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初选原本被认为是民主党内非Clinton婆姨莫属,其他各位顶多是陪练彩排热身一回;共和党内则是纽约朱市长遥遥领先,剩下的一群都不成气候,有点群魔乱舞。但进入08新年后,选情变得扑簌迷离,一波三折。南卡初选后,民主党黑俊才Obama势头快要盖过Clinton,而共和党去年几乎要树倒猢狲散的McCain,却神奇地演了一出咸鱼大翻身,占居了先手。
明天就是超级星期二了,共和党基本是McCain斗Romney,但争斗格局比较明了: McCain以越战英雄身份来加强国防保护美国;Romeny以当过成功商人来恢复经济富强美国。不过共和党选民的隐含假设有点错位,McCain参加越战没错,但他是当了俘虏才成英雄的,他那点战斗经验能让他胜任三军统帅? 同样,Romney自己做过的生意再大,与他能否驾驭美国经济,不具有相关性。但至少他俩一个青菜一个萝卜,选民们可以各选所爱。
但对民主党选民来说,Clinton和Obama之间的取舍就不是那么黑白分明了,尽管这二位是一黑一白一男一女一少一老。原因是,在政策取向上看,连他俩自己都说有95%的重叠,都是信誓旦旦要为劳苦大众谋幸福,谁做最后的总统提名人差别不大。但民主党的掌门人只能一人担当,如果做不到相互承让就只能死磕了。
二位真是一对男女两个冤家,他们时而恶斗时而言欢,从寸土必争到统一战线,用尽各种伎俩使出浑身解术。可是,上星期四的debate,死磕的对手突然欢聚一堂欢声笑语,共同呼吁要"内斗停而攘外急",并且盟誓要互邀对方为己副手,并肩协力,驱逐共和,收复白宫。
好戏就这样停了? 不会,在Hillary看来,这真是一段挥之不去的瑜亮情节,不肯善罢甘休。在Obama发起挑战前,Clinton已经是共和党内的实际女掌门,这是由八年Clinton时代与夫君共同把民主党苦心经营成夫妻店所一脉传承下来的。丈夫曾经是名符其实的掌门人,但当年Bill竞选时,Hillary与夫君是夫妻同心献身革命,他们为美国人民服务的口号是: Elect One, Get One Free。这口号喊多了自然会有感同身受,夫君退位,二当家的太太可能在心里上就自动顺位扶正,有了女掌门的行事作风,从第一夫人变成了第一总统侯选人。但威风有余谨慎不足,一不留神让黑小子成了气候。Iowa首战让人拔了头筹,自己才得第三。
中国话说,一山不二虎二马不一槽,除非是公母搭配雌雄成对。但君王大位只能独占没有共享。黑小子动摇老娘的盟主地位,必须严加防堵。要说这Hillary遭遇危机时,智慧也倍增,Iowa败阵后痛定思痛,意识到半老徐娘对英俊少年,老娘胜算不大。但为确保人气,第二站New Hampshire不能再输。此时比须使出杀手间,以己之长克人之短 -- 女人的泪,少年小子没有。老妪拼杀政坛,年过天命已届花甲。一把辛酸泪还真赚来同情票,女掌门顺势拿下New Hampshire。
第二站的胜出,确是为防堵后生赢得了时间。可是,时间是有了,办法却不多。上面说了,两人的政治理念政策取向趋同,辩不出子午卯酉来。那就只能在个人属性上做文章了。个人属性不同那是明摆着的: 一黑一白一男一女一少一老。自己的老不能提,选民不喜欢。性别之争,选民中男女各半也难分长短;那剩下的就只有黑白族群对立了。美国选民中黑人占不到15%,如果能将选民以肤色为归属感分化对立,那黑小子只能不战自退。女掌门谋划出这般计策,可见其韬略功底。
于是,Hillary择机放出胜负手。在一月马丁路德金日给出诱饵,声言: 金博士领导了黑人人权运动,但最终还是需要(白人)总统约翰逊签署美国民权法。果然,Obama上钩,咬住Hillary,猛批这言论是贬低金博士的地位,矮化黑人民权运动。一时间,黑白之争甚嚣尘上。
这一回合初始,Obama显得稚嫩,Hillary占了上风。但是韬略虽好,百密终有一疏。Hillary为了加大打击力度,搬出夫君。Bill巧舌如簧,竞选技能无人出其右。Bill本人,一则为当年莱二奶的事,欠下夫人情债,二来老婆选总统,老公助选,鞍前马后本也是份内事,三是太太如入白宫,自己当仁不让就是第一先生(First Laddie,就是Bill给自己准备的称呼),还能回顾往日辉煌。因为有这三条,Bill一下找着了兴奋点,助选的劲头俨然自己竞选。一会儿说Obama的反伊战不过是个神话故事,当不得真,一会儿又说Hillary在南卡没戏,原因是黑人都选Obama,以此暗示黑人只能选黑人,白人只能选白人。
其实Bill本人当年就是打着为黑人谋福利而被黑人亲切称为"黑人总统",但不一样的是,Bill成为"黑人总统",Billy赢面大增,因为这样Bill得到的是黑白人选票加黑人选票;但如果Obama被打造成黑人总统,那他就只能得到黑人选票,必死无疑。Clinton一家的政治智慧,操弄族群纷争的手段不谓不高。但人算不如天算,操弄黑白倒反漏了马脚,连当年那位站出来称呼Bill是黑人总统的黑人妇女领袖,也看不下去起来反击,宣布支持Obama。
老公帮老婆上窜下跳,同样也引起党内大老的反感。弄得Obama也一时不知竞争对手是Hillary还是Bill,于是干脆合二而一,称对手为Billary。这Billary还真犯了个高估自己的严重错误。Clinton党内"家天下"八年,虽有辉煌,被弹劾时党内同志也是众志成城上下力挺,但党内同志对Clinton也已产生重度审美疲劳,历史旧帐和新一轮的反感,一时涌上心头。南卡一战,Hillary输个精光,不仅黑人不选她,连白人也开始抛弃她。
南卡后,党内同志纷纷倒向Obama,连老牌肯尼迪政治家族一家都起来为Obama站脚助威。前总统卡特(民主党),老态龙钟也要上电视,褒Obama贬Clinton,对Clinton的不利因素更加多了起来。现在,一边是有着党内传统资源、代表过去的但说话缺少诚信的Clinton家天下,一边是媚力四射誓言要改变现状并给人带来未来憧憬的性感Obama,党内争斗已是势均力敌平分秋色,但已出现Obama往上Clinton往下的势头。Hillary挑起黑白大战,没乘上东风却刮了西风,一把大火烧回了自己的营寨,选情再次雪上加霜。
超级星期二,胜者很可能奠定党内提名人的最终地位。选民们的着眼点有二: 第一是凭恶好在Obama和Clinton之间取舍,这点上,两人各有死忠的基本群众,可以说是旗鼓相当;第二,选民要看两位候选人中谁对共和党的赢面更大,这一点上Hillary可能还要丢失选票;如果Hillary胜出,那就等同于给共和党全党上下发出紧急动员令,因为共和党为反Clinton,很可能会做到全党高度一致,齐心协力,不计成本。而选Obama,则有可能赢得共和党内的中间选票。从这一层考虑出发,不少民主党人就会改变注意,即使喜欢Hillary,也不会把选票给她而转投Obama,这样至少好过最终民主党输给共和党。
公平而论,进行人身攻击挑起黑白之争也实在怪不得Hillary。美国的种族歧视"自古"有之,传统是白人欺负黑人,现在对黑人有利的反相歧视也时常发生。大选期间成为热炒话题不可避免,你不用别人用。Hillary用了,Obama也在用。擅长人身攻击? 这些更是民主党有人要对Clinton反戈一击所用的借口。不做人身攻击,要讲君子之争,那才是美国政治中真正的童话。一群候选人个个非善类,谁人又不做人身攻击? 这正是美国民主制度的特产,也是精彩所在。讲文明不做人身攻击的政治世上也有,在中国在朝鲜,那儿日日欣欣向荣,夜夜歌舞升平,但刀光剑影被强权掩盖而不是没有 -- 政治的残酷总要以某种形式存在,童话替代不了现实。
今天在母校Yale,Hillary眼眶再一次湿了。选情如此艰难,能不着急上火嘛! 她呕心沥血打拼政坛,几十年磨一剑实属不易,真应了那句中国老话: 做女人难,做老女人更难,做政治老女人更是难上加难! 如果Obama明天胜选,强烈建议将Hillary收作副手。
祝Hillary选战一路珍重!
了兄眼光犀利,凡事总能透过牛屎看到狗屎,政治上也复如此,佩服。
我本人的政治倾向与了兄的相似,从"教义"上分,民主党"基本是洪桐县内没好人",我属于共和党。但今年共和党内修正主义猖獗 -- libral或independent 等等,党内有了背离现象,使得里根式的保守传统蒙羞,也给了民主党可乘之机,令人痛心。
Ron Paul称得上是位大写的人,人品学识胆略,是真正的里根党人,其余侯选人都比他相差太远。但遗憾的是,好人和好的政治家永远是个mis-match,所以,他选举场上不叫座。你要投他,算得上是捍卫共和正宗的壮举,我儿子也要我投他。
谢分享政治学习心得,新年快乐。
祝过个革命化的春节!
谢侠客飘临! 幸会...
我是共和党中的保守党,还正经八百地有一张所谓的member card。今天上午我刚将我的Absenty Ballot 寄出,很勉强地选了Romney。这次大选,实在没有很强硬的候选人,但又不想将手中的选票作废,只能勉为其难,很loyal地投上共和党一票。我不喜欢McCain,我认为McCain是个Maverick,太liberal,太central,给人一种side with Democrat的感觉。相比之下,Romney比较保守,比较religious。我也不喜欢Hillary,在我眼里她是个hot head,很情绪化的一个人,她没有从政的经验,能上来靠的全然不是真本事,靠的是她丈夫的政治影响。而且她过去的所作所为给我一种“更年期综合症”的感觉,她身上那股子女人决绝尖锐的利害劲更让我胆战心惊,反正我不相信她。Obama给我的感觉很不实在,,跑到人家学校里慷慨激昂地大发一通演讲,去拉那些未经人事,乳臭未干的学生票,太会作秀了!当然,政治的别名就是“不择手段达到目的“,所以五十步笑百步,也没什么打击小怪的。总之,我觉得Obama经验和阅历都不够,而且也不够成熟,当然,我最为担心的是Obama会将他的背景文化有意无意地,过多地注入美国,这是我最最不希望看到的。
我想,若是Romney输给McCain,我或许会做一次叛徒。我当然不会选Obama 或Hillary, 我很可能会选Ron Paul,因为相比之下,他比较保守,而且我对他的less government involvement的观点也较为赞同。
政治这个事情从来就是见仁见智,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思想侧重点。与我而言,只要这个总统候选人能为保持America Value 和 Moral Standards努力,我就会选他/她当总统。因为,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们将来在一个没有信仰,十分Liberal,Chartic的环境中生活。
祝春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