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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情况下人权的形而上思考

(2007-11-29 12:07:23) 下一个
(一)

“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那么一切其它权利都是空中楼阁。无端剥夺人的生命,或者肆意对人施加恐吓、虐待和折磨,就是用一种非人的方式待人,因而是对“自然法”的公然违反。任由这种情况发生,不仅是个人权利无从谈起,甚至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分崩离析。”

--摘自维基百科“人权”词条

(二)

记得以前看到过一个问题:如果能用一个无辜的小孩子的生命来换取其他全人类的大进步,我们选择什么?

理论上讲,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因此而夺取一个无辜小孩的生命。

但是在现实中,更通行的解决办法就是大家妖魔化这个小孩,把他烧死,然后享受进步,并心安理得。

(三)

理论上讲,妖魔化一个无辜的小孩太不上台面了,我们假定不再这么做。

但是,如果全人类的大进步和一个无辜的生命相比还是轻了点,让我们把问题放到一个更严峻的时候。

记得以前一个国产抗战影片,一群孩子和老师在黑夜里逃命,正好巡逻的敌人经过,他们就躲在一个田地里。这时候,一个老师的婴儿哭了起来。为了救大家,老师用棉被包住了婴儿的头。敌人没发现他们,但是这个婴儿却死了。

怎么评价这个老师的做法?

(四)

人们总是对孩子抱有更大的同情心,所以孩子出现在问题中其实有些误导,因为它弱化了“无辜”。

现在把问题中的小孩子改成“可恶的老头”(但是依然无辜),假定这个老头不那么崇高,不肯站出来说“牺牲我一个,幸福全人类”,其他人怎么做?

(五)

爪哇国有很多石油,但国力弱小。某大国甲想抢石油,但是这么做要牺牲爪哇国里一个无辜的老头,甲国人民怎么办?

(六)

讲人权的大国甲想了一想,放弃了。

某大国乙和甲一样想抢石油,代价也是那个爪哇国里一个无辜的老头。但是乙就没管那么多,把石油抢到了。

十年后甲因为油荒而没落了,乙成了最强大的国家,并最终消灭了甲。最后一个宣誓成为乙国人的原甲国人回想十年前,后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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