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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措汪杰上胡锦涛书:让达赖喇嘛回国是上策 (图)

(2008-08-28 20:54:49) 下一个

平措汪杰上胡锦涛书:让达赖喇嘛回国是上策 (图)

编者按:平措汪杰是藏区共产党创始人之一,《国际歌》和马列经典的藏语翻译者,曾担任毛泽东、周恩来、陈毅等人与达赖、班禅的翻译。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被整肃,坐牢多年,八十年代被邓小平、胡耀邦彻底平反,后担任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哲学博士生导师。这是他2004年10月29日给胡锦涛的信。

(五十年代藏区民主改革时,对同一个藏族实行两个政策:西藏自治区暂不改,十个藏族自治州和两个藏族自治县的东藏地区强力来改。结果东藏各地因改革而先后都打起来了,继之西藏也燃起战火,导致1959年3月出现拉萨的大乱子,这便是今天西藏的遗留问题的由来,是“分而治之”的治藏方针的重大失误,这是历史的惨痛教训)

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您好!

就西藏的遗留问题,即达赖喇嘛及其在印度的“西藏流亡政府”和数以十万计的流亡藏胞问题的妥善解决,我不揣冒昧地向中央谈点浅见。




签订“十七条协议”时,毛泽东接见时任西藏噶厦政府的噶伦阿沛・阿旺晋美,中为担任翻译的平措汪杰。

建国55周年的国庆佳节刚过,我也百感交集、心潮起伏。怀想当年,我们在藏区兴高采烈地举起了五星红旗,这是飘扬在整个雪域高原上的第一面人民共和国国旗;不久,我按朱德总司令的回电指示,由尚待解放的西康藏区,辗转赴刚获解放的重庆,会见了中央西南局的邓小平、刘伯承、贺龙、王维舟等领导同志,汇报了近十年来在拉萨等藏区的民族民主革命活动情况,包括在此期间先后与中共、苏共、印共联系,商谈开展革命活动的问题。随后,小平同志即向中央汇报了相关情况(注1),经中央批准,从1950年起,我便担任了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共西藏工委会委员;昌都解放后,兼任中共昌都分工委副书记;参加了中央与西藏和谈、签订“十七条协议”的全过程,是历史的见证人。为嘉奖我为西藏和谈做出的努力,毛主席特亲笔签名赠送我《实践论》。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拉萨先遣部队的五位党委会领导成员中,我是惟一的藏族委员;直到1958年,我是以中央驻藏全权代表张经武为首的中共西藏工委会11名领导成员中惟一的藏族委员。在共和国成立之前,由我为主要负责人的“藏族共产主义运动”各组织的数以百计的藏族共产党员和盟员,由我带领参军参政,后成长为省级干部的有六名(三名西藏区党委副书记,其中两名正省级),地专级49名,县级120名,还有大量一般干部。他们当时是西藏民族干部的骨干力量,为西藏的解放和建设作出了贡献。



小平说:“你的冤案完全错了!”



但是1960年,在“左倾”错误路线的影响下,历史给我开了个大玩笑,我曾因学运被中央政治学校附设蒙藏学校的蒋介石校长开除;后来,在拉萨,以“藏族统一解放同盟”的名义,上书西藏噶厦政府,要求实行各项社会民主改革,减轻人民负担,以及民族民主的救亡图存政策;因“东藏人民自治同盟”领导的武装起义失败,而被国民党中央政府通缉、追捕;后因“共党嫌疑”被西藏噶厦政府武装押解、从拉萨驱逐出境;六十年代,竟被自家共产党的个别人诬陷,以所谓“搞藏独”的借口,在秦城一号政治监狱,单身囚禁,从肉体到精神上被残酷折磨了18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邓小平、陈云、胡耀邦、冯文彬等同志的关怀下,我本人及由我负主要责任的各革命组织均得到了平反昭雪。小平同志说:“你吃大苦头了!你的冤案完全错了!”(注2)平反后一直在全国人大工作,任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其间,业余撰写了约160万字的三部哲学专著,得到了首都理论界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1998年离休后,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哲学博士生导师,并在国内外从事学术活动。

我在解放前后,近20年在西藏等藏区做革命工作。四十年代前后,首次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论著传播到西藏等藏区,将《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游击队进行曲》等革命歌曲译成藏文,并首次在拉萨等地建立了共产党的组织。因此,我一直关心西藏问题,也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今年,在美国出版了梅・戈尔斯坦教授对我的“访谈传记”,在最后一次答问中,谈及西藏的遗留问题时,我直言不讳地简要引用了一位汉族作家撰写的《达赖喇嘛是西藏问题的钥匙》一文的主要观点(注3),我同时也谈及延续了三百多年的政教合一的西藏噶厦政府,按社会发展基本趋势,政教应该分离的问题。


根据党的理论和原则,根据国家宪法及自治法的实质精神,我的基本观点是:今天,在新中国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各族人民宜合不宜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大家团结起来,在严格遵循“各民族一律平等”为建国基石的前提下,强大的汉族老大哥应高瞻远瞩,心胸宽广,本着先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言和马列主义民族平等观的大护小、强扶弱、多顾少的精神,应切实彻底克服旧中国历代当局对异族所实行的“分而治之”、“改土归流”、喧宾夺主,从而达到“以夷汉化”为目的的大汉族主义的反动政策,让55个兄弟民族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和汉族人民的真诚帮助下,都有一个自己相对聚居的家,既当家,又作主,改革、经营、管理本民族内部的事务,要他们站立起来,“学会用自己的腿走路”,这也就是要认真按照小平同志所说的“要实行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以期将各民族的民族利益和共同的国家利益相互兼顾、妥善地结合起来。这样,也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我国的民族问题,尤其是西藏问题。我的这个观点,不论在党内或党外,国内或国外,是始终如一的。

众所周知,千百年来,藏传佛教深深地渗透并体现在整个藏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尤其是在精神领域,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本的客观事实。视若无睹或轻视、忽视这一根深蒂固、影响深远的传统的民族文化特点的任何议论和主张,都是脱离现实的“左”倾机会主义的主观盲动论,是不负责任、不计后果的表现。这种既违背原则又脱离实际的错误言行,正如党的有关决议和小平同志所说,在过去尤其是在十年浩劫的“文革”期间,给中国的革命和建设造成过极大失误,使党的声誉受到严重损伤,甚至使国家濒临崩溃的边缘。所以任何见解应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是基本的经验教训和总结。这位汉族作家从方方面面合乎情理地分析论证了其主题,即世代相传、不可替代的达赖喇嘛的制度性地位及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广大藏人心目中的神圣崇高和不容亵渎,因而男女老少至今如此虔诚信仰、狂热崇拜、雪域藏民的内心必然所向的真正原因,以及建议西藏问题应在达赖喇嘛在世时求得解决、不能拖延以免产生严重后果等方面的重要意见,应该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只要对国内外局势冷静全面、从长远的战略上理智地思考,任何将问题拖至十四世达赖喇嘛寿终正寝的想法不仅是天真幼稚的,而且是不明智,尤其是非常失策的,对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不但无济于事,而且会引起适得其反的严重后果。以台湾的现实为例,是前车之鉴,如能在蒋经国的国民党执政期间得以解决,就不会有今天陈水扁的民进党台独势力的如此麻烦。我们应认真反省深思,引以为戒。

关于西藏问题,小平同志早已明确地对达赖喇嘛的二哥嘉乐顿珠先生说过:“除独立外,什么都可以谈。”胡耀邦总书记根据党的彻底否定“左”倾错误路线的有关决议和小平同志的指示精神,首先对一个关键性历史问题也明确而果断地说过:“五九年的拉萨事件,我们把它忘了,大家向前看,不再提了。”根据小平同志所谈的这条重要原则,历代中央领导都基本上按此精神,指令有关部门直接间接地与达赖喇嘛方面的代表人士接触和商谈。但至今却无任何进展,其重要原因是对客观实际认识上的问题和实践上的指导思想问题。



“分而治之”的方针造成惨重教训



在此,有必要指出,历史的经验教训非常重要。五十年代藏区民主改革时,对同一个藏族,实行两个政策:即西藏自治区暂不改,十个藏族自治州和两个藏族自治县的东藏地区要改,且要强力来改。结果东藏各地因改革而先后都打起来了,继之西藏也燃起战火,所谓“四水六岗集团”的数千名“卫教军”与解放军武装对抗(注4),导致1959年3月,出现了拉萨的大乱子,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噶厦政府以及数以十万计的各地藏人纷纷流亡国外。这便是今天西藏的遗留问题的由来,也是被国际化了的所谓“西藏问题”,同时也是“分而治之”的所谓“治藏方针”上的重大失误,这是历史的惨痛教训(注5)。西藏和其他分属邻省的东藏是有所区别,但其社会根基及其形态和基本情况是同一的、也是一致的,因此,在重大政策措施上不能有两样,否则要铸成大错。过去是如此,今后也是如此。生活在雪域青、康、藏高原上的藏民族,乃是具有同一语言文字、紧密相连的地理环境、风俗习惯、经济形态,尤其是共同宗教信仰等千百年来延续而成的,具有共同心理素质和悠久的传统文化的民族。而这一点,正是首先是否和能否了解整个藏区的真实情况及其所谓的“治藏方针”是否正确的基本前提和根本问题。质言之,是否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认识和对待整个藏族和藏区的问题的关键所在。

八十年代初,邓小平、胡耀邦、李先念、习仲勋、乌兰夫等对从国外达赖喇嘛派来的藏胞代表团谈话时,承认西藏工作有很大错误。胡耀邦总书记和万里副总理到西藏视察工作时,也公开承认:“西藏工作也有严重失误,我们一定要改正。”之后,中央公布了著名的西藏“31号文件”和新疆“46号文件”,对民族工作提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和政策。“31号文件”的中心是有关实行真正的民族自治、自主权。把自治权交给西藏等自治区。当官的汉族干部太多了,应该大大减少,让西藏人自己既当家、又作主。今后,中央发布的文件,在民族地区不能一刀切,不能照搬,不适合西藏等民族地区的,经请示报告后,可以不执行或变通、修改后执行。“46号文件”更明确提出了今后中央只抓三权,即国防、外交和部分否决权,其余都交给新疆、西藏、内蒙等自治区。汉族干部在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只能当“参谋”和“顾问”。毛主席、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对达赖喇嘛和班禅大师等也曾多次这样谈过:进藏的汉族干部是“参谋”,是“顾问”,一定要学习藏语文。汉族干部要尊重民族干部,外来干部要尊重本地干部。这是搞好民族干部与汉族干部之间、本地干部与外来干部之间关系的极其重要的准则,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等根本性的原则问题……遗憾的是,这一利党、利国、利民的光辉的31号及46号文件,后因诸多原因,未被落实,但它对少数民族尤其是民族干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达赖喇嘛也曾致电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表示祝贺,这是达赖喇嘛长期流亡期间首次向中央领导的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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