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月

潜水队员,终究还是要露出水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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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火让人彻底清醒的喊出:

(2007-05-09 11:46:09) 下一个

                           感情永远代替不了公义

当人们看到一个垂头丧气的女人,表情非常痛苦难受的样子,相信大家都会很同情她。可是,如果大家就因为看到她表现在媒体采访镜头前,那种可怜无奈的样子,就要毫无理性的原谅她曾经所做过的一切,那就太不理智了。无论任何时候都好,感情永远不能代替公义。

一个眼见大火就要无情蔓延的女人,竟然对所有的孩子和教师们喊出:“让领导先走。”结果造成三百多个师生同时被火吞没。

 

一个在紧急关头不但不知道提醒大家赶快救孩子,尽量想出最佳救人方案的女人,(难为她竟然也是一个有了孩子的女人!)反而为了讨好那些上级领导官员,而让大火活活烧死无数的孩子。就在孩子们拼命敲打她自己藏身的厕所门时,她竟然将那道门给锁死,就为了自己能够顺利逃生……试问:一个有着这样心理素质的女人,还值得我们同情吗???

 

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那些所谓的领导干部们,他们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之下,竟然表现出那般的冷血和无情,可见那些人平时是怎样对待自己的下属和普通百姓了。要知道他们可以做到对天使般的孩子都能见死不救,更不要想面对其他的同类了。可悲呀!他们竟然还是领导他人的管理干部……!!!!

通过那场大火,不但让人看到了魔鬼本性的自然流露,还更加让人看到了一些共产党干部的管理应变能力,竟然是如此败坏低下,丧失人性。他们不但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良知和人性,而且就连动物界最起码的保护弱小的常识也忘记了。那些人简直就是衣冠禽兽!他们根本就不再配称为人。

看到发生在十多年前的新疆丑剧,让人非常生气的旧日新闻,情不自禁的就想骂人……

 

无情的大火可以让人彻底的清醒,无论任何时候:感情永远不能代替公义。

该怎样处理的人和事物,就应当怎样处置。如果一句对不起,就能让人彻底放弃追究一切的责任,那世界上还会有公理吗?法律还有它所存在的价值吗?如果,每个人就为了表现自己的所谓宽容和大度,而任由一切的公义,还有伸张正义的动力都变成泡影,那整个世界岂不是迟早要乱了套???

法制不健全,坏人就会专门寻找法律的漏洞而想着法子去害人。有了健全文明的法制条例,善良的好人也要勇敢的加以应用才对。有法不依,是对后来者完全不负责任的错误引导。做好人,并不是让人做一个唯唯诺诺的软体动物。

当我们整天寻找光明、呼唤公义,总想寻找到一个光明的先驱者时,我们为什么总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我们为什么就没想到自己本身,就可以成为自己所想要的那个人?当时,如果在那场大火中出现几个当即立断的人,马上施行救火、指挥、引导大家迅速的逃离火场,那本来是一个可以避免的悲剧。

当然,我们谁也不是万能的人,我们当然不可能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可是,我们做不好的地方,自然就会有非常专业的优秀人员帮我们做。只要我们心里有准备,无论我们遇到任何事情,只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光想着自己的一切,我们就能拥有将灾难降到最低限度的本事!只要你相信自己,你就会做得到。

我,一个曾经被很多人看不起的小寡妇,却从没把任何的灾难放在心里过。我最看不起的,是那些势利眼的小人行径。为了维护公义,好人要善于运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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