是被害人都遭受指责--遭受“第二次谋杀”。吁请这些“二次谋杀”者放下屠刀,蜜瓜作得对,
指责被害人,这同女子遭到强奸不去谴责强奸犯反倒责怪女性穿着“太暴露”如出一辙。
也支持 by断肠人在天涯。居然有人认为“杀人和家暴都不犯罪”?!不知说这话的人活在那个世界]

“疾恶如仇戒”的作者引经据典论述如何有必要不去“嫉恶如仇”,要戒除“嫉恶如仇”。这里的“恶”是什么呢?不过就是最近报道的家暴事件,加拿大的牟钟鸣杀死分居的妻子胡雅婷。对于谋杀人命,谋杀妻子这种罪恶,众人不必气愤,不必仇视。否则,就有影响自己的“修养”之嫌。云云。还拿“伟大领袖”的教诲来佐证。是对一切善恶,一切是非,都不用分清?还是只是这一桩案子里不必分清是非,不必分清善恶,大家不要嫉恶如仇?参照其之前的言论,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人的观点就是“杀人和家暴都不犯罪”。杀人和家暴算不了什么“恶”。按理此人眼中的世上既无恶又无善,既无是又无非,可是如果有人要反对杀人,反对家暴,他倒是坐不住了,一定大声疾呼:"疾恶如仇戒"!
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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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偶灯斯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谢谢信息。
原来如此。虽然不清楚“庄冬”是何人,不过是觉得这个“微生”的这个长篇大论有点奇怪,似乎不久他把原帖删掉了。
这篇标题为“疾恶如仇戒”的文字之冷血的程度,还真是不多见啊。
小泥山 回复 悄悄话 谢谢你的发言!

那个“微生”承认他是“庄冬”,是一个被封过很多次的ID。现在在原创的那个“咱跌”应该也是他。

我是不再和他争论了,花不起那个时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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