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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形式和所有权的问题

(2007-07-21 10:55:41) 下一个
    企业形式和所有权的问题
    --办企业法律问题讲座之三
    
    作者:生意人
        
1.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决定公司的形式
    
    一个企业成立以后,管事的人从法律上说已经不是”个体户”了,他们成了公司的雇员.这是因为企业是一个法人,这和个人是不同的实体。
    
    这种资本和管理之间的分离使得一个企业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去赢取资本和管理人才。因为最好的管理人才未必有资本去满足公司的需求。即使有些人既有管理才能又有足够的资本,企业这种形式也给公司管理人员的更新换代提供了便利条件。
    
    对于一个在税务上精明的公司来说,如果公司的主要拥有者同时又是公司的管理人员的话,一个公司宁愿给它的”雇员”长工资,而不要给”股东”分红。因为工资可以作为劳工价值而免税,而分红则不免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资不是违反常理地高的话,企业的利润就会减少,从而少交税。因为同样数目的现金(减去社安税)被发给业主和雇员,而不用交分红税了。
    
     如果是一个S型公司的话,公司就应该少给工资而多分红。因为工资要交社安税,而分红则交个人所得税。对S型公司,问题成了工资是不是太低了。
    
2.股东的数目决定公司的形式
    
    随着股东数目的增加,办一个真正的”企业”的好处就越来越多。因为”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很有利于管理权的集中和股权的转换。有限合股和有限责任公司则提供了不同的方便形式来做股权转让和管理集权。
    
3.股权的转换决定公司的形式
    
    在一个”一般企业”,股权的转换要比”一般合股”公司来得容易。一个企业在股权转换时,只要有足够的”合法资本”,就可以发行新的股票。而对合股公司来说,股权的转换即需要去修改原来的合股协定,麻烦得很。
    
    另外,在合乎证券法的大前提下,一个企业的股东可以随意将自己各项的股票转让给他人。有限合股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转让上也有很多灵活性,但总的来说还是不如企业那样容易和干净利落。
    
4.雇员的奖励办法
    
    很多新公司都喜欢和它的员工一起享受公司的增长,以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把他们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联系起来。最常用的奖励方法是给予好的退休计划或公司股份的认购权。不过对大多数的新公司来说,退休计划一般不在看好之列。而大多数新公司一般着重于给予员工认股权。前几年高科技大泡沫的时候,很多高科技投资资金甚至要求其投资的公司的所有关键员工都享受股票认股权。但近年来,因为认股权要列入公司帐目花销核算,认股权这种利益才日见式微。
    
    各个公司也有各个公司自己给予认股权的方法。有的公司给员工某个价位的认股权,而另外一些公司则允许雇员在达到了某个商业目标之后以折扣购买某个数目的股份。
    
    还有一些公司,它们既想给员工股份,又不想让他们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就发行一种无选举权的股票,然后将认股权发给员工。
    
5.吸引投资者的要求决定公司的形式
    
    在很多情况下,公司拥有权的形式是由公司财政上的要求来决定的。比方说,如果一个新公司是搞研究开发或做房地产生意的,使用有限合股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则容易省税。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公司要吸引投资者的话,大多数投资者仅只考虑投到企业这种形式。因为企业的目的就是挣钱,手续上也比其他公司形式来得方便。
    
6.控制权问题决定公司的形式
    
    控制权往往也是公司形式的一个决定因素。美国大多数州的企业法都有规定,在合股公司,每一个股东对公司都有绝对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检查公司的帐目和股东合约,以及对公司股东合约的任何改动具有的否决权,以及对公司事务的代表权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也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值得一提的是,有限合股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股协定和操作协定可以重新定义股东们对公司的控制权。一切以协定为准则,对于企业来说,对公司有控制权的人仅限于董事会和行政长官。其他人对公司运做的控制权仅限于每年对董事会成员的选举。
    
    对企业来说,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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