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逊(1908--1998)
张宗逊(1908-1999) 1908年2月7日生于陕西渭南堰头村。
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6年2月入黄埔军校学习,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7年4月毕业,在国民革命军第八军任团政治干事、营政治指导员,后在武昌第二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卫团任排长、连长。参加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经三湾改编,后上井冈山,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连长、支队长。
1930年起任红一方面军十二军三十六师师长。
1932年任新十二军军长。
1933年第五次反“围剿”开始后,任红一方面军十四师师长,参加了广昌保卫战。后入红军大学学习,曾任校长。长征开始后调任红三军团四师师长。遵义战斗中负伤。
1935年一、四方面军在懋功会师后,调四方面军任四军参谋长,后任红军大学参谋长。到陕北后任中央军委第一局局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一二O师三五八旅旅长,转战于晋西北、五台山地区。
1938年11月,指挥所部在五台县滑石片地区歼灭日军一个大队。同年12月,率部赴冀中地区,参与粉碎日伪军“扫荡”和消灭进犯根据地的国民党顽固派张荫梧部。
1940年返回晋西北,参与保卫和建设晋西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
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晋绥军区副司令员,吕梁军区司令员,晋北野战军司令员,陕甘宁野战集团军司令员,晋绥第一纵队司令员,西北野战军(后为第一野战军)第一副司令员。协助彭德怀指挥了宜川、瓦子街、西府陇东、扶眉、兰州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副司令员,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北分署检察长。
1952年11月调任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先后兼任训练总监部副部长和院校部部长、总参谋部军训部部长。
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56年被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1971年2月任济南军区副司令员,1973年6月任总后勤部部长。同年被选为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他是第一,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1988年7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