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餐馆打工的日子(zt)
(2005-10-25 2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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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君
第一步的选择
初到美国人生地不熟,为了生计,许多人第一步的选择就是到中餐馆打工。
经人介绍,我到一个叫“王记”的餐馆去做杂工。这餐馆坐落在市区,三开间门面,对这个美国中部城市来说,这餐馆规模已经可以了。老板还爽,说,一周六天,一月800,试工几天,不行走人。餐馆打杂的任务是搬东西、搞厕所、擦玻璃、以及切菜、洗刷碗筷盆勺,肉片上浆等帮厨的活。我一切都得从头做起——43岁的我就此在美国从零开始。餐馆的工作时间是上午10点到晚上10点,实际上我要比别人还要早到一些。一开门我就要打扫门前街道,保持窗明几净,并清扫厕所。然后,开始帮厨,从10点到11点的一个小时里是十分紧张的。因为外卖从10点半开始接单了,大厨二厨要做汤、煮饭、炒饭,我要摆设配菜台、加菜、添料等,帮他们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午市开始后就洗碗,洗碗倒是用机器的,可忙的时候还要帮收盘子。整个下午是切肉,洗菜,帮忙做半成品菜,吸地毯,清洁店堂。晚上是重复白天的一整套。一天下来已是精疲力竭。如果你吃不了这个苦,就拿不下这个活。厨房里,大厨、二厨、油锅、打杂,我是小四子;店堂上,经理、收银、招待、打杂,我还是小四子。哪能不累!
风雪黑夜遇妓女
那时我还没有钱买车。我们这个城市乘公交车的人少,班次间隔很长,高峰时10分钟一班,晚上10时以后半小时三刻钟才来一班。冬天的一个晚上,大雪纷飞,10时下班,工友们开车走了,我走到斜对面的车站等车。气温降到零下4~5℃,街上空无一人。这班车通常是10时过5分经过,但5分钟过去了,这趟车就是久等不来。打街头电话没零钱,商店已全关门。美国许多城市的中心区域,办公室职员一下班几乎是座空城,尤其是下雪天的晚上,哪有什么人,除非是鬼!没有希望,只好走了。我冒着漫天大雪踩着冰雪往那条冷僻的靠山崖的近路往回走,我想大约一个多小时能到家。当我走过穷人的街区,昏暗的路灯,凋零的招牌,废弃的商店,死一样的寂静,只有大雪落在身上的“沙沙”声和脚下踩雪的“咔嚓咔嚓”声。我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正走着,忽然,路边闪出一个黑影。我看见20来步开外,站着一个穿着黑衣服的黑人。这下糟了,要遭抢劫了!又不能逃跑,因为一般他们都有枪。我脑子一闪,要是真抢,把身上仅有的20美元全交出去算了,或许能保一条命。我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然而,走近到离那人只有五、六步时候,那人说话了,我一听好像是个女人的声音。不对,她说什么?“床上服务”,是个妓女?我马上扫一眼:她身材修长,一身黑呢裙套装,长长的脸,五官也看不太清。她左手叉着腰部,右手半掩着领子,那么冷的天半露着胸。我不敢答理,脚步照旧,心想尽快过去。她见我不理,当我快要经过时又说:“先生,需要床上服务吗?”“不!不!”我真怕她动手拉我,但仍装着步履从容。懵头懵脑地走了好长一段路,回头一看才舒了口气,那女的早已消失在黑暗中了。
拾金不昧
还有件事也挺有意思。一天中午,有一个上海机床公司代表团来就餐。饭后他们起身要走了,我就上前去收拾。发现地上有叠美元。我不声张,捡起来到后堂一点,心中有数了。我想丢的人肯定会很着急,不能随便让他人领了去,就赶紧出去问:“是谁丢了钱?”中国代表团的都不吱声,只是大家浑身上下摸口袋。这时有个美国人却说,“我!”“多少?”“大约30多。”“不对!”他又补充说,他是美国公司的领队,我仍说“不行”。接着美国公司的翻译把手一举:“我!”“多少?”“可能50多美元”,“也不对”。我想你们在猜谜语啊!这时,一个中国团员说,“可能是我。”“多少?”“至少二百多,可能四百多啊!”说着他把裤兜翻给我看,裤袋穿了!当我把480美元还给他时,他连声道谢。他的同伴说,幸亏你把钱还给了他,可买两大件啊!否则,回去没法交代。我说不必多谢,我也是刚从上海来的。
开车好像“油老鼠”
我还在王记中餐馆打工的时候,有朋友介绍,说有个姓沈的上海青年新开了一家餐馆需要帮忙,不过要会开车。我那时已经花了2000美元买了一辆旧车,考了驾照,就答应了。
老板小沈比我小10多岁,太太叫阿丽。我们都是上海人,似乎更容易沟通。他原是大学生,可能是因为经济拮据,就休学开了一家小餐馆,以筹资费。
如今我有一手烧菜之技,全仗小沈的传授。他耐心地教会我如何打酸辣汤、蛋花汤,教我如何宰鸡、切肉、上浆、配菜、炸锅,甚至于把大厨最保密的如何调配葱蒜、红烧、川湘等几种预制汤汁调料的秘诀告诉我,使我至今受益不浅。美国中餐有其特定的规格化的做法,蔬菜一般不起油锅,只放在开水中稍稍烫一烫。鸡片、肉丝等荤料预先过好油,然后荤素一起入锅,一次加入预制汤汁调料,勾芡,淋上香油就成了。这样的烹饪方法味道虽然稍有逊色,但有三大优点:一是少油,二是色彩好,三是上菜快,只有一二个厨师的小饭店在1个多小时内能够做出上百个菜。
我们这个偏离市中心的小小餐馆,全部工作人员只有老板夫妇、招待小马和我。我除了打杂帮厨之外还须开车送外卖。在所有的厨房工作准备好之后,我就开始送第一单。我们餐馆中午堂吃的客人有限,外卖是重头。外卖订单大多来自市中心办公大楼的白领,可送到那里要跨越一条大江才能到市中心,江上有三座大桥,而且有三条高速公路和多条地方公路在这里交汇。所以,每当出发之前我必须依照客户的次序选好路线。此时开车的我神经十分紧张,反应要很快,稍有不慎就走错了车道的出入口,延误时间不说,饭菜都凉了,客人会不满意。市中心多为单行道,且市区的停车又是个问题,中午根本没有车位停,随时都有被罚款的危险。乱停车要罚40美元!我就设法穿戴有餐馆标识的帽子和衣服,车上贴有餐馆名称的标记,打双跳灯,以减少旁人的举报。一栋几十层的大楼像迷宫一样,你首先要找到该公司的楼层房间。美国的大楼里没有开电梯的服务员,上楼都要自己开的,而且电梯往往分两部、三部分段接力换上去。从寻路出发到找停车位子,从两手拎着饭盒上电梯到收了钱款跑回来,每次出一趟车都令我大汗淋漓。而一个中午要跑三四趟。不多久,我就熟悉了这个城市的大多数的大街小巷,刚学会开车的我,把车开得已经像“油老鼠”似的。
一天算是白做
送外卖是一项挑战性的工作,因为不断会有新的客户、陌生的地方要你去寻找。春夏秋冬,暴热酷寒,你也得去送,而冰天雪地的天气更是外卖生意的最好时机。送外卖也是一项兴奋的让你期盼的工作,因为小费是个变数。时有时无,时多时少;时而让你懊恼,时而让你兴奋。一般有不成文的规矩,一个5美元不到的午餐,小费给0.75到1美元,一个10美元左右的晚餐给1.25到2美元的小费。但有好几次,一个20美元左右的单子小费竟给了20美元。当一天工作下来,计算着老板给的底薪加上小费,虽然不多,但这期盼后的满足和兴奋早已把疲劳给抵消了。
一次有一个不大的单子,大约十几美元,要送到郊区十几公里外的顾客家里。那是一条山间小路,路窄,我从来没有去过。有一段下山小路,我边查地图边带煞车往下开,一不小心把车开到路沟里,爆了轮胎。见顾客家离这不远,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车留在路沟里,提了饭盒就往顾客家跑去。待我送了饭菜回来一看,糟了!警察已经到场,并封了一条道。警车闪着警灯,过路的车排着队。我走上前去,警察就问,“是你的车?”“是的。”“干什么去了?”“送外卖。”他抄下我的车号,我想坏了,吃罚单了,这种罚单起码60美元。警察说,你这车得拖走。我说叫我老板来换个轮胎行不行,别拖走。警察说,你看这儿能修车吗?倒也是。警察叫来了拖车,让我坐进了警车。警车闪着警灯在前面开路,拖车拖着我的破车在后,“浩浩荡荡”地下了山。结果,警察倒也没开罚单,而拖车费付了55美元,一天的工就算白做。
那时,老板帮我修车什么的待我不薄,我也愿为老板“两肋插刀”,哪个地方都敢去送。路远倒还不在话下,就是那些什么乡间的精神病院、令人心跳的脱衣舞厅、挂着“梦幻般地感觉”霓虹灯招牌的按摩院,让我头皮发麻。至今仍让我害怕的一次是“地下交通”似的送外卖。
一天晚上,快要下班的时候一个电话打进来,有个听上去像黑人女子的声音,说要送近20美元的中餐。我们一看地址,这是一个不能去的地方,治安很乱。那个女的恳求着,说她和两个小孩大半天没吃饭了,无论如何请帮忙送一送。在老板的催促下,我硬着头皮只好答应了。电话中我们与她商量好了接头联系的方法,算好了钱款。老板烧好了饭菜,我就“悲壮”地出发了。老板则静候在电话机旁,等待那女客户拿到饭菜后的回电,以防发生变故。
不能去的地方
这是一个贫民区,治安事件经常发生。我把车开到那里,由一条大街转入一条小弄,又开了两个街区。那里灯光灰暗,街上无人。我看了看门牌号,心想大概过了这个十字路口就差不多到了。正当我略放慢些速度时,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人手里拿着东西,分别从左右两边向我压过来。不妙!是毒贩?是抢劫?我想倒车,猛回头一看,后面也有两个黑人向我逼来!完了,我进入他们的伏击圈了。这时前面两个已经走上前来,敲打着我的车门玻璃。此时我想,只有冲过去,冲过去!我就狠踩油门,轰地一声,车子窜了出去。跑了七八十米才慢下来,我一看门牌,正巧是这家。看看后面确实没人追来,我迅速的一手提了饭盒,一手佯装着打手机,跑到窗前。按事先约定的暗号,在窗上轻轻地敲了三下。那女的按照约定早已等在窗边,说时迟那时快,她一手接货一手给钱,一句话也没说,“咣当”一声便关上了窗户。我也顾不了点钱,马上一把接过,窜进车子,猛踩油门,冲出了这个不能来的地方!
后来,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结束了在中餐馆打工的生活。
现在,虽然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我还时常到中餐馆去走走看看,有时还带着美国同事去我朋友的餐馆吃饭。也许是因为我曾在那里工作过,也许那里是我美国生活的第一个驿站,也许因为我熟悉中餐馆的他们,总之,我有挥之不去中餐馆情结。我衷心祝愿我所有在中餐馆工作的朋友们,健康、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