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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媒--by 冷热

(2011-04-21 17:50:02) 下一个
 
                        ·冷 热·

  我开始谈恋爱的时候,朋友圈子里有一个姓赵的文学前辈,三十六岁,尚未婚娶,在江北化肥厂干车间统计,猛写马雅可夫斯基阶梯长诗。老赵朗诵自己的诗作,大红围巾随着长长的头发猛地往后一甩,表情专注,额头上一根根青筋暴跳,公鸡打鸣一样,“啊!雄伟壮丽的南京长江大桥!啊!你这自力更生的一曲凯歌!”

  每逢这种场合,我都隐隐担心,担心他投入过分而出现休克。我对诗歌对马雅可夫斯基一向兴趣缺缺,一半都毁在老赵这些坑哧坑哧的“啊啊”里了。

  那时社会上流行一种落后思想观念,男女青年到该恋爱的时候没有恋爱,该成亲的时候没有成亲,堕落为大龄青年。大龄青年有多方面原因:家庭政治或者经济情况不好,难以找到适合对象;思想情绪长期受到压抑,身体的那个部位功能不行,等等等等。老赵在报上经常发表诗作,虽然只有豆腐块大小,却很阳光正面,不像受过什么刺激。老赵身体也很健康,方面大耳,红光满面,不抽烟,少喝酒,不朗诵诗歌的时候情绪稳定,除了有一点矮胖,不像是那个方面出了毛病的男人。

  老赵穿着打扮比较讲究,棕色皮鞋一尘不染,质量很好的的确良裤子永远挺直着向前的裤缝,没有化肥厂王老五集体宿舍里氮肥磷肥和钾肥的气味。老赵早年从苏南老家考上技校,毕业后分进工厂,脱离农村,城里还缺一个家,星期天过江,经常到我这里来落脚。

  于是我就想到给他介绍一个对象,正好有一位朋友也在为同样的事情张罗。对方是一位小学老师,各方面条件满好,高不成低不就,被岁月耽搁,待字闺中。

  小学老师姓于,第一次见面,我陪在旁边,心里有点嘀咕。于老师相貌平平,两条腿细细地挑起一个脑袋,胸脯一马平川。美人迟暮,鹰勾鼻,说话脸冲我,细小的面部表情丰富,眼里的余光不住地瞟向老赵,流连着没法向人述说的情窦初开。老赵呢,上身穿白色长袖的确凉衬衫,下面配一条灰色涤纶西裤。衣着上没有什么不对,脖子短了,烫过的领子直戳在下巴上,本来就胖,那天天气很热,热量散发不出去,脸涨成和脚下皮鞋配套的颜色,不时从裤袋里掏出块手帕,擦去脸上淌下来的汗水。

  我想这二位不会有戏,女瘦男胖,不成比例,老赵太过憨厚,于老师太善表达,不仅比老赵大一两岁,还比老赵高出去一截。

  没过几天,老赵那边放话过来:半老徐娘,人瘦珠黄,自做多情,跟他妈个鹭鸶似的。我在公园动物园水塘里见过鹭鸶,老赵的这个描写我比较同意。

  于老师为人师表,讲起话来也十分诚恳得当:攀子(南京话,胖子),不就写几句歪诗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脖子都没发育好,脑袋直接拧在肩膀上。

  这些刻薄和缺乏宽容的话,根本无法转告,只好在他们中间打着哈哈。媒人做不成,友情还是要继续的。事实证明我做得很对,这两位端着架子相互撂狠话,心里都有点发虚,年岁不饶人,过了这个村,没有那个店,迂回一下,摆谱热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大龄青年嘛!没隔几个星期,于老师带话过来,希望有进一步接触,老赵那边随即呼应。断了的红丝线打上一个结,重新又接上了,我的家里再次成了他们联系和见面的地点,我把本来应该陪女朋友的时间赞助给了他们。

  这以后没有什么太大的起伏和波折。半年之后去吃他们的喜酒,迷迷糊糊被人让到媒人席上,在众人的哄笑中打量着这对新人。他们伸嘴去咬一个苹果,苹果拴在线上,滴溜溜在空中打转。那天我喝得多了一些,醉眼朦胧,发现这两位还是满般配的,于老师活泼地转动身子,不再像个鹭鸶,老赵挺直胸脯,脖子发育得好,脑袋不再拧在肩膀上。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一定条件之下,事物的性质发生转化,不仅情人眼里出西施,媒人的眼里一样也可以出西施。

  其实这并不奇怪,怪就怪在我们对大龄青年关心不够,缺乏了解。大龄青年有大龄青年的矜持和自尊,行为古怪;大龄青年也有大龄青年的智慧,不烈火不干柴,不卿卿不我我,很知道轻重缓急和重心放在哪里,不打无准备之仗,不动则已,一动一个准。什么叫成熟?这就叫成熟。于老师刚一结婚就发现了老赵的成熟,悄悄跟人透露,别看他在报纸上“啊啊啊啊”的,账面上根本没钱,空空如也,结婚所有花费和添置都从她这里开销,基本上他就是光着一个身子甩着两只膀子倒插了门……

  这就对了嘛!我一听又乐了。老赵就是老赵,生姜还是老的辣!

  中秋节那天老赵和于老师请我到他们位于小学的新居里去坐坐,已经是彻底的不计前嫌踏踏实实朝前过日子了。该理顺的关系差不多都理顺了,净身入户的老赵一件圆领汗衫套在身上,搬出几个凳子和一张桌子,跟我坐在学校操场上,气定神闲,喝着小酒赏月聊天。于老师初为人妇,穿一件黑色香云纱裤子,嫣红的彩云飞在腮帮子上,好像滋润和年轻了十岁。

  花好月圆时,美景奈何天,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我作成一件好事,举手之间解决社会上两个老大难,心中很有成就感。老赵不久调入省报副刊做编辑,诗写得少了,爬升却很快,副刊调政治组,政治组调总编室,又调入省委宣传部,前些年以正处待遇退休。调入省报后,老赵在城里安了家,工作忙碌,上我这里来得自然就少了。他们的大胖小子呱呱坠地的时候,我也到北京念书去了。

  我这书念得真不怎么样。到北京不久,我又开始忙活着给人做媒了……

  这次是受我女朋友之托。我在北京读书,她在南方读书,碰巧都是读文科。她们班上有个同学,碰巧也姓于,身材相貌和气质非常出众,在这所具有百年历史的江南名校里有校花之称,追求她的人不计其数。但是这位小于入学前创作过一篇小说,小有名气,一心想当作家,向往伟大首都,想在北京择取一位共同专业共同爱好的文学伴侣。这种想法无可厚非,但是那个时代既不能在马路边电线杆上乱贴小条,又不能上网征婚,难度就比较大了。我说我倒挺合适小于这个择偶标准,女朋友说先看看你那副德性,你有北京户口吗?我说没有,现在没有将来肯定也没有,跟你开个玩笑,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不过这项任务艰巨,小于姑娘条件太好,中国未婚男人里百分之九十五恐怕她都瞧不上眼,女朋友说那你就朝剩下的百分之五里动动脑筋。

  我的脑筋很快动在正在读研的小马身上。小马北京朝阳区人氏,中等个头,眉清目秀。我们读学士,他读硕士。小马学问一流,古典文学里唐诗宋词背得很熟,也能说出一套自己的见地,正在尝试历史题材长篇小说的写作。小马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有时听我们说一些过分的男女故事,他听不懂,张嘴问出来一些技术问题,肤浅得叫人无从解答。我们取笑他,他却不恼,红一阵脸,讪讪地争辩几句。

  小马爱红脸,在我们这一群须眉浊物里出污泥而不染,他要是和小于配成一对,金童玉女,天作地合。我向他透露了百分之五的意思,小马听了很高兴,表示愿意跟小于交往。我请他去照相馆速拍标准照一张,快件发往南方,很快,女朋友也寄回来小于的照片。我把照片连同通讯地址一并转交给他,拍了他的肩膀,道一声珍重,前程无限好,兄弟你艳福不浅哪!

  通了几个月信件,顺利坠入爱河,其间小马拿小于的信来找我,跟我一起分析其中的某些遣词用句。

  “马硕士啊,你学问做得不错,这方面还是一个白丁,床第上的事情不能随便告诉外人。”我的手又拍在他的肩膀上:“我只能扶你上马,底下的路全靠你自己走了。”

  小马脸上一红,非常不好意思。

  暑假快到了,小于来信,约他去南方见面,小马跟我同搭一趟列车南下。

  小马随身携带的东西不算多,一本线装《西厢记》,几件换洗的衣物,另外,就是一个装着苹果和西红柿的网兜。我以为带在路上吃,谁知道他提上火车就把网兜放到行李架上,告诉我这是为小于和小于父母准备的礼物。我心里一沉,北京那么多土产特产,果脯蜜饯,就带这些苹果和西红柿去见丈母娘?

  我把自己的想法如实相告,西红柿南方多得是,不稀罕。他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搞懂了还是假的搞懂了,下次赶火车的时候照样提一网兜苹果和西红柿上来。

  我读大学四年,几个假期过得都很闹心。这话怎么讲?每次放假小马都来找我,跟我作伴南下。和小于见了面,亲亲热热只能维持有限的几天,接下去必然发生争吵。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愈演愈烈,几乎形成一个规律。不可收拾的时候,他们摸到我家,拽出我这个介绍人评说道理,吵得我头大。

  开头都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小于说:“没见过这么小气量的男人,去一趟公园,只花五毛钱买两碗阳春面。”

  小马红着脸争辩:“我是那种气量很小的男人吗?我不是舍不得花钱,钱得花在该花的地方,公园里凭什么东西要比外面卖得贵?”

  这话说得在理。我半开玩笑劝导小于:“的确是这样,公园里的东西卖得很贵,而且也不卫生。小马不是坏心,能回来吃就回来吃。小马在学校里就吃苹果和西红柿,上厕所的时候经常不用草纸。”

  小于听了,噗哧一笑,一肚子气消去一半。

  两个人拉着手走了,没过几天,一架又吵回来,小于手戳向小马,非常气愤地说:“他这个人心眼太小,宿舍床头找到几根头发丝,硬说不是他掉下来的也不是我掉下来的,谁掉下来的?非要我承认,我承认什么?有本事你拿到医院里去化验!”

  我一下就上火了:“小马你发的什么神经?随随便便躺到女生宿舍床上去!道歉!你必须向小于道歉!”

  小马知道自己理屈,脸一红,呐呐地道了歉。

  “三天两头地折腾,把我这个介绍人都给折腾瘦了!从北京回来,我过过一天安宁的日子吗?”

  碰在一起吵架,分开以后又彼此想念,心肝宝贝亲爱的,南方吵到北京,北京再杀回南方,千里津浦线上一折腾就是好几个来回,真是一对棒打不散的俏冤家。我后来真被他们吵糊涂了,尤其翻出老账的时候,不明白哪里跟哪里。最后一个回合,两人在我家里吃饭,不知道为了什么又争吵起来,相互检举揭发。小马急赤白脸,拍了一下桌子站起来:

  “你这人太不厚道,一向假冒伪善。我说老到这里来打秋风,人家又给我们做媒又请我们吃饭,实在不好意思,该给老冷送点什么。我一提你就反对。”

  小于尖着嗓子嗷地一声叫唤起来:“怎么是我不厚道?摸摸良心说话嗳!上一次我就说带一张刘海粟过来,哪一个小狗反对?哪一个小狗一听就光火?”

  小马说:“我反对什么了?我光火什么了?”

  “你说你傻了,刘海粟的画值多少钱你知道吗?送一张亚明就不错了!”

  小马不肯示弱:“不错不错,我是这样说的。可你当时说什么?你说让我放心,你才不傻呢,刘海粟不送,亚明也不送,要送就送几块钱一张到处都能搞到的赝品……”

  我实在听不下去,赶快举起双手,右手顶在左手手心,做了一个体育比赛里暂停的动作。我说:“不好意思打搅一下,二位这样搞下去还有意思吗?”

  “……大知识份子了,越闹越不像话。”我越说越气,越气越说,该说的和不该说的一股脑全倒了出来:“实在合不来,趁早散伙,长痛不如短痛,早散早好,照样可以成为朋友……”

  小马和小于命里合该缺少缘分,不仅做不成恋人,也没有做成朋友。小马后来两次婚姻都很短促,连孩子都没有,独善其身,在一所大学里教书,仍然保持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一天只消耗一张餐巾纸。小于跟先生离异,带一个孩子单过,作家没有做成,炒股却有斩获。有一天小于打电话过来,说股票赚钱了,又说自己的生活,她说:“老同学了,也不想瞒你们,有人正在给我介绍男朋友,一位学有所成的加籍华人,可以帮我移民加拿大。我呢,并不太想出去,中国满好的,出去折腾什么?”

  老婆正想说什么,我轻轻嘘了一下,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

  我这一辈子,就这两次做媒。我常跟老婆说,搞文学的人要具备很多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神经病,或者因为神经不正常搞了文学,或者因为搞了文学神经不正常,二者必居其一。老婆认为至理名言,想了想,认认真真对我说,你也不是什么好鸟,给人做媒又拆人散伙,神经病啊!

  有了这两次非同寻常的经历,我金盆洗手,再也不给人做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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