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杨佳短刃与六四机枪

(2008-09-19 20:58:02) 下一个
杨佳短刃与六四机枪

马悲鸣
少侠行。 -元日天

赤县白虹忽贯日,世人纷说杨家子。布衣一怒鬼神惊,六扇门内六吏死。
少侠本居燕京城,性喜读书厌纷争。孰知偶作松江游,赁车误被诬贼名。
皂隶如虎何听辩,白日蒙冤入牢笼。棍号水火狱号炉,百般锻炼不容情。
羞辱莫大心泣血,伤痛遍体不欲生。捱到罪名查无实,脱得囹圄身已病。
屡向有司求冤恤,频招冷眼与恶声。心向明月遇暗夜,意气难消恨难平。
求告无门求诸己,怒发冲冠拍案起。堂堂丈夫生于世,忍辱苟活毋宁死。
胸中有剑气如虹,何惧枪林与箭丛。风萧萧兮过易水,男儿偏向虎山行。
手提短刃突禁地,如风杀至廿一层。不伤妇人斗豪勇,敢笑武松不英雄。
力尽被擒何足憾,惊天一击已成功。舍生争得男儿面,四海皆传侠士风。

【正文】~~~~~~~~~~~~~~~~~~~~~~~~~~~

上面是拙作《赤丸杀公吏,白刃报私仇》后,网友跟贴的古风诗。

杨佳杀警案发后,有人以美国佛吉尼亚黑堡理工学院韩裔枪手连杀三十二命类比。其实不对。因为黑堡理工学院韩裔枪手和被杀三十二人之间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而杨佳之愤却是被前期被警察带回派出所恶性盘查逼出来的。两者虽然都是杀人,但一个有原因,一个无原因。这是本质区别。

如果说哪个重大杀人事件可以和杨佳案类比的话,那就是六四。因为杨佳杀人是被冤枉以后求告无门才出此下策的。六四也是政府除了武力清场,无路可走才出此下策的。

中国人无非两大类。其一是爱国爱党贼,其二是反共卖国贼。后者以反共为能事。前者以爱国为能事。其实还有另一个分野,就是以是否开杀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

此派认为凡杀人皆错。则黑堡韩裔枪手、杨佳和六四清场部队全错了。

爱国贼因杨佳杀的是代表国家暴力的警方,而六四清场部队本身就是国家暴力机器,则杨佳不对而六四清场部队没错。

反共派与爱国贼完全相反。杀中共政府警察的杨佳对,而中共政府清场部队错。

我对以上三种判断是非的标准全不认同,只认开杀之际,是否有前因和除开杀外是否还有其他手段可供选择。

杨佳在开杀前进行过正当求偿,但在求告无门并继续遭到羞辱后,只有两个结果。其一是象现在这样,既然警察肆意侮辱公民,而国家司法袒护自家公安兄弟,不主持公道,那就只好自行复仇。还有就是忍辱终生。杨佳未被阉割,挺而走险,一击成功。

八九年的当时也是如此。政府在进行了大量工作,包括公开和私下的谈判、退让和戒严,都无法让私占公共场地,非法割据的学生离开广场达两周之久后,只有两个结果。其一就是在充分警告之后强行执法。其二就是听凭学生永远割据下去,把天安门广场开辟成殖民地。武力清场前,广场民主大学已经正式宣布成立。校长张伯笠,顾问严家其。而如果不把广场开发成殖民地,则如何建校舍,如何开学?

六四开枪和杨佳开刀都是有原因的被逼无奈之举。而黑堡韩裔枪手则不在此例。

六四比杨佳做得好的是有预警。但若杨佳预警了,则就没有一击成功的可能。因为双方之势不同。六四开枪前的政府预警不但是法理所在,而且预警后也仍有清场能力。杨佳则是以私人对政府,绝对无势。

我也反对杀人,不管是政府的还是私人的。但前提是国家暴力机关不能把私人逼得走投无路。群众运动也不能把政府逼得走投无路。

六四政府的武装驱逐可谓仁至义尽。杨佳次之。黑堡韩裔枪手大概是真有心理障碍。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