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我是武汉中南路一家公司的白领,单位旁边就是武昌著名的中商广场。记得是初夏的某日我吃过午饭外出散步,就在中南商场门口见到一位趴在地上乞讨的女孩,大概十二三岁模样,脚腕生生折断,骨头清晰可见,趴在特制的滑车上乞讨。见状可怜,我给了几元钱就继续散步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周或两周后(时间太久记不清了)又散步时,我在同一地点再次看到了这女孩。走近时发现她的伤有变化——原本骨折处已化脓,腿肿得像个大象,森森白骨旁似有蛆虫蠕动;小腿多了两道长达约二十厘米的刀痕,皮肉翻卷。我忽然意识到这有问题。因为,我们都知道什么叫切肤之痛,这么可怕的伤口绝不可能是女孩自己割的,也不可能是女孩的父母割的。那是谁割的?
可以说这一刻,我忽然觉醒了——从成千上万在她面前走过、出于怜悯给几块钱或干脆视而不见的人中觉醒了。于是我追问她叫什么,哪里人,腿上的伤怎么来的。但任我怎么问,小女孩就是一声不吭。后来见我始终不走,她艰难地用手划着小车远去了。我跟了一段,迎面来了两个男子,其中一个推了我一下,威胁说你要搞什么?
我没学过格斗,这两个突然钻出来明显要寻衅滋事的男子一下把我吓退了,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女孩一步步艰难爬远。等回到办公室,又义愤难平,一直想这事:这女孩是谁?从哪里来?父母在哪里?谁把她伤害成这个样子?她今后的人生怎么办?谁都是父母生养的,光天化日之下她受到这样的毒害,为什么大家都视而不见?须知中南商场是武昌最繁华的商圈之一,每天起码有几万人从她面前经过,哪怕留心看上一眼就能发现她的伤根本可能是自然形成的,为什么没人管?警察呢?警察为什么不管?
想到这我忽然有点勇气了,又下楼去找这女孩,并做好准备万一再遇到那俩男的我就打110报警,反正人来人往的地方他们也不敢把我怎么样。但下楼找了一大圈,却始终再没发现这女孩的踪影。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我天天中午寻找这女孩,却再也没找到她。我猜大概是人贩子发觉我盯上了她,为避免麻烦把她转移到别处乞讨了吧。所以,这个女孩的结局我不知道。但从她腿上的伤口感染程度和人贩子的凶残程度看,估计凶多吉少。往好里想可能会截肢,往差里想可能会没命。还有最坏的猜想就是,失去利用价值后成为一堆器官被卖掉。这时我终于明白: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我们只是生活在楚门的世界;上一秒莺歌燕舞,下一秒万丈深渊;今天还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明天或许就是恶人手里会说话的工具。
虽事隔多年,我依然能清晰地忆起女孩的面孔——她脸有点胖,胡乱扎着两个羊角辫,脸上不知是眼泪还是鼻涕,和着尘土弄的很脏。十七年来,这张面孔不时会浮现在我眼前,让我的心隐隐作痛。我很恨自己为什么当初不勇敢一点跟那俩坏人死磕,为什么不聪明一点马上打110报警,而是像个傻瓜和懦夫一样夹起尾巴跑了?这算个男人吗?后来我发起宝贝回家志愿者活动,每遇到报纸或电视采访我当志愿者的动机,我都会讲出这件事,这是令我刻骨铭心的遗憾与愧疚,也是我从事志愿者行动的源动力。
当然,也正是这份愧疚给了我足够的勇气去挑战邪恶。刚从事志愿者活动时,我其实也怕——那时我还是单枪匹马,而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什么事干不出来?扭打中给我一刀怎么办?为以防万一,我总是背个藏有剁骨刀的双肩包,打算万一他们动手我就豁出去跟他们对砍。记得第一次亲手抓获人贩子是在武汉展览馆前广场,当时我还是单枪匹马,抓住人贩子时对方凶的不得了,厮打僵持时引起路人围观。我灵机一动对现场群众发起了演讲,指着趴在地上的残疾儿揭露人贩子的罪恶,很快引起共鸣,群众纷纷指责人贩子丧尽天良;接着又有几位小伙子挺身而出,帮我一起把人贩子扭送到对面的中山公园派出所。不过这次扭送的结果令人哭笑不得:民警见到我们反而盘问“你们是谁?你们有什么权力抓人?”不过听完解释后还算客气,但做笔录时以无奈的口吻告诉我:“这种事其实我们也管不了,最多关一夜还得放了。”
但不论警方管不管,我还是坚信自己做的没错。如果没人管,谁来保护这些孩子?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公道?在多数人保持沉默时,总得有人率先挺身而出。之后几年里我利用大量午休和双休时间,白天上街跟人贩子死磕,搅黄他们的生意;晚上上网发布乞儿照片和宣传资料,呼吁更多人关注。被那些血淋淋触目惊心的照片所震惊,渐渐有人响应号召挺身而出,于是我们组建了QQ群,接着成立了组织,再渐渐扩展到很多城市,还制订了统一的行动纲领,并通过组织全国四十城市同日集会表达了诉求——推动国家立法,让残害、虐待、强迫儿童卖艺乞讨行为入刑。我们做的这些事其实是越俎代庖行使了部分警察职能,所以志愿者间常开玩笑自嘲说是“二警察”或“伪警察”。后来我为这个“伪警察”组织想了个名字:宝贝回家。
十七年过去,我也渐渐老了,并离开了那座城市;而2010年两高两部发布《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后,由于一些法律的修订,残害儿童卖艺乞讨行为被列为“必须刑事立案,立即展开侦查”项,这一现象在公安机关打击下迅速减少甚至几乎绝迹,我也就渐渐淡出了志愿者活动。但只要提到“宝贝回家”,我就会条件反射般浮现出那张面孔,她成了我心里永远的痛。不管后来我做了多少,却始终无法弥补对她的愧疚——我如果再勇敢一点,聪明一点,或许能救下她的生命,可因为愚蠢与怯懦,却眼睁睁什么都没做……如果这女孩早已不在人世,我希望她在天之灵能原谅我的当初的错。
写下这篇回忆,不仅是为了纪念那位无名女孩,也是希望提醒每个人,如果再遇到各式各色坏人,一定要勇敢起来、聪明起来与他们斗争,再别让无辜的生命坠入黑暗跌入深渊,再别犯我当年的错误。我和那小女孩,虽两次面对面近在咫尺,可一个生活在阳光之下,另一个却煎熬在暗黑深渊。我们之间隔了什么?是人心的冷漠、麻木、怯懦、自私。我们没理由再这样苟且下去,如果我们总是没有勇气对抗邪恶,那么就离坠入深渊也就一步之遥。罪恶面前我们不是旁观者而是幸存者。只有勇敢地挺身而出,世界才会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而不是卑微地乞求别人替我们改变!只要勇敢些伸出双手,就能把一条生命从地狱里拉出来——那毕竟是鲜活生命,本可挽回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