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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风云之一

(2010-07-21 17:23:59) 下一个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law_best&MsgID=1173

来源: worriedangrywife07-08-04 15:53:36

我老公被公司开除,原因是他将一名来公司应聘人的文件从人家的笔记本上拷贝到他办公室电脑中,该应聘人应聘的职务与我老公相关,他们上午在我老公办公室中讨论了这个文件,中午老板请应聘人吃饭,他把笔记本留在我老公办公室内,我老公忙没有去。但在他们吃饭期间我老公拷贝了文件。他的本意是想研究一下这个文件,兴趣而已,和他的工作没什么相关。饭后老板和应聘人回来后,发现此事,我老公被当即开除。

我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不仅仅是丢失工作而已。我开始觉得他及其愚蠢,并对他的人品等产生怀疑,因为发生的事情是我难以理解的。同时公司通知了警察,调查已经结束,没有结果。但潜在的巨大压力可想而知。

经过一段时间后事情不是那么特别难过了,我想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我们的“形势”。

1. 由于公司诉诸法律,我老公也请了律师。律师认为是wrongful dismissal,因为我老公没有偷窃本意,另外他没有拿走,只是放在他的办公电脑中;
2. 由于老板对我老公的performance一向不满意,认为他不值那么多薪水。经常用话点我老公,并有两次发出书面通知,指出失误等。律师认为最后我老公拷贝文件的事情是老板开除他的导火索。
3. 老板在面试我老公之后十分满意,数次提出“只要你来,工资不是考虑的事,我付你高出你的期望值”。这也是我老公一开始就有些忘乎所以的原因。但真刀真枪下他作为新人的不足暴露出来后,老板不能容忍他的错误,双方积怨越来越深。我老公越来越怕工作中出错,但越怕越有事。
4. 我老公在工作期间及其努力,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周六上班。结局如此我不知怎样说。他工作虽然努力但不大交流,另外情绪易受外界影响。人家鼓励他就高兴,不太会接受批评。
5. 我老公被开除时,老板说了很难听的话诸如“liar, thief 等”,同时还说他不关心我老公从那个笔记本里拷贝了什么,他关心的是我老公从公司电脑里EMAIL了多少机密文件到家里。可怜我老公一心想把工作干好,扭转老板看法,他从无此心去偷窃公司机密。
6. 老板对应聘人的表现非常满意,由于与我老公相同的专业背景,我老公有担心被取代的潜意识,这可能也是他想看看这个人到底水平有多高,并因此拷贝他文件的原因。
7. 老板开除我老公可能也与他有了这个比我老公更佳的人选为他工作有关。
8. 我老公被开除回家后给公司打电话道歉在留言机中,由于头脑混乱他用了“I took a file from the visitor’s laptop”这样的话,实际他想说的是“I copied a file”。公司由此进一步认为我老公确实拿走了文件,警方也由此调查,但没有结果。因为他确实没拿。

目前我们的律师打算要公司补偿我老公剩余合同(大约3个月)的工资和因老板的过激话语造成的补偿(数额不大)。但对方律师在交涉,始终咬定我老公偷了东西并拿走了,并说警方会进一步介入。

我们应该如何进行下去?继续要3个月的工资和小数额精神补偿吗?继续下去胜诉希望多大?没有这份工作的reference,我老公下一步的工作怎样找呢?我们想move on,因为和律师的交涉耗费大量的钱和精力,每次收到律师的信都给我们造成很大压力,无论信上内容如何。我们承认我老公错误多多,但他确实没拿走任何东西。被这样开除并称为thief是对他以及我们全家的极大打击,也是不公平的。

老猫能请您也给指点一下吗?多谢了!


来源: 單身老貓07-08-04 15:52:47
基本上您先生的行為在法律訴訟上有幾個重點老貓會考慮去爭論
(A)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們不能"Rule Out"是否他的主管授權他如此做.(否則對方的手提電腦為什麼不放在他主管的辦公室,而放在您先生的辦公室),另外一種可能是這是公司設計的一個圈套,目的是用這個為理由請您的先生走路. (這在許多州勞工法中是不合法的.因為在法律上是不容許僱主用這種方式引誘職工犯錯然後將職工解僱)

(b)他的過失在被發現之後與被解僱的過程與方式是否合理? 因為依據法律公平的原則,公司應該在解僱前給予您先生一個公平申訴的機會,(因為他的公司指控他竊取他人的資料)很顯然您先生的公司在開除他之前 並沒有得到這樣一個機會,所以這種處理的方式是否合法,有待商權.

然而您們是否應該與公司纏訟,您們應該考慮到
(A)如果涉及的金額不高.大公司往往願意與當事人合解,因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對公司的聲譽有影響.因此如果您們堅持纏訟,或許有可能達到您們的目標. 但是老貓看您的案件,有一個感覺是您沒有說實話,因為一般商業的公司,對於這一類事件的處理應該不會這麼激烈,但是如果是學術單位,就有可能.
(所以可否請您證實或是補充有關這個公司工作的性質與規模)

(B)然而反面的問題是一旦您先生的行為傳開,(一旦進入司法程序,他的僱主可以自由的與其他人討論這個問題),因此他可能很難在您們所在的地區,找到同類型的工作,甚至於將來在外州立足,所以您需要考慮是否值得如此做. 同時如果您們不採取法律行為, 他的僱主依法(美國有數州如加州有相當的立法)不能在他未來可能的僱主面前討論或是通知對方雙方之間有故這個問題,除非您的先生refer他的前僱主給予他的新僱主做背景調查. 所以這一點您們需要考慮.

(c)您先生的行為在刑事上已經涉及"侵害他人的隱私",(未經許可進入他人的個人電腦或是帳戶,這在聯邦法規與州法的系統都有法可管)這足以讓他有可能面對一年以內的刑期加上一定的罰金,(依照聯邦的法令,詳細的條文,老貓過去的帖子中有過詳細的資料,這裡不再贅述) 同時他"拷貝"這個文件到公司電腦的行為也足以讓他(與他的公司)面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民事訴訟. 所以老實說,其實原始文件的著作人反而有一個相當好的案件可以求償.
同時如果真的進入法律訴訟,(對方 vs. 您先生的公司)不論您先生服務的公司敗訴與否,您先生原來服務的公司都可以對您先生的行為所造成公司財務的損失與名譽的的損失提出民事求償的訴訟,(這個數字應該遠大於您們所要的數字)基本上如果您們有可能會面對相當數額的求償,所以最終您有可能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所以如果雙方都冷冷場,不要鬧下去,您們或許有可能不需要面對這個部份的麻煩)

同時您們應該考慮參考過去台灣永豐餘公司與美國杜邦公司有關紫杉醇的案例,在這個案件中,永豐餘公司敗訴之後所需要負擔侵權的賠償是以百萬美元計算,所以您先生的行為日後有可能面對相當麻煩的民事問題.

最後,老實說一句,當這個案件結束之後,j如果有機會老貓會建議您的先生考慮離開您. 因為在老貓讀完您前後幾次的發帖.從字裡行間,您的苛責與不諒解,老貓實在不認為您是一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伴侶. (希望這是老貓個人的誤解,如果是的話, 請原諒老貓的失言),不過這只是老貓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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