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的“赤那”
(2007-05-24 06: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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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雕憋了好长时间没说话,今天实在憋不住。刚看了孙悟空大圣的帖子,居然无缘无故地被这赤那猴子给蔑视了一下,这段是从他那文章中ZT的:
“多余的声明:欢迎评论,请心平气和以理服人。本人蔑视以下两种帖:
1. 以粗俗无理的语言攻击侮辱他人,
2. 自己博客里写不出半个字,只注册一个网名或披一件马甲在别人文章后涂鸦。”
大家先不要以为俺是第一种人,俺这人很少使用“粗俗无理的语言”。但是这第二种人俺是逃不过了。俺的博克里不但半个字找不到,连个苍蝇屎也没有。所以也就不怪让人家蔑视了。
仔细考量了一下“蔑视”和“侮辱”两个字眼,发现中间还有非常神秘的联系。同样是一种看不起人的心态,如果我是主语,那就可以用“蔑视”。我蔑视了你,不仅看不起你,我还特别伟大了一次。就像地上的虫看见天上的鸟,虽然鸟在白云之上,只要虫用“蔑视”的目光一看,这虫就到了南天门,巍巍然直插云霄了。相反,如果在这看不起人心态中,我成了宾语,情形就完全不一样了,“蔑视”就要换成“侮辱”。“侮辱”一出来,做主语的侮辱者就入地成了垃圾,同时做宾语的被侮辱者却上天成了高尚的人。文字的游戏多么有意思。
回到孙悟空大圣蔑视的第一类人的定义上来。让我们看看“以粗俗无理的语言攻击侮辱他人”。 首先需要定义“粗俗无理的语言”, 我想大家都有自己的定义。在这里写字,一般自认为是“粗俗无理的语言”还要把它写出来的人不多。被人认为是“粗俗无理的语言”的大多属于写者和读者处于不同的判断标准。俺要是说一声“姥姥的”,你说一句“赤那”,都不会自感到粗俗无理,但也可能彼此都觉得对方粗俗无理。 这样一来,如果我们依照孙悟空大圣定义的第一类人,我们就有理由蔑视所有的人了。不信,俺就来蔑视两个看看:
首先俺要蔑视淑女司令。你那个“剑下忘魂无数”完全是“无理”的语言。首先别说是有没有灵魂这一说,即使有,就你淑女司令柔弱的手臂还能把剑舞起来。再说,你凭啥就把人家的魂搁你那里?人死了难道还不让人安宁?完全是用“无理”语言“攻击侮辱他人”的有力证据。
第二俺要蔑视玄宗淡泊。不过别的,就你这个ID就是一个“无理”的语言。你想当皇帝,你还说你淡泊名利,骗谁呀。淡泊名利,你怎么会有帝王思想?怎么会还想着当斑竹?虽然名字看上去不粗鲁,但“无理”是肯定的了。既然“无理”了,对于我们这些讲道理的人就是一种无形的“攻击侮辱”,所以也要蔑视你。
另外, 有关“粗俗”的语言,各人也有不同的看法。孙悟空大圣认为“赤那”不粗俗,“他奶奶的”也不粗俗。俺不是上海人,也不是北方人,不能理解其中的真正的意思。不过俺知道,你要是在中学作文中写出这个东西来,一定是要让老师给删掉的。
当然这里不一样了,就像孙悟空大圣说的那样,你要干啥说啥都没人管,古今中外的所有语言都可以拿来发挥。不过,我有不明白了,既然如此,你何以能在这里定义“粗鲁”语言?何以定义“攻击侮辱”?
好了,俺不想把孙悟空大圣说到上面第一类人那里。这不是因为推理太难,而是如果俺推理到了,那孙悟空大圣不就成了一面“攻击侮辱”自己,一面又“蔑视”自己的人了?
俺还是不爽,既然已经让孙悟空大圣按第二类人蔑视了一次,俺还是干脆也成为第一类人让他蔑视个痛快。俺用南京说中类似“赤那”的常用语评述一下他的文章:
“壑比大吊扯”
至于这句话是否粗鲁无理,请孙大圣请教南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