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无尾◎还我尾巴◎

【瓦解共产极权从破除谎言开始 】共产政体有两大支柱,一个是暴力,一个是谎言,就是枪杆子和笔杆子,谎言的作用远比暴力要大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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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容上国衣冠沦于狄夷。相率中原豪杰还我河山!

(2009-01-05 06:34:38) 下一个

文章提交者:剿匪救民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岂容上国衣冠沦于狄夷。
相率中原豪杰还我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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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兄,其实五权宪法(1947年宪法)的规定和其他民主国家稍有不同,如果对照美国,中华民国之国会当为立法院(众议院)和监察院(参议院)。当然,也可以将国民大会称之为国会,但此会虽说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民意机关,却并非常设机构,每6年方才召集会议一次,主要作用就是选举总统(副总统)和依照立法院提案修正宪法。1946年初,张君劢在政协制宪(即修改1936年五五宪草)的时候,第一条就是将有形国大改成无形国大,其实就是无限期搁置四大民权,形成“精英政治”,这个提议得到周恩来的夸奖,连声“佩服”云云(梁漱溟回忆)。


这一违背总理遗教的意见被国民党的六届二中全会坚决否定,张君劢也觉得不妥,因为这样总统和宪法都出自立法院,毕竟过于漠视民意,体现不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因此后来又改了回来。


文章提交者:拔绒拔齿加帖在


谢谢论语兄的澄清,全民普选的国民大会不仅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涉及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而且兼有美国“总统选举人团”(electoral)的功能。

 

文章提交者:论语1972.2 加帖在

文章提交者:天清地宁3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哈哈,让民主制度、道德、价值观在小岛上生根发芽的,是蒋公不假,不过恐怕是从反面起的作用


呵呵,阁下千万别半瓶子醋晃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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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1947年宪法就没有今天的台湾,而蒋介石是这部宪法的生身父亲。当然,经过国大合法程序,该宪法加了“临时条例”以应付战乱局面,败退到金马台澎之后,蒋介石为了复国宏愿,因此坚持威权政体,保留了戡乱局面,当然,事实上今天此岸尚未对彼岸放弃武力威胁(“觉不承诺放弃武力”云云),因此蒋介石的行为也不能说就是错的。

所谓的“民主之父”李登辉上台以后,屡屡修宪,硬生生将1947年宪法从准内阁制(内阁对议会负责)修成了准总统制(内阁对总统负责),最后在陈水扁手里成了真正的总统制,于是才有如此贪腐大案,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台北政权某一时段的腐败,正是局部背离1947年宪法的必然结果。

国际宪政学界对于李登辉的修宪大都不以为然,果然,问题真的出来了。

 

其实中华民国政府从1947年就开始讨论这个问题,最后还是认为,此时属于宪政时代。不过我个人不同意,认为应该称为“准宪政”。孙文从1904年就有军政、训政、宪政的三段论,所谓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国民党比较保守和原教旨(君子总是有死脑筋的缺点,呵呵),因此认为颁行宪法以后就不可能称之为“训政”了。

实际上,怎么说呢,1950-1987年的台湾政体是训政和宪政的混合体,可称之为“准宪政”,因为当时地方自治(和地方选举)是持续有效进行的,而且民意机关错落有致,国民党中委会不复像1930年代一样取代立法机关的地位,中常会和政府之间也没有了什么中政会等联席会议,当然,国民党也从未像以前训政时期一样对政府发布过什么训令。

而且,当时内阁(行政院)非常尊重宪法,因此按照内阁制的规定,更加倾向立法院而不是总统府,即使陈诚这种蒋介石的亲信心腹,也会为了议会的意见而抵制总统府蒋介石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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