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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纪实文学连载--地狱群雄传 [12.3 堂皇的讹诈]

(2007-09-03 01:14:24) 下一个
12.3 堂皇的讹诈


“假金庸”、老林都下圈儿了。我又盼了几天,终于盼来了提审。检察官小严和一个司法局的干部接的我,那干部很客气。

会客室,不是审讯?是“干部”和我聊聊。他对我同情了一阵子,然后摆出了把我从案子里洗脱出来的难度。

我说:“本来就是预审侦查错误、错抓错捕,外加逼供诱供,走私那是他们公司的事,是法人的事,跟我一个美国供货商有什么干系呀,我充其量是个顾问嘛。”

他示意戚检和严检回避,房间只剩下我俩。他说:“方明,按规矩你要见我,要戴手铐的。不过嘛……”

“谢谢!”我真不知他的来头。

“我知道你是无辜的,可是法律就是这样,再不合理,咱也得依法办事,所以,把你择(音:宅)出去也得有个说法,你如果能配合我们,就好办多了。”

“怎么配合?”

“这个不难。我知道,你的产品,国内奇缺,又是救人活命的东西,但是现在没有批准进口,怎么往里弄,都说不过去,法律就是这样,再不合理,也是这样啦。”

“那你们怎么不把我那几个竞争公司也抓起来?他们也卖呢?”

“中国嘛,就是这样,民不举,官不纠啦。”

“那就专揪我呀?”

“已经揪了,难道还把他们也抓了?总得给人家一口饭吃吧?”

“那就不给我饭吃了?”

“都给,共同富裕嘛……但是我们必须依法办事,不管合不合理都得这样。在获准前,我们会禁止任何私人形式的进口,都收回来。我想这一点,美国也说不出来什么吧?”

我点点头,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但是呢,如果,如果我们司法局协调来办这件事情,就好办了,我是说,我们来做这项业务……”

“你们有这个资质吗?官商?”

“不是,我们可以成立公司嘛,现在搞得很活嘛!”

要夺我生意?!我拼杀了近三年才开拓出来的市场、培训出来的客户全叫你们给抢走?!真不愧是红产阶级!

他看着我惊异的眼神,和蔼地说:“放心,不会撇开你的,我不是说过嘛,都会有饭吃的。你们以个人的形式,作为特聘顾问、专家指导嘛……”

啊?就施舍给我这么一口饭?要抢走我的经销权、抢走我的市场、抢走我的客户、还让我给你们做售后指导?想得太美了!

他继续和蔼:“你想想,这是不是两全其美?”

“那……你们这么做,不是执法犯法,自己走私吗?”

“嗨!咱可以变通一下嘛,比如,我们和××机构合作,算作科学试验材料……”
“我就是这么做的!我合法呀!”

他眨眨三角眼,说:“这我们都掌握了,你的证明……”

“那是移植学会的正式证明啊!”

他嘿嘿一笑,“他们怎么给你开的证明?我们公对公可以,你们公对私,谁给你开的?他们凭什么给你开的?”

当头一棒!不过,咱也久经风浪,要是以前,我非瘫椅子上补课,可这次,我只是微微身子一震,迅速移开了对视的目光──因为我知道,我的眼睛不会撒谎。

“想好了吗?”他关切地问。

“移植学会那两位,是我的顾问,我给他们付费谘询。”

“人家可是痛哭流涕地都交待了,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收受恩贿……”

这帮家伙!怎么会拿我来垫背?因为我这点儿红包“罪行”最轻?就往我身上推,说我行贿腐蚀他们,我被他们敲了一笔,他们还让我跟他们共患难!我申辩:“他们犯什么事儿,跟我没关系,现在医疗机构要回扣,太普遍了。”

“他俩可都咬你腐蚀他们啊,老弟……”

我辩解道:“那是他们要的顾问费,我又不是行贿。”真要是给我栽上行贿罪,美国也帮不上我,甚至不愿意帮我了。我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啦!给个红包这么普遍的事儿,咋我就这么倒霉啊?

“推测没用,这可是‘法律认定’。”

又是“法律认定”!这是拿自由和加罪来要挟我呀!

“方博士,想好了吗?”

面对这个无所不能的公检法,我还能做什么?

“就算给国家做点贡献吧?毕竟国家培养你那么多年嘛。”

培养我这么多年?不学无术的文革教育、上山下乡让农民教育,这就是国家对我的培养!后来我自学靠的大学,上完博士出国留学,那是借钱交还了国家的培养费才走的!别看我入了美国籍,还是把中国当做祖国,我不欠这个蹂躏我的祖国的红产阶级政权一分钱!

“方博士,你是组织配型领域的专家呀,祖国的器官移植事业,需要你的支持!”

以前这么恭维我,我会很高兴。这是我的理想,我的事业。我为完善器官移植的配型技术和筹建骨髓库奔走华夏,可是自从住了一趟滨河医院,见识了活摘器官已经泛滥到可以杀戮无辜的地步了,我动摇了。我只有不断地说服自己——滥用的极少数,才能把我的事业继续下去。

他见我还没表态,又进一步说:“合作只是暂时的,等药监局批准进口了,你还可以再独立出去嘛,反正时间也不长了嘛。”

这下我心动了。我知道,药监局审批的进度可快可慢,官官相护,而官方能决定这个进度、甚至结果,以维持他的绝对垄断。那样我的客户资料就都被他们划拉走了,将来我只能在他们的剩饭里抢上两口,还得对主子千恩万谢,因为他们一句话──我们抓过这小子──我的客户就得死心塌地归顺他们。

他真是老手,从我的眼神里看出我心动了,从公文包里取出了几份协议,递给我。原来他把那两个检察官支出去了,就是为了要挟我做成这个交易。

我看着协议,象是在看一张“卖身契” !我苦笑着问:“那几个公司还自己经营?”

“不行了,都收归我们了。”

太绝了!掠夺了我公司的一切业务,让我给他们去打工。这是刚刚开辟出来,即将盈利的大市场,一年上百万的利润,就这么被一口吞掉了!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如果不配合他们,他们是可以去找别的知名度低的顾问的,那我对他们就没用了,他们还能放我?

“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没水小河干嘛。给你的待遇不会低的。”

这句“谚语”,当时真给了我一点脸面。算是为祖国做贡献吧,尽管我心里知道,这又将养肥几只硕鼠!但是,这是我自由的代价啊!


事后,我竟发现这句深入人心的“谚语”竟是瞎话——应该是“小河有水大河满,小河没水大河干”——大河的水是小河流汇过去的呀!人民富足了,国家才富强,西方民主社会就是这样;而中共颠倒是非的“谚语”竟能骗了几代大陆人——一味压榨搜刮人民,红产阶级打着国家的名义中饱私囊,给嗷嗷待哺的人民剔出点牙缝里的剩饭,这就是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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