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语代词式动词的哲理思维
(2009-11-21 17: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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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代词式动词的哲理思维
在法语教学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许多学生会问,为什么中文的“我起床”在法语中要表达为 “Je me lève.”?如果照字面直译的话,就是 “我起我自己。” 再如“我对这个消息感到惊奇。”法语表达为“ Je m’étonne de cette nouvelle.”字面直译是“我使我对这个消息感到惊奇。”“这所房子很远就可以看见。”法语的表达则是“Cette maison se voit de loin .”。很显然,这种表达方式与中文表达习惯有很大的不同。以第一人称单数为例,为什么要有一个代词me,这个代词究竟是什么意思?这里面出现了二个我,一个是动作发出者的我,一个是动作接受者的我;一个是动作发起者的我,一个是动作执行者的我;一个是主动者的我,一个是被动者的我。法语代词式动词这种独特的语言现象是怎样回事呢?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法语语法书都从法语语法的四大作用“自反、相互、被动和固定”来解释的,把这种现象作为一种语法上的硬性规定来看待。这种解释仍使初学者感到困惑,不好理解,不知其所以然。
其实,如果我们换一个研究问题的角度,从现代心理学、哲学、文化学对人的认识的角度来看待法语代词式动词这种表达方式的话,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很有意趣的东西。我们甚至可以发现,法语代词式动词这种看似别扭的表达方式,其实蕴含了对人的本质的某种深刻的理解。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依德认为,从人的人格结构来看,人的人格可以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部分;从人的意识结构的角度来看,人的意识可以分为潜意识、意识、前意识三个部分。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人是具有感性、知性、绝对理性的生命体。也就是说,人是一种“三位一体”的生命,如下图:
三位一体的人
人格结构 本我 自我 超我
意识结构 潜意识 意识 前意识
情理结构 感性 知性 绝对理性
行为原则 快乐原则 现实原则 道德原则、智慧原则
也就是说,一个人有三个“我”,第一个层次的我,与人的生理需求如食欲、性欲密切相关,这个 “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具有非理性的特点;第二个层次的“我”,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我”,这个我按现实原则行事,在追求满足时,首先考虑的是现实的可能性;第三个层次的“我”按道德原则行事,它以道德为指南,同时也是以一种超常规意识的深层次的智慧为尺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良心或心灵。
心理学、哲学关于人的这一观点,我们很容易从自身的心理事实中观察到。人从事一项行为,常常是在身体、意识、心灵三个层面上同时进行选择。有时身体要求的是一回事,头脑所想的是另一回事,而心灵的道德呼声又是另一回事,三个层面的“我”常常处于互相冲突的矛盾状态之中。如果三个层面的我能处于统一的状态之中,那么就能迸发出极大的创造力。
结合对人的这一种认识,我们再来看看法语代词式动词的使用特点:
Je me lève. 我起床(我起我自己)。
在起床这一行为中,我们常常会碰到这种情况:意识层次的“我”知道时间到了,该起床了,但身体层次的“我”却不愿意起,还想赖一会儿床,于是意识层次的“我”指挥身体层次的“我”必须起床,否则时间来不及了。于是起床这一行为,在一个我指挥另一个我之下产生了,法语把这一行为表述为Je me Iève,非常精确地表达了第一个层次的我和第二个层次的我在起床这一行为中的互动关系。法语代词式动词的独特表达方式,也许就是与人的这种普遍心态的相关产物。
如下面这些表达:
se laver 洗澡,洗脸
s’abaisser 俯身
s’aveugler 受蒙蔽,失明
se découvrir à qn 对…推心置腹,信任
se méfier de qn de/qch 怀疑某人/某事
se vendre 出卖自己,被卖
在上面这些情况中,我们都可以看出一个层次的“我”在作用于另一个层次的“我”。
从法语的历史文化背景的角度来看,形成法语代词式动词这样一种表达方式,也是很容易理解的。法语属于印欧语系中的罗曼语,中世纪的法语是由拉丁语结合当地土语发展演变而来的。公元五世纪,法兰克人移居到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法国所在地的地方,公元843年成立了独立的国家。在历史上这一时期,法兰克人所在地属罗马帝国。当时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已取得了正统地位,关于上帝造人的观念,关于人具有身体和灵魂的观念,关于灵魂得救的观念,在当时普遍为人们所接受。人们认为人是具有物质和精神的两重性的生命体,物质身体很快消失,精神体的灵魂是永恒存在的。法国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哲学家笛卡尔把他的哲学分为“形而上学”和“物理学”两个部分,“形而上学”是他研究上帝、灵魂等关于世界本原和根本原理的学说;“物理学”是他研究物质世界,关于物质属性的学说。笛卡尔的名言“Je pense donc je suis.” (我思故我在)就是他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前一个“我”是本原,是能动者,是上帝放在我心灵深处的,是后一个“我”存在的依据;后一个“我”是意识层次的我,相当于第二层次的我。笛卡尔肯定了两个实体:灵魂和形体。他认为这两个实体是彼此独立而又相互关联存在着。法国现代哲学家柏格森认为人除了具有常规意识能力之外,还有一种直觉能力。直觉高于常规意识,它可以使人直接进入对象内部,与对象独特的真实性相融合,从而把握其本质。要认识上帝,不能靠常规意识二要靠直觉。直觉的境界是与上帝和而为一的。总之,基督教的二元论哲学观在法国有极为深远的影响,基督教的种种纪念活动如圣诞节、复活节、狂欢节、感恩节等等,至今是法国及许多西方民族的传统节日。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产生法语代词式动词的这种独特表达方式,就是一种很自然的事了。每一种语言都是为满足说这种语言的人表达其文化的需要而产生的,法语代词式动词这种独特的表达方式,正是法国民族宗教、哲学、文化、心理的产物。
实际上,法语代词式动词这种表达方式所蕴含的哲理思维,对于中国人来说应该并不陌生。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的观念,与前面所提到的三位一体的人本观是非常相近的。中国儒家、道家以“身—心—性”论人,中医以“精—气—神”论人。“神”又分为“识神”和“元神”两个部分,相当于弗洛依德所说的意识和前意识这二个层次。佛学对人的意识有着更为精微的划分,认为人的意识可以分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未那识、阿赖耶识八种,前五识是身体知觉,后三识一层比一层精微,最深层次是生命的本原,即佛性。如果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定的了解的话,那么对法语代词式动词这种表达方式,就不会觉得太奇怪了。如《庄子·齐物论》中说:“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刚才我心境一片空寂,失去了自我意识,你知道吗?)《孟子·公孙丑》中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说:“归去来兮辞,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这些地方,涉及到本我、自我、超我几个层次的互动关系 。类似语句,在中国古代汉语中比比皆是。这种表达所蕴含的理念,与法语代词式动词表达方式所蕴含的哲理思维是非常相近的,只是因为年代隔阂、文言与白话疏离,对于许多青年人来说,这种哲思已显得很陌生了。
由上可知,法语代词式动词这种表达形式是法国文化、哲学、宗教等诸方面情况的产物,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我们能从这一角度去阐述,法语代词式动词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