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44)
2009 (52)
2021 (107)
美国的亚历桑纳州最近发生的枪击案, 死了六人
(包括一个九岁小女孩),伤了十多个人,女议员幸好还有机会生存,将来她至于正常与否就不知道了。这个枪手和被害者无冤无仇,杀人的目的还不太清楚,有的认为是为了一举成名,有的认为他的人有精神毛病。不管他的动机如何,我现在想说的是,为什么一个人,不管他怎么高大有力,如果没有武器,他如何杀得了这么多的人? 从美国的多起枪击案看去,从来是一个人夺取了多数人的性命,如果美国没有个人携带枪支的自由就好了,这些无辜的人的性命都是可以挽回的,一个人再高大有力,他用刀子也只能杀伤一个多则两人,这些人可能还会不死,但是用了枪就不同了,枪让一个弱小的人甚至孩童都变成一个强大的人,一把枪可以杀多少人,从1999年Columbine Massacre, 两个学生杀了十三个人,伤人二十多,2007年佛吉尼亚洲Virginia Tech massacre, 一个学生杀三十二人,伤人无数。更有甚者,前些天,新闻里面播出一个十岁小孩,竟然用枪杀害了母亲,仅仅是因为他不想做妈妈交待的家务事,心里气愤就开枪击中母亲的头部。
这些血腥的例子都不足以把美国的枪支法律改变。
原因是我們必須有武器對抗不公義,
例如中國大陸,貪官貪贓枉法,橫行無忌,
只要市民可以擁有槍枝,便可根除貪污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