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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陳瑞仁的「當仁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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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2  中國時報
等待陳瑞仁的「當仁不讓」
中時社論


因陳總統涉及貪腐指控所釀成的政治僵局,其實一直循著四個路徑在尋求解決:一是道德過程,即是藉由綠營內部清流的反省力量,勸說陳總統「知所進退」;二是政治過程,即是由政黨循體制內發動罷免、倒閣或彈劾的機制讓總統下台;三是社會過程,即是由民間社會透過群眾的動員逼迫陳總統下台;第四就是司法過程,即是透過檢調的偵查,提供陳總統是否涉及貪瀆的證據。目前發展的跡象顯示,在陳水扁本人與民進黨的配合操作下,前三條路徑大概都走進死巷了,而查黑中心陳瑞仁檢察官這條路徑,已經變成是唯一的關鍵了。

日前傳出由陳瑞仁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很可能在十月中旬結案,而據了解為使陳瑞仁能在書類上具名負責,台灣高檢署已決定以調辦事的方式,最快在十月上旬將陳瑞仁暫調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換言之,從查黑中心回任一審辦事,陳瑞仁等於可以將國務機要費案從偵辦調查、偵結起訴、進一步到庭論告的程序,一氣呵成從頭到尾都參與。這也等於是正式向外宣示,國務機要費到底算不算貪瀆,陳瑞仁要為他蒐集到的證據認定,負責到底了。


高檢署這個動作之所以值得肯定,除了讓陳瑞仁可以在結案書類上能夠具名的歷史意義外,更關鍵的恐怕在於避免陳瑞仁結案的書類在回到台北地檢署之後,產生任何可能遭竄改的聯想或質疑,畢竟這個案子非同小可,涉案當事人的身分特殊不說,偵辦內情還也很有可能「動搖國本」,說它是台灣的「世紀大審判」並不為過,這份壓力若讓一個對卷證資料可能搞不清楚的資湹臋z察官去擔並不公平。更何況實務上整個國務機要費的案情就屬陳瑞仁最清楚,由他親自到庭論告,和辯方律師展開攻防當是最合適的人選。這也使得國務機要費未來進入審判進程後的發展,將更令人矚目。

儘管外界對陳瑞仁檢察官期待甚高,各種催促之聲不絕於耳,但恐怕也必須了解這個案子在性質上,先天上已有諸多條件並不利檢方偵辦,首先當然就是陳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的保護傘,依憲法第五十二條保障其在位時不受刑事的訴究,因而縱使總統涉及偽造文書案,也真有查出不法,檢察官也只能依法將其「暫行簽結」,留待卸任後再行追訴。其次,由於涉嫌偽造文書的事證相當明確,陳總統於是一再以其行為是基於拚外交的國家利益,作為可以「阻卻違法」的藉口。換言之,為了「拯救」陳水扁,府院黨現在都口徑一致的定位陳水扁的行為一切都是為公,沒有一毛錢進入自己私人口袋。縱使報帳發票、單據有瑕疵或名目不符,但出發點是基於國家利益,所以可以阻卻違法。而後面這一點尤其是關鍵,要知道陳水扁是律師出身,他非常清楚該怎麼從法律條文的縫隙中尋求脫身之道,而以最不易查證的「機密外交」做掩護,任誰都可以想見陳瑞仁查證之困難。

也可以說,現在的重點不是有多少報帳的發票、單據有瑕疵或名目不符,而是那些錢花到哪裡去了?陳瑞仁據稱傳訊了一百二十人次以上,其中有大部分應就是追查國務機要費被提領後的流向,由於國務機要費是以現金發給,不像支票或匯款有清楚流向,只要它沒有直接流進陳總統或第一家庭的帳戶,再加上核發經費或中間經手者願意一肩扛下,要確切證實國務機要費的流向涉及貪瀆其實並不容易。而這一部分也正是陳瑞仁向國人展現他辦案專業與風骨的關鍵。

我們對陳瑞仁會有信心,在於從他接手偵辦以來所表現出的專業分際,真的很令人激賞。我們到現在還清楚記得七月廿五日那天的場景,當天檢察官陳瑞仁率領辦案人員到總統府調閱資料,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副秘書長卓榮泰等在會計室門口,向陳瑞仁檢察官表示,「總統在辦公室等你,希望你先和總統見個面,再執行任務。」,但陳瑞仁當場婉拒,但陳唐山不死心繼續遊說,弄到雙方一度僵持在會計室門口,使得氣氛相當尷尬。最後陳、卓兩位正、副秘書長還是在陳瑞仁的堅持下,尊重他的決定離開會計室。這說明為避免讓外界有被摸頭的聯想,陳瑞仁在辦案進度未到約談陳水扁總統前,堅持拒絕與陳水扁見面。也就是這種無畏權威以及堅持分際的態度,讓我們對陳瑞仁的努力更有信心。

或許今年十月的重頭戲,不一定是施明德領導紅衫軍的「天下圍攻」,也不一定是立法院對「二次罷免」的表決,而是在陳瑞仁檢察官的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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