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背景是,临近外州一对夫妻打离婚官司,上了法庭。前妻Y按法庭离婚时的判决要求前夫X付律师费,告上法庭。因为离婚大部分财产判给了前妻和孩子,前夫找律师辩护证明他没有钱(因为好像有法律条款他的自住房受保护,不可以卖来还债。这个我不太确定。)拒绝付这笔钱。前夫X已经再婚,现任妻子是A。
前妻Y于是着急了,在我所在的州搜索 public real estate records。因为我的中文名字拼音和前夫现在的妻子A完全一样(大家懂的,中国人名字拼音一样很常见),前妻X认定我的房子是A为了帮前夫Y转移财产,在外州买的。这个官司在外州法庭备案以后,前妻X直接在我本地找了律师,给我的房子放了LIS PENDENS.
我是无意中搜索自己房子record时候发现的,根据LIS PENDENS上双方律师的联系方式打电话了解到上面这些情况。联系过了前妻X的本地律师,律师转达说前妻Y一口咬定我就是A,房子是A的,通过一次电话后就不理我了,完全不理会我要求去他office提供证明材料的email。
前夫X的外州辩护律师说我可以给他提供法庭证词,说明我和A不是一个人,与X和A完全没关系,房子也和他们没关系。但是他这边要等几个月或者更长时间。
现在的感觉完全是无妄之灾,也不知道从哪里入手开始处理,每天都很担心卷入这样nasty的官司会发生什么事,会不会影响到房子。感觉前妻Y性格很agreesive, 如果她完全胡搅蛮缠该怎么办。如果官司打个几年,难道要让Lis Pendens一直放在我的房子上吗?即使以后证明这是个error,将来卖房子肯定会有影响吧?官司在外州法庭,感觉情况更复杂,完全没头绪 :(
文学城高人多,坛子里的文章也很专业,请问有人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该怎么处理可以合法地比较快,准确的解决这件事,去掉房子的Lis Pendens,不让我的房子牵涉到这个官司里? 请大家多多指点,小民百姓不知道为什么会惹上这种事情,我已经担心到开始失眠了,拜谢大家!!!
lis pendens 是拉丁文,英语意思是lawsuit pending
你问对方律师什么时候起诉你,你自己一个人出庭拿着驾照说那个人不是你,要求expunge lis pendens, 法官同意你,就给你一个order,你自己去record office 他们会给你取消
如果不出庭对方律师同意是个错误,他应该去取消。
如果lis pendens 以后没有起诉案件,一般根据当地法律,一年或者几个月后自动失效,到时候你可以要求expu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