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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系列106:1257案件

(2005-10-04 18:41:52) 下一个
 一天黎明,某市公安局接到了报案电话,称信用社50万元人民币被盗。公安局高局长当即点了几位精明强干的同志,组成了侦破小组,并向木市交通、运输、邮电等部门发出了紧急通报。   第二晚上10点多钟,开发区邮电所的刘所长急急忙忙拿着几封电报跑进了公安局的大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对正在值班的侦查科长李盾说:“李科长,刚才有个男的,一下子发了10封电报,内容都是一样的,都只有”1257‘四个数字,我觉得这件事有点儿怪,您看会不会跟那个案子有关?“李科长接过刘所长手里的那10封电报一看,的确内容都是一样的,是分别发往附近几个区县的,发报人的姓名和地址都是同一个。李科长立即召集所有值班的侦查员开会研究,大家通过分析电报的内容,终于得出了结论,发报人就是罪犯。   公安人员到底是如何根据电报的内容判断出发报人就是罪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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