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hime55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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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先生四年前结婚,有两个小孩,老大三岁老二10个月。现在485pending,双方都有工卡AP,我婚前在别的国家工作,婚后来美就做家庭主妇照顾孩子。我的英语不是很好,无美国工作经验。他比我提前一年来美,英语程度和我差不多,婆婆现在在这里帮忙带孩子。
我们平时关系很融洽,和和气气的,也很少吵架,激烈的争吵就两次,然后我就遭受了两次家暴。两次都是无关紧要鸡毛蒜皮的小事,第一次是他使劲掐着我的脖子按到墙上,事后他跟我说对不起,然后我们冷战将近半年。后来感情慢慢又好了,我原谅他以为他会改。结果上周末又家暴,他用脚狠狠踢我的小腹,当着两个孩子的面!把老大吓哭了。我这才意识到暴力倾向是改不了的。
我先生是在一个暴力家庭里长大的,婆婆逆来顺受,经常挨公公打骂,也从不反抗,公公也经常打我先生。所以我先生认为女人就该是她妈妈那样,男人生气女人不能顶撞,顶撞就该挨拳头,男人打女人天经地义。婚前他说他不会像他爸爸那样,哪想到婚后他还是会家暴,这根本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两天前我和他谈,他说他就这脾气改不了,我要离婚的话他会要孩子抚养权跟我斗争到底。
上周末他踢我之后下腹一直疼我很害怕,我去急诊看医生,如实跟医生讲我先生踢我,医生问我要不要他call 警察,我说不要,然后给我一张纸说因为我要求他们不报警不给警察留record,我得签字,我就签字了,他一个劲儿劝我报警,给我order了B超,检查结果是everything is OK。
他踢我之后我fight back我也踢他,然后拿起电话要打911、我婆婆使劲按住我的手不让我打还说要给我跪下,后来冷静下来就没打。我没报警的原因是,虽然家暴离婚我可以申请到绿卡,但是他在警局有record,他的绿卡就申请不下来了,他就会失去工作回国。我考虑到国内学校教学和食品安全以及医疗技术,我会呆在美国把孩子带大,哪怕我一个人再苦再难,刷盘子做housekeeper。离婚后如果他不能待在美国,孩子就见不到爸爸了。孩子跟他特别亲,他对孩子也非常非常好,我不想离婚后孩子见不到最爱的爸爸,我不在乎赡养费child support,他那个性格才不会给我赡养费呢。
可是我又不想我的孩子在一个暴力家庭里长大,他从小看见父亲一吵架就打母亲,他们将来也会这样对待他们的妻子,婚姻就会不幸福,坐牢,失去工作。。。。而且我先生说他有抚养权的话会带着孩子回国,他父母肯定会帮他带孩子,那么我的孩子们就要在爷爷经常打骂奶奶,爸爸打后妈的环境中长大了
我先生的意思是我不离婚他就凑合过。所以我打算先赶紧找工作然后绿卡拿到以后离婚,我想请教几个问题
1:我虽然去医院看了被踢的肚子,但是B超结果显示正常,肚皮上没有淤青,我虽然告诉了医生家暴,但将来离婚争取抚养权时这个能作为家暴证明吗?法官会信吗?
2:有一次我婆婆身体不好我们带婆婆去医院看病,中午在医院lobby吃三明治,老大淘气把我先生惹的很生气,我先生大发脾气把孩子狠狠推墙上要time out,发现这不是家里,就恶狠狠把孩子抱起来走到医院外面去了,当时他特别恐怖孩子吓得大哭我都吓傻了。然后没过五分钟一个医院工作人员来到我们身边告诉我们不要shake孩子对孩子大脑有伤害等等,当时lobby那么多人,一定有人觉得child abuse然后告诉工作人员了(多亏没报警不然见不到孩子了)。我想请问老猫,这个能算孩子不适合他抚养的证据吗?医院应该有当时监控录像。那个工作人员我记得她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