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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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台山篇》(1)——伍华炎

(2018-12-11 22:44:37)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台山篇—伍华炎

 

伍华炎(Wah Yim),台山县朝阳村人,生于一九一三年八月十九日,是伍华瑗(Wah Noon)的堂弟,伍松(Charlie Tong)是他的伯父。伍松大约是在十九世纪末年来到澳洲,最终定居于鸟修威省(State of New South Wales[现译“新南威尔士州”])的雪梨(Sydney[现译“悉尼”]),在沙厘希(Surry Hills)区库郎街(Crown Street)二百九十六号开设一中草药杂货铺,以自己的名字为铺名,是为“伍松”号商铺,生活稳定。

当伍松在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办儿子伍华瑗来澳留学时,也一并为其侄儿伍华炎提出申请。根据伍松的说法,此时他的兄弟亦即伍华炎的父亲已经去世(他未有提及其兄弟是跟他一起来到澳洲发展而在这里去世还是在台山家乡去世),因而他有责任照顾这个侄儿。为此,他仍然是以自己经营的伍松中草药杂货铺做保,承诺每年为伍华炎提供膏火五十镑,作为其在澳留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等开支。鉴于伍松为儿子伍华瑗联系入读的学校是库郎街公学(Public School Crown Street, Sydney),伍华炎自然也不例外,也是入读这家学校。毋庸置疑,他希望这堂兄弟俩同校,可以一起去上学,好互相有个照应。

既然是跟伍华瑗的申请一同递交上去,其审理过程也就一样,中国总领事馆同样是耽搁了约半年的时间才有了结果。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也就是伍华瑗获得签发学生护照的同一天,中国总领事魏子京也为伍华炎签发了中国学生护照,号码是290/S/23。即魏总领事是同时为伍氏兄弟签发的护照,先签发号码289/S/23给伍华瑗,然后就是伍华炎的。自然,伍华炎也是在第二天便获得了澳洲内务部核发的入境签证。二个月后,他便由家人的安排一道购好船票,然后与堂哥伍华瑗赶赴香港,在这里汇合了与之结伴同行的惠阳县的曾振声(Jan Sing即曾生,该留学生从澳洲回国后不久便投身于学生运动,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成为著名的东江纵队司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先后担任广东省副省长和国务院交通部部长),搭乘“圣阿炉滨士”(St Albans)号班轮,于当年八月二十五日抵达雪梨,开始其留学澳洲的历程。此时,他刚满十周岁。

跟堂哥伍华瑗一样,伍华炎也是在抵达澳洲之后的第二天,未及休息,就一起到库郎街公学上课去了,但他正式办理注册入读手续则是在九月三日。根据十月下旬校长提供的例行报告,显示出伍华炎在校表现与学习都很令人满意;此后的例行报告,校长也都认为他是个认真读书的好学生。这样,次年的八月,他就很顺利地从内务部拿到了展签。在学校里,伍华炎也给自己取了一个英文名,叫做Arthur Ming(亚瑟明)。

但从一九二四年下半年开始,伍华炎就因身体不适,多次请病假。比如,从六月二十四日开始到十月十日,在五十八天的上学日里,他就请病假长达十天,超过六分之一的时间是看病和病休在家。接下来的学校报告显示,即从十月十日至一九二五年二月十六日,总共六十二天上学日里,伍华炎看医生和病休在家就达二十四日,其请病假的时长较之上一季度倍增。而从一九二五年三月五日开始,伍华炎因病情严重,最终被送进了雪梨的皇家亚力山德拉儿童医院(Royal Alexandra’s Children Hospital)住院治疗。为此,到这一年八月申请例行展签时,就只有他堂哥伍华瑗一人获签。因伍华炎的病情一时无法出院,内务部就将其申请搁置,没有处理他的展签事宜。

最早将伍华炎送进去雪梨皇家亚力山德拉儿童医院时,是因为他当时才十二岁,正是该医院理所当然的病人。可是,儿童医院对他的病情却束手无策,因其脸上长满孢疹,病因不明,用药毫无效果。最后,医院怀疑伍华炎患上的是传染病,便紧急将他转送入滨海医院(Coast Hospital)隔离治疗。雪梨滨海医院是传染病医院,设立于一八八一年,最早是为了治疗并隔离天花等死亡率极高的传染性疾病而设,地点是在雪梨布达尼湾(Botany Bay)外的小湾(Little Bay),远离居民区。伍华炎进去后,被确诊为麻风病。这就意味着,这是一种极具传染性的疾病,他所携带的衣物等都需要定期消毒甚至焚毁。在西方,虽然此时麻风病已经不再是无法根治的绝症,但要康复亦非易事,不仅是需要大量药物,更重要的是所费不菲。

对于经营一间中草药小杂货铺的伍松来说,想方设法为侄儿伍华炎治疗是其责任,但庞大的住院和医疗费用则是压在肩上的重担。与此同时,伍华炎的治疗和康复将是个很漫长的过程,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作为在澳大利亚多年的居民并且也娶有澳籍欧裔妻子的伍松来说,他深知手持合法的在澳居留证明,将是伍华炎继续在澳接受治疗的有力保证。因此,为治疗中的侄儿争取获得一年的展签,就成为伍松极力为之奔走的一件事。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伍松就差遣其欧裔妻子伍傅若蕊(Mrs Florice Tong)前往联邦议会南雪梨选区议员爱德华·芮利(Edward Riley)的办公室,向这位联邦议员求助。伍太太将目前其侄儿伍华炎罹患麻风病、全脸皮肤受损严重的情况向芮利议员作了详细的介绍;她表示,因治疗需时,她和先生二人目前最迫切希望的是,先给伍华炎申请到一年的展签,以便其能有足够时间在此治疗康复。她同时强调说,他们的侄儿刚来澳大利亚读书时,身体健康,在校表现良好,是勤学上进的好学生;而他现在的患病情况很让人揪心,作为长辈,他们已经为此想了很多办法。由于伍华炎的母亲就只有这一个儿子,家里经济拮据,就指望着这个儿子能学成归国,使之有所依靠;如果以伍华炎现在的状况,而将其遣送回中国,让他的母亲看到如此残酷的现实,那情景将是何等的悲哀。设身处地为她想一想,其结果不能不令人不寒而栗。因此,她希望芮利议员本着基督耶稣悲天悯人之精神,协助伍华炎,使之能在澳洲多待一段时间,获得足够的医疗救助。

芮利议员是出生于苏格兰的澳大利亚资深政客,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一八八三年,他在二十四岁时移民澳大利亚,先以泥瓦匠身份维生,然后成为泥瓦匠工会职员,最终于一八九一年成为澳大利亚工党的创建人之一。澳大利亚联邦建立之后,他便投身政治,于一九一0年接替澳大利亚首位工党总理亦即澳大利亚联邦第三任总理克里斯·沃森(Chris Watson)所遗空缺,当选南雪梨选区议员,此后一直连任,前后达二十一年之久。因其出身于草根,加上伍松太太伍傅若蕊又是欧裔白人,芮利议员在听取了有关伍华炎的遭遇报告之后,对他目前的病情及其家人的境遇深表同情。当天,他便按照伍傅若蕊的要求,致函联邦参议员兼内务部部长乔治·皮尔斯(Senator George Pearce)先生,请其根据上述情况,给伍华炎展签一年,就算将此作为一件善事。他特别强调说,实际上,许多雪梨的市民在得知伍傅若蕊一家的遭遇后都深表同情,也呼吁政府能尽其所能,提供方便,为这位中国小留学生做点什么。也就是说,他希望利用民意来促使其同僚作出有利于伍华炎留在澳洲治疗的决定。

看起来,这封信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皮尔斯部长接到信后,就交代办公室处理,即需要搞清楚伍华炎所得的病确诊为什么病,病情程度如何,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控制或者康复,以及其监护人是否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等等,以便其对此作出一个决定。八月十四日,内务部将了解到的相关情况通报给芮利议员。鉴于伍华炎被确诊为麻风病,治疗费时,药费与住院等开支不菲,预计到其康复将是一笔数额巨大的费用,故内务部希望芮利议员能够协助当局与伍华炎的在澳亲戚沟通,支付这笔巨额费用,直到其顺利康复可以出院。换言之,内务部长是有给伍华炎核发展签之意愿,但前提是其亲属能为其负担医疗费用。待接到芮利议员转达的内务部上述要求后,伍傅若蕊便于八月二十日写信给他,对其协助过问此事表示感谢;同时,她告诉芮利议员说,迄今为止,她已经为伍华炎支付了六镑六先令的费用,主要作为住院费和为他购买更换的衣物。她表示,她和伍松将伍华炎办理来到澳洲读书,就是想着为他好。尽管他们自己的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但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她会支付每一项应付之费用。事实上,每年她也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为医院帮忙筹募大笔费用。就目前情况而言,她认为,一个季度支付六镑六先令应该是足以应付医院的相关费用了。随后,芮利议员将此信转给了内务部长皮尔斯。

经过内务部与海关及检疫部门等机构的多次沟通,最终在十月初搞清楚了伍华炎的整个医疗救治费用。伍华炎是在三月十二日从皇家亚力山德拉儿童医院被转送到滨海医院的,即在他于儿童医院住院五天之后,因病情严重,脸上皮肤起疱疹感染受损,无法控制,遂被送进这间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待确诊为麻风病后,计算起来,其医治与住院费用全年将为二百零八镑。截至八月三十一日止,总计费用已经累积为九十一镑十九先令九便士。伍松太太此前已经支付的上述那笔六镑六先令的费用,距此需要缴纳之数,尚差太远,而且上述的总数中已经扣除了这笔费用。而她所承诺的每季度缴纳的同样数额之费用,亦完全无法填补这其间的巨大差额。联邦政府卫生部检疫局总监亦即滨海医院院长芮德医生(Dr. C. W. Reid)认为,对伍华炎的治疗以及使其康复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花费巨大。为此,从各方面因素考虑,也是对各方面都为有利的解决之道,就是让伍华炎出院返回中国,回到家乡那里进行治疗和康复,这样费用会低廉很多。当然,在此之前,他的监护人应该将上述所欠滨海医院的治疗费用结清。十月九日,内务部将上述情况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进行了通报,希望这位中国留学生的主管机构能妥善地为其安排船期离境回国,同时,也要协助其监护人看以何种方式来结清上述医院的相关费用。二周之后,在还没有得到中国总领事馆回复的情况下,内务部也将上述内容向芮利议员转述,实际上亦是对其关注此事进展的一个答复。

一个月过去了,中国总领事馆一点儿回音也没有。内务部遂于十一月二十日再次致函中国总领事馆魏子京总领事,询问上述两项事情的具体安排是否已经落实。三天后,魏子京总领事终于复函,虽然对上述遣送伍华炎回国的决定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在如何落实船期方面并没有带给内务部什么好消息。魏总领事在函中告诉内务部,这一段时间里,中国总领事馆曾经跟所有经营澳洲至中国(主要是香港)船运业务的船行接触过,希望在其前往中国的轮船上为伍华炎预留一个舱位,但这些船行在得知伍华炎的情况后,纷纷拒绝为其施予援手,这也是在接到内务部公函后未能及时回复的最主要原因。因此,中国总领事馆目前只得继续努力寻找,希望不久能有一个肯定的答复。而有关医疗费用之事,中国总领事馆已经跟伍松商妥,由他自己与医院直接结清。魏总领事在信中表示,这笔费用一定会在伍华炎办理出院乘船离开澳洲回国之前予以结清。

等了一个多月,竟然是这样的结果,而且按照中国总领事馆的说法,还不知道要等多长时间才能将伍华炎送走。显然,这是内务部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由是,内务部觉得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在查阅到下个月十六日“圣阿炉滨士”号轮船将要离开雪梨前往香港的船期之后,内务部就于十一月二十五日指示雪梨海关,由该机构直接出面跟“圣阿炉滨士”号轮船商谈,请其根据澳洲移民法的相关规定,务必给伍华炎出境返回中国预留一个舱位,因为这位中国留学生当年就是乘坐该船进入澳洲的。内务部同时指示,海关在与该轮船直接商谈此事的同时,也可明白无误地告之,伍华炎的船资,将由其在澳洲的监护人伍松全额负担。海关的办事效率高,一出马就将此事办妥,该轮特为伍华炎设立一隔离其他旅客的船舱。五天以后,内务部致函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告知此项安排,并特别叮嘱其转告伍松,由其支付此项船资。既然澳方能如此顺利地联络到能将伍华炎带出澳洲的轮船并解决舱位问题,而且伍华炎经治疗后病情已经得到控制并且也很稳定,中国总领事馆自然是乐见其成,对此事的处理给予积极的配合。而作为监护人的伍松,眼见伍华炎在澳洲治疗所花费的巨额账单已经远超自己能够承受的程度,同时也不知道他何时才能得以康复,种种因素交织的结果,也就使他对遣送其侄儿回国没有什么异议,顺其自然。另一方面,对家乡具有同类康复设施的了解,或许也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他对侄儿的遣返乐观其成。在他的家乡台山县隔壁新会县的崖山,自清末开始便有法国天主教神父在那里开设了麻风病院,接收周边的麻风病人予以治疗。而从一九一八年美国玛利诺天主教传教会接管江门教区开始,该院规模更加扩大,并且有该教会选派的志愿者专职医生给他们免费医治,远近闻名。因此,即便伍华炎回到台山家乡,如果需要继续治疗的话,进入新会崖山麻风病院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圣阿炉滨士”号轮船如期驶出雪梨港,前往香港。伍华炎顺利地登上该轮,随船返回中国,结束了他在澳洲不到二年半时间的留学历程。而他的堂哥伍华瑗则因尚未完成学业,继续留在澳洲念书。

就这样,遣送伍华炎回国之事顺利地解决了。因这一结果确实符合各方的利益,故在执行过程中没有碰到多大的障碍。然而,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因为在此之前为其治疗所遗下的大笔费用并没有如期给付。

一九二六年二月十五日,联邦政府卫生部检疫局总监芮德医生致函雪梨海关,告知滨海医院迄今尚未曾收到医治麻风病人伍华炎所产生的费用,希望海关协助收取这笔不菲的金额。根据滨海医院的最终核算,伍华炎的救助治疗及住院费用,除了此前的九十一镑十九先令九便士,自一九二五年九月一日至十二月十六日他出院离境,还有另外产生的六十一镑三先令,二者相加,总计为一百五十三镑二先令九便士。可是,当海关与伍松联络商讨他如何结清该项费用时,得到的回答却是无力支付。雪梨海关无奈,只好在三月十五日向内务部如实报告,请示如何处理此事。内务部当天便致函中国总领事馆,提及去年十一月该馆给内务部的复函中已经表示,在伍华炎出院时,其所有在医院产生的费用将由他的监护人伍松代为付清,为此,内务部敦请中国总领事馆采取措施,促使伍松尽快付清上述款项。但是,内务部的上述信函发出去之后,仿佛泥牛入海,没有一点儿回响。事情一拖,又将近半年。到七月二十二日,芮德医生再次致函海关,敦促其协助结清上述欠款,因为这笔费用是由鸟修威省卫生厅先行垫支的,此时必须解决此问题,以平衡帐目。八月五日,位于美利滨(Melbourne[现译“墨尔本”])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派了一位副领事前来雪梨,专程面见伍松,商谈如何让其付清这笔费用。因伍松一时间拿不出这一大笔钱,副领事与他谈妥一个延期按周支付的办法,即每周支付给医院一镑,直至此项费用结清为止。随后,中国总领事馆将此项安排通告内务部。看来,此事的解决有了一个初步的眉目。

但事情并没有按照上述设定的轨道进行下去。这一次,问题来自伍松。可能是在中国总领事馆的副领事跟他商谈之后,过了六天,该副领事曾经给伍松写过一信,称如果按照此前的商谈按周支付给滨海医院的费用,总共应该是四十周。八月十七日,伍松致函中国总领事魏子京,对此事提出异议。他在信中澄清说,伍华炎脸上皮肤出现问题时,他最先是找私人医生治了二个月的时间,为此,他按每周一镑支付医疗费给卫生部门。因治疗不见效,医生建议他住院到雪梨医院,去那里可以得到更好更有效的治疗;但雪梨医院表示,这类患者的治疗应该送去儿童医院。在交涉过程中,后者建议还是回到雪梨医院更为适宜些,然后雪梨医院才决定将伍华炎转到滨海医院。刚转去滨海医院时,医院当局曾经问过他是否可以负担得起所需的医疗费用,他表示每周至少可以支付十先令。由是,华炎住进这间医院接受治疗,前后共三十二周的时间。当华炎接受治疗到十二、三周之时,尽管此时伍松的个人财政状况并不是很好,但他还是为此一次性地支付了六几尼(金币,每个几尼值一镑一先令)的费用。但此后的结果却是最终接到账单所需费用达每周四个几尼,全部的费用高达一百五十镑。对此,他深感诧异,因为对他来说,这是完全不可能支付得起的费用。他承认,华炎是个孤儿,父亲早逝,只是与母亲相依为命,家境非常不好。作为伯父,他只能做到给他提供尽可能好的教育,以便他日后有光明的前程。但不幸的是,他所患上的由皮肤病发展起来的麻风病断送了所有的这一切,他不得不被送回中国。对于这样的结果,作为孩子的伯父,他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惟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连累其子伍华瑗的展签申请及在澳求学。伍松表示,作为华炎的监护人,他已经尽了一切努力将其办理到澳大利亚学习,支付所有的费用;而现在,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坠入深渊,甚至可能最终死在那里。目前来说,他已经为此承受了巨大的财务重担。在伍华炎医疗费用问题上,他并不想推卸任何责任,但已经以最大的诚意按每周向滨海医院支付一镑的费用来承担应尽之义务,以支付那三十二周的费用。扣除他以前已经支付的那笔六个几尼的费用,他还应该支付二十六镑。即便如此,他也不能一次性地付清这笔数额,仍然需要按照此前所应承的每周一镑的协议来支付这些费用。他声称,他的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即使是按照这样的安排,他的财务都是处于透支状态。如果真要逼着他支付更多的费用的话,他唯有诉诸破产法,以求解脱。为了不走到这一步,伍松强调,他需要获得外界尤其是官方的帮助。

伍松在信中进一步说,他们夫妇常年以来都致力于为医院筹款当义工,为此耗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在过去的四年里,雪梨义兴会(即“共济会”Chinese Masonic Society,亦即此间洪门的正式名称)也无记名地选择他们夫妇俩作为医院周六基金会(Hospital Saturday Fund)筹款活动的组织者,为医院筹集经费,也为警察和消防员募集基金,为此,他们夫妇不辞辛劳,备尝艰辛地完成任务。伍松认为,所有这些都表明,他已经为这个社会的发展及市民的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当局应该将他的这些服务和努力放到支付华炎医疗费用这件事情上予以通盘考虑,给予通融。实际上,为了表明自己已经为社会、为这个国家尽了很大的力,伍松还在九月二十七日直接致函内务部长,表明自己过去曾经为协助内务部及海关缉私及抓获走私鸦片的罪犯等方面出力,并作为目击证人出庭等等情由。所有这些,都是想让官方知道,他是一个守法公民,希望在其上述付费安排上,给他支持,提供方便。

在接到伍松上述信函一个星期后,中国总领事馆于八月二十四日复函表示,希望他进一步说明,如果按照每周一镑的安排,他到什么时候可以将上述滨海医院的费用付清,以便跟卫生部沟通。而对于伍松信中所述伍华炎只有三十二周在医院治疗之说,中国总领事馆也撇清关系,表示这个说法并非来自总领事馆本身,而是根据卫生部的记录计算,即从伍华炎入院到出院,前后总计为四十周。

但是,到九月十五日,伍松致函中国总领事馆,告知他自己此前去找过卫生部门的人,想商谈安排付钱之事,但最终什么也没有做到。他在信中表示,为支付伍华炎治疗费用,他先去了鸟修威省卫生厅,就此事与迪克医生(Dr. Dick)见面,但迪克医生并不接受这笔费用,并引导他去滨海医院找院长芮德医生。然而,芮德医生也不接受他付钱,并说明他与此事无关,让他去找医院秘书洽谈此事。可是,医院秘书表示,他对此事一无所知,无能为力,要他去找上述二人处理。就是说,这一圈走下来,见到的这些人都不办事。为此,伍松强调,以目前能够承担的能力,他只能按照每周不高于一镑的额度来逐步支付上述费用,直到付清为止。

六天之后,魏子京总领事致函内务部,通报了上述事情的进展,并建议此事应由伍松和滨海医院直接联络接洽其付费安排,这样事情就可以最终得以解决。最后,魏总领事在上述信中还特别告诉内务部,前述中国总领事馆的副领事在八月份与伍松的会面交谈中得知,伍华炎回到中国之后,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和康复,结果经医院检查,其麻风病的症状已经消失。亦即说,其原先所患麻风病已经痊愈。魏总领事之所以告诉内务部伍华炎的最新动向,也许是想让他们也分享得知他康复消息的喜悦;但其潜台词或许也是说,如果这位中国小留学生继续留在澳洲治疗的话,或许此时也可以康复出院,恢复上学了。但遗憾的是,魏总领事在信中未有提及伍华炎在家乡是如何治疗并康复的。

在接到中国总领事馆的上述信函得知伍松的财务状况以及他对付款的态度之后,内务部就在其内部各部门之间交换意见,商讨办法,然公牍往还,几个月不知不觉就过去了,都没有结果。到一九二七年三月十五日,鸟修威省卫生厅给联邦政府内务部发出一封公文说,因伍华炎的治疗费用是该省卫生部门垫支的,虽然几经协商,伍松也答应支付四十镑,但仍然无法平衡帐目;卫生厅根据海关的说法,原以为其余额可以由上述留学生在入境时缴纳的一百镑保证金中拨付,这样就大体接近平衡。可是,当卫生厅最终与海关协商准备拨付此款时,才发现海关的说法有误,伍松此前并没有缴纳该项保证金。因为按照澳中两国有关中国学生入澳留学的有关规定,只要是按正常途径入关者,事实上并不需缴纳这笔保证金。而上述欠账也无法由联邦政府拨付,以平衡帐目。由是之故,鸟修威省卫生厅通过该省当局建议联邦政府采取措施,以避免日后再出现此类问题。四月十九日,联邦总理对此作出决定,由内务部长跟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协商对《中国留学生章程》进一步修订,即增加一项条款,即监护人需签字应允支付其担保之学生在澳期间的所有医疗费和住院费,并且由另外一位在澳居民作为副署作为该担保人之保证人,从而保证在该学生离开澳洲回国之前,结清所有这些欠费。由此,伍华炎欠费所引起的法律层面的问题得以解决。

而在此期间,前述鸟修威省卫生厅责成滨海医院直接与伍松就其付费安排进行协商,以收取其允诺缴纳之四十镑费用。但因伍华炎档案到此中止,我们无法知道伍松于何时支付完毕这笔欠费,或者说是否缴纳了这笔费用;而伍华炎回国康复之后,是继续求学,还是做工谋生,也找不到任何线索。

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伍松为侄儿伍华炎来澳留学填写的中国护照申请表。

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伍华炎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前为对伍华炎患病表示同情伸出援手的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南雪梨选区议员爱德华·芮利(Edward Riley)照片;后为一九二六年八月五日内务部告知中国总领事馆副领事去雪梨见伍松谈付费之事。

前为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芮利议员就伍华炎住院要求展签给内务部长的信;后为一九二五年八月二十日伍松太太就伍华炎住院费用问题给芮利议员的信。

 

档案资料出处:Wah TIM - Chinese student, NAA: A1, 1927/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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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雄风 回复 悄悄话 很久没有在此更新了。本来是想将中山县的部分全部贴在这里,就其中仍然有不明白的地方请教网上诸公,但因着前年底被催着交稿,赶在孙中山诞辰150周年庆典活动之际将此《中山卷》出版,凑个热闹,故而停了下来。此后,又因要赶着将《台山卷》、《新会卷》和《开平卷》完成,以便使其成为一个系列出版,更没有时间来此贴文,以致连如何上传照片的程序都忘了。现将《台山卷》中的部分档案在此贴上来,还请诸公多提意见,如有错谬之处,请予指正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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