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纪实文学连载--地狱群雄传 [第九章 信马由缰,走向深渊]
(2007-08-10 01: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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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信马由缰,走向深渊
9.1 狭路相逢黑者胜
胡管儿真不含糊,拿起来手机就说:“我这儿正忙着呢,你跟你姐约吧,晚上全家烧烤。Byebye!”
真是久经考验的好党员!脸不变色心不跳。他从容对王所堆笑,“不好意思。”
我蹲着,离管教4米来远,王所儿看不出把柄,还是有点儿怀疑。
胡管儿继续解围,“我把‘艾滋病’放他们号儿去了,他是美国博士,学医学的,看艾滋病没问题。”
王所儿也没理会我的身份,犯人还有什么身份?他问我:“‘艾滋病’还闹吗?”
“早不闹了,我们轮番跟他聊天,现在很稳定。不过最好还是去医院。”
王所儿嘴一撇:“这儿不是美国,没钱。”
给我解围的,最终还是筒道里的厮打声,管教马上押我去看。
前边的外籍号儿打架,已经被先到一步的队长喝止了。管教把打架的提了出来,队长押去戴背铐。
“学习号儿呢?”王所儿过问上了。
牢头马上凑到了门口。
“收拾东西!”管教在王所儿面前,只好“六亲不认”,撤了牢头。
胡管儿押我回去,把孟老板调到那号儿当老大,然后把那撤下的牢头调过来当二板儿。
来人姓陆,北京×××刑警队长,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强奸罪、非法经营罪……一审有期徒刑20年”。原来黑社会老大,恶心死我了![1]
“鸨母”过来跟我说他得走了——他和这新来的认识,不能关一块儿。但是“黑老大”看了半天也没认出他。
“鸨母”说:“陆哥,我是××的发小[2],咱还一块儿……”
“呀喝!磁器!这么老了?”
“陆哥你真有尿,判20年,我一审‘帽儿’啦!”
“我总刑41年,(徒刑)20年封顶,一下打5折。”
“我一没杀人,二没涉黑,就因为牵连公检法,就‘帽儿’我!”
“磁器,你点[3]我没?!”
“哪能呢?点了你,你还能……”
“仗义!二审你丫能活吗?”
“差不多,该喂的都喂了。陆哥,你要不出事儿,我肯定先得信儿,折也折不到这儿;你前脚进,我后脚跟。”
这俩黑社会的上下级还热乎起来了,我十分不悦。“鸨母”见状说:“方哥,我俩关一块儿管教要犯错误。陆哥是来当二板儿的,跟管儿说调我吧?”
“鸨母”真滑头!犯人都不愿意调号儿,一到新号儿,就得重新混,常常是从最低地位混起,七处的审判程序长,更没人愿意调号儿了。这“鸨母”分明是不愿意照顾“艾滋病”!
“黑老大”果然上当,高兴地分给了“鸨母”一套被褥。
管教半天没过来,我跟“黑老大”开聊,以为这个前刑警队长能帮我出点儿主意,哪成想他不但出口成脏,法律也不通。既然他帮不上我的案子,留他何用?可他又是管教的人……有了!我问邹处:“‘鸨母’走了,谁看‘艾滋病’啊?”
“黑老大”吓了一跳,我再一介绍,看他那相我就知道,妥了!
胡管儿一来,“黑老大”马上申请调走,胡管儿当然有求必应。“黑老大”卷了行李就跑,管教说:“就一艾滋病,看把你吓的!你那洗浴中心里那还少……”
“咱有安全措施啊……”恶心的声音终于消失了。
狭路相逢黑者胜!“鸨母”没走成,气得大骂“黑老大”。
他说那陆队原来抓过他,他老婆托他“发小”把他赎出来的,那以后姓陆的就成了他的保护伞了,没少吃他的钱,只要有风声,就给他送信儿。后来姓陆的折了,他没及时换靠山,就被新刑警队长“树了政绩”,把他开的酒家——妓院给端了。
“鸨母”这次犯案,是他花700元从徐州收容所买了8个女孩,强迫到他的酒家卖淫。审他的时候,他揭发了几个警察,公检法不但不理他,一审还给他破格提拔成死刑,判他老婆15年。他上诉加大了揭发力度,撂了两个这类从警察手里买女子贩卖、卖淫的窝案。不幸的是,这两个案子他都参与了,他就是陪他哥们儿去广州收容所、戒毒所买过两批女孩才谙熟此道的。
我问他:“广州有那么乱吗?”
“更乱的你都不知道呢!广州火车站那儿的贼、抢匪,都跟警察是‘一家子’,按月上供,警察放养他们,他们在市面儿上收保护费,那叫维持治安。警察他娘的管啥?就知道往收容所抓农民,硬说你三证不全,按抓的人头儿管政府要补贴,家里来赎人又他娘挣一笔。收容所的医院更黑,从那儿赎出来还得交治疗费。去年报纸登的那个在收容所医院被轮(奸)了的女的[4],你以为就一个呀?海了去了!就是没报案,报了也白报,人家叫你拿出证据来!谁敢为你作证?你敢去哪儿取证?不上报纸,谁他娘管?!”
“鸨母”继续骂:“你看电视往刑警队脸上贴金!他们就知道抓人、打人,抓人时候‘划拉’的越多,手越狠,越挣钱。抓错了你,你家里求他们放人,得上供!
“街上的小偷都结帮,帮主都是警察的磁器!真要抓贼了,警察都先给磁器们打招呼,抓的就是没‘户口’的野贼。那些收保护费的,收完了,第一个给派出所上供;我们开酒家的,不买黑、白道,甭想混!黑道的混混儿,都是警察的线人,警察就放着他们,哪要破案了,先把线人叫上来,让他们报线索!”
我问:“那实在没线索呢?”
“没有就怀疑呗,怀疑就抓来呗,然后逼供呗!管你冤不冤?破了案再说!那是任务。”
“集装箱”问“鸨母”:“二审你能活吗?”
“鸨母”嘴一撇,“上上下下都喂了!咱还检举大案了呢!”
要是刚来,我会天真地以为他能立功免死,可这半个多月学的真知灼见,反而让我觉得他得被灭口了。
[1] 大陆官方网站2006年报道了《北京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 保护伞是城管队长》,给人的感觉是:北京2005前没有什么黑社会组织,而且黑社会与警察无关。
我01年在海淀看守所和七处遇到的黑社会老大,一个是警察铁哥们,一个本身就是刑警队长。我相信他们也不是首个黑社会团伙。
[2] 发小:自幼的好友。
[3] 点:举报。
[4] 后来我查到:2000年7月2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这个案子,题目是《谁制造了惨绝人寰的轮奸案》:农家少妇苏萍在广州火车站,光天化日之下被抢劫,呼救后警察却当众把她齐全的证件扔掉,强行收容,还当做精神病关进指定的康宁医院。随后苏萍遭到“牢头”等十几人、几十人次的轮奸。后来她丈夫从外地赶来,塞给医院主任红包、护理费,才将苏萍赎出。报案后,警方立刻和医院放走十来个强奸犯,只留了李某一人顶罪。
苏萍夫妇状告公安局、康宁医院都被法院驳回,法院只以强奸罪判了李某4年。民事赔偿被驳回,连康宁医院收取苏萍的500元护理费都不予退还。他们的抗诉、上诉均被驳回,进入了遥遥无期的申诉程序。
广州收容所一系列虐待、轮奸、虐杀收容人员的事件相继被曝光后,2002年3月,《羊城晚报》又曝光了广州戒毒所贩卖戒毒女子为娼的黑幕。公安系统立刻销毁了该戒毒所的有关历史档案,惩办替罪羊。2003年孙志刚被无辜抓进广州收容所后打死,在全国愤怒的声讨中,中共吃人的收容所才寿终正寝。
历经上述事件的广州市公安局长朱某,不但获得连任,还蝉联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