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恋过的还是正恋的人,如果问你如何称谓你的爱人,50后的会称“同志”,感觉正派但古板;60后的叫名字,感觉实在但平淡;70后的称“亲爱的”,感觉热情但外露;80后的称“宝贝”,感觉火辣但肤浅;90后称“甜心”,感觉时尚没内含,00后还未成年,不知道将来造出什么不可思议的词来。
所有的这些词语用得并不错,但总感觉多多少少不周全。说现在人使用的这些词有毛病,也并非鸡蛋里挑骨头,因为现代人对恋人的这些称谓,似乎只反映了爱的表面,却没有揭示爱的真谛。那么,在爱情的词典中,真正能挠到恋人痒处的称谓究竟是什么?难道智慧的中国人还没有造出这个词?不,其实这个词不但造了出来,而且已诞生了近千年,只不过这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词,人们已经渐渐地忘却,并正在从爱情的词典中慢慢抹去。
《西厢记》中有一段[甜水令]唱道:“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稔色人儿,可意冤家,怕人知道,看时节泪眼偷瞧。”这里,张生称自己的心上人莺莺为“冤家”,令很多人产生了不小的误解,因为在中国的字典中,大凡带冤字的词语,好像褒义的不多。为什么把自己的至爱称为冤家对头?这符合中国人造词的审美观吗?
猛一看,作者王实甫似乎误用了恋人的称谓,犯了一个简单的错误,其实不然。在古代特别是唐宋元明清等朝代诸多文学作品中,把恋人称冤家的并非一例。唐代《醉公子》诗:“门外狗儿吠,知是俏郎至,划袜下香阶,冤家今夜醉。”黄庭坚《昼夜乐》曰:“其奈冤家无定据,约云朝又还雨暮。”宋代王之道《惜奴娇》曰:“从前事不堪回顾,怎奈冤家,抵死牵肠割肚。”明代《玉谷调簧·女自抬》中有:“吃交杯红了脸,俏冤家抱去。”清代《白雪遗音·马头调·人人劝我》说:“我爱冤家,冷石头暖的热了放不下,常言道,人生恩爱原无价。”由此可见,对想念的心上人使用“冤家”一词并非偶然,反而隐藏了古人对情感内含的深刻认识。
从哲学的角度看,中国人向来讲究事物发展中的依存关系,老子“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就早早地说明了这个道理,现实生活中的乐极生悲、喜极而泣、物极必反也正验证了这一论述。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对立和统一的一对矛盾,当然包括爱情,如果只看到爱的一面是不全面的,看不到由爱转化而来的恨也是不符合情感实际的。
就《西厢记》而言,张生自从看到莺莺回头一笑后,就一见钟情,爱意迸发,而当他看不到喜欢的人出现,却又衣寝不安,彻夜难眠。当他使用各种招数示爱得不到回音时,几乎崩溃,不堪忍受,而当莺莺真正现身床前时,他感觉又像是在做梦,无限幸福。爱,给他带来了激情,爱,也给他带来了痛楚,这种爱中有恨、恨中有爱的复杂情感用什么词表达才是最合适的?才能反映出恋情的全部内含?估计就是经历过恋爱的每一个人也很难用一个准确的词语来形容,因为爱从来就是明明白白的,又从来都是胡里胡涂的。
为什么古人单单选择“冤家”一词作为情人的称谓呢?这不得不说一说我们的另一个语言习惯。民间方言中,人们不爱直截了当地表达情感,而是喜欢使用较为隐晦的词语,有时甚至使用反正话,来含沙射影地形容自己的内心世界,这既能表达意图,又显示语言含蓄,很符合中国人的性格。比如,冯巩相声中所说到的,男人说喜欢的人“你真好”,女人说喜欢的人“你真坏”,就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过来看,古代文学作品中,把情人称为冤家,其实并非就是真正仇人,而是仇人的反义词爱人,这样理解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实,古人对“冤家”一词的探索从来没有停止过,而相对理解最全面、解释最权威的,应首推宋代的蒋津。他在《苇航纪谈》中这样论述:“作者名流多用冤家为事,初未知何等语,亦不知所云。后阅《烟花记》有云:冤家之说有六。情深意浓,彼此牵系,宁有死耳,不怀异心,所谓冤家者一。两情相系,阻隔万端,心想魂飞,寝食俱废,所谓冤家者二。长亭短亭,临歧分袂,黯然销魂,悲泣良苦,所谓冤家者三。山遥水远,鱼雁无凭,梦寐相思,柔肠寸断,所谓冤家者四。怜新弃旧,孤思负义,恨切惆怅,怨深刻骨,所谓冤家者五。一生一死,角易悲伤,抱恨成疾,迨与俱逝,所谓冤家者六。此语虽鄙俚,亦余之乐闻耳。”这六重含义无不暗示男女之间那种又爱又恨、又疼又怨、缠绵悱恻的复杂情感。就是在现代,已经恋过的和正在恋着的人,如果仔细品一品,绝对会感觉使用“冤家”一词,原来真的奥妙无穷、耐人寻味。幸运的是,现代的人们还没有完全忘掉这个词,平时所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冤家聚头几时休”,其实就是指有爱慕恋情的男女,只不过因为语言的演化和发展,恋人不在当面称自己的恋人为“冤家”,但爱中有恨、恨中有爱的这种情感却是永远不变的。
今天把“冤家”这个词再拿出来展示,并非要拉历史的倒车,让恋人们重新扔掉“甜心”之类的时尚词语来复旧,而是让恋爱中的人知道,我们的先辈利用自己的智慧曾经创造过这么一个含蓄的爱情名词,不要轻易地丢掉这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如果有人真的喜欢这么称谓,也要在对方了解这个词真实含义的基础上再这样叫对方,否则,有可能你的恋人要打你的耳光,出现新的一起“掌掴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