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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赖昌星案司法裁决的看法

(2007-04-05 23:40:43) 下一个

加拿大联邦法院裁定,加拿大移民部为遣返所做的风险评估结论理由不足,应该进行司法复核。这意味着赖昌星至少近期内将不会被遣返。(

我没有时间细读裁决书,随便看了几点,看法有限。我认为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有一个问题。法官认为移民部的酷刑迫害风险评估存在不足,是因外交承诺(中国官方的外交保证赖昌星不会受到迫害,酷刑和死刑)缺乏监督来保证可靠。我认为这是法官错误的解读外交承诺的定义,外交承诺本就包含对方来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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