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传珠(1910-1965)
赖传珠(1910-1965)又名鹏英。江西赣县人。
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青年组织,从事学生运动和农民运动。
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赣州白石乡党支部书记。
1928年初参与领导赣县大埠农民暴动。同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连队党代表。
1929年4月任二纵队四支队十二大队党代表。年底参加了毛泽东在福建上杭召开的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会后调二纵队四支队任政治委员,在部队中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1930年5月后,先后任三十三团政治委员、十二师参谋长、十三军政治部秘书长。
1932年3月任三十七师政治委员。
1933年至1934年任五军团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十三师政治部主任和一军团第二师第五团政治委员,参加了粉碎国民党政府军对中央革命根据地的五次“围剿”作战。所率第五团屡建战功,获模范红五团的光荣称号。红军长征中,开始任红一军团一师政治委员、一军团组织部副部长。
1935年3月回到一军团二师五团任政治委员。后在贵州兴义的一次作战中身负重伤。伤愈后,继续任五团政治委员。
1935年10月任红一方面军司令部科长。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共陕甘宁省委军事部副部长、代部长。
1937年10月,南方八省红色游击队统一整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他被任命为参谋处长。
1939年5月任江北指挥部参谋长。
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参谋长、新四军军委分会委员,协助陈毅、刘少奇等同志工作,为反击日伪军的进攻、“扫荡”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军事磨擦,发展新四军,巩固和扩大华中抗日民主根据地做出了贡献。
1944年1月当选为中共中央华中局常委。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先后任东北野战军一纵队政治委员、东满军区副司令员,参与领导了东满根据地的创建工作。
1947年9月后任第六纵队政治委员、四十三军政治委员,参加了辽沈和平津战役。
1949年4月任十五兵团和十三兵团政治委员,率部进军中南,与邓华一起在琼崖纵队的配合下解放了海南岛。
1950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第一副部长、北京军区政委、沈阳军区第二政委。他长期从事部队政治工作,有丰富的政治工作经验,对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1954年起,被选为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在第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被任命为国防委员会委员。
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1965年12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