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妈一句"you can't argue with success"涵义好生了得。从这一句中,还真能读
出些美国和西方文化的价值观来。看到这句话让人想起中国的另一句: 不以成败论
英雄。这两句话有不一样的意思,但好像相辅相成,好比一个铜板的正反两面,有
极好的互补性。从哲学思维上看,西方偏重结果,而东方更注重过程。不是吗? 过
程英雄了,成败可以不论。煮酒论英雄: 只要喝高了,都是真英雄。"天下英雄唯使
君与曹尔",三国鼎立,鹿逐中原,在乎的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当英雄,成不成功那是后话。就是死后轮回,要的也是"二十年后又一条好汉"!
而西方的追求则实打实要以成功论英雄。 今天就用这个"成功"做题目对美国的文化价值观谈点个人看法。这题目有点深涉及面也广,三言两语不易讲透,但这其中的确包含着形成美国文化的基石--美国价值观。我尽量简短,说出要点。
首先需要定义什么是成功,是个人的成功还是社会集体的成功。以个人成功论,这成功中是否是一种损人利己的成功。损人利己的个人成功,在美国不仅要argue, 还要对搏公堂。西方法律的立命之本是什么? 是保护private property. 中文将private property 翻译成私有财产。一般我们容易把private property只看成是有形财产,如果真是这样,这一理解在概念上有极大缺陷。private property包括有形和无形。如某人的成功损及他人私利(有形和无形),在法律上是不被容许的,受损害的一方要得到赔偿。如成功者的得利大于付出的赔偿,这种成功应受到肯定,人们都会追求这种成功。反之,如赔偿大于得利,那就不能算成功而是失败。这听上去象做生意,收入大于成本,就有营利就是成功。不尽然,因为在西方法制社会,收入和成本不是由追求成功的人来定,而是由法律界定。在文化层面,西方人法律的意识根深蒂固,但跟中国人讲的"遵法守法"不是一回事。西方的法律意识是: 不可侵犯他人私人利益,若有侵就要赔偿。如果某人取得了这样的成功,当然是"you can't argue with success"。
成功也可以在社会层面定义。某一种集体行为或社会公共政策,会追求某种利益,也一定会造成一定社会成本(或损害)。在美国,有两种基本哲学理论指导公共政策(美国人把这门学科叫ethics--道德学)。一种理论是deontology(不知道中文译名),基本要义是说,评判公共政策成功与否的标准应该是方法(即过程),过程是社会(即大多数)认可的,即是成功。如过程不符合大多数的道德标准,即是失败的政策(如族群政策不能使用种族灭绝的方式)。另一种理论是teleology(也不知中文译名),它强调说评判公共政策成功与否的标准应该是结果,如结果有利于大多数,就是公共政策的成功,过程不重要(那怕手段残忍)。当然在具体实践中,美国还是实用为主,两种理论合起来用,但这两种理论给政策者提供许多思考和争论的依据,通过这样的正反争论,来保证公共政策的成功。有了这样的成功,当然也是"you can't argue with success"。
所以,我的理解是乐乐妈这一句内涵太多的美国文化。回国时常有亲友告诉我说,中国社会现在也是法制社会。我也很高兴看到许多正面的变化,但谈起法律制度,还是不得不说有鸡同鸭讲的感觉。中国是人大"人为"制定政府的法,美国是为人的私利立下保护的法。服务对象不同,故中美法律尚不具可比性。美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有三大要点: 政治上讲的是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经济上讲的是效率与公平(efficiency and fairness),法律上讲的是人人得到充分的法律过程(due process)。这有点专业,但意思相信大家还是可以懂得。举例说,某一煤矿一年生产赚钱两千万,但死了二十名矿工,在中国矿主(或政府用"法律"强迫矿主)给各受难家庭支付五十万共一千万。矿主还剩一千万。在中国这位矿主还是成功了。但这个中国的"法律"过程是政府的,它任意给生命定价五十万,从这层意义上讲,这成功是政府"给"的。在美国,同样的矿工死人案也有,但赔偿不由政府定,也不是由法院定,它就不是由谁定,而是由这个"due process"定。以目前的美国法律过程来看,这位矿主恐怕不仅不能成功,还得要把牢底坐穿了。
请注意,以上论述丝毫没有涉及中美间先进与落后的比较,我无意要比较中美优劣,取谁舍谁。只是指出两者的不同(一时还真看不出谁好谁坏)。
grandeur of the Design. Actually Leibnitz criticized Newton for the
cancelation of the role of God because the Design is so perfect that
there is no necessity for any further divine interference.
唵啊吽: 说得好。赞同你关于teleology的说法,在解释上teleology似乎比deontology更有power,但在人的行为上,deontology还有市场,但在科学上,至少牛顿时代,一定是以teleology为主,直到原子弹和现代生物学时期,科学道德才成为棘手的问题。也谢谢你的翻译。
moral 道德
ethic 道德原则体系
deontology 关于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道德原则体系
teleology 关于宇宙目的论的学说。
最后这个词teleology很重要,是中西宇宙观的分水岭,也是西方重结果,中国重过程的原因。
西方认为宇宙本身是有目的的,是上帝的一个大计划、大设计。
中国哲学则认为宇宙本身无所谓目的,宇宙是自然的。既然宇宙没有目的,成功和道德的判断就取决于过程。
我觉得从teleology概念去表达你的观点要好多了。因为别人会用“过了海就是神仙”这句话说和乐乐妈说的一样。但宇宙目的论好像不是中国有的东东。
简单的一个例子是中国人和美国人对名人的态度,比如章子怡。在美国先成功了(卧虎藏龙),赞美随之而来。人的外表,随成功也可以从平庸升级为美丽。美国人看名人是仰慕,无论成功是如何得来,中国人看名人还要看成功的过程和是否成功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