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特赦扁 無法免除追訴

(2007-02-03 20:47:23) 下一个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091800231,00.html

桂宏誠

    日前寄望陳總統能夠自動辭職下台者,不乏師法美國尼克森總統之案例,而召喚民進黨內應出現高華德或貝克。但若從陳總統為自身安全利益的算計來看,目前真的存在可讓他安心自動請辭的有利條件嗎?這個問題,可簡單地分成法律制度和政治盤算兩個層面來分析。

    先就法律制度而言,若干人士似乎忽略美國憲政制度和我國並不相同;亦即,當年福特總統繼任後一個月內,依據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給予尼克森的「赦免」,和我的憲政中的「特赦」制度並不相同。簡單說,美國總統除了對遭受彈劾定罪者以外的犯罪者,皆擁有權力給予「赦免」,而且所謂的「赦免」,還包括了免除刑事追訴。

    事實上,尼克森總統在水門案件中,並未被正式起訴與接受法院審判,而國會雖然已經進行彈劾程序,但在彈劾案通過前,尼克森就辭職下台了。也因此,福特才可對尼克森在任總統期間所「可能」犯的罪,給予了徹底的「赦免」。要不然,尼克森若遭到彈劾成立定罪,除了依法將被解職外,福特還就失去對尼克森行使赦免權的餘地

    我國的「特赦」制度係指「赦免法」第三條:「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的規定。「特赦」和同法所規定「大赦」的不同處,在於「大赦」係針對不特定人的罪、刑與刑事追訴,給予完全免除的赦免,而「特赦」僅係免除特定人的刑罰之執行,但卻不可免除對之進行刑事追訴程序。換言之,「特赦」只是赦免刑的執行,而其前提則是經過刑事追訴程序,並須由法院判決有罪確定

    基於此,若將我國的「特赦」制度和在任總統擁有刑事追訴豁免權合在一起看,實在找不到陳總統會選擇接受「特赦」換取辭職下台的理由。因為,陳總統若現在就辭職下台,即等於在法院未必會判他有罪前,自己就先承認有罪。這麼一來,法院將來就非常可能宣告他有罪,然後再等呂秀蓮對他行使「特赦」。然而,陳總統現在擁有「中華民國憲法」所規定的刑事豁免權,明明還有繼續一搏的機會,怎麼會那不堪一擊就丟盔棄甲?何況,二○○八年五月二十日離現在還遠得很,誰又能保證到時候一定能把陳總統定罪,而且還沒給予「特赦」而關進大牢?所以,陳總統既不可能成為尼克森,也不必期待民進黨內會出現來給陳總統「定罪」的高華德或貝克。

〔likolalo註﹕原作者有沒有考慮到,萬一陳水扁所涉的案子比現在所知的還要多,那你想陳水扁心裡不急嗎﹖他卸任後沒有了刑事豁免權,他的案子將會被全面徹底清查,他那時憑什麼認為自己不會被定罪﹖

你們現在只看到國務機要費,可是,如果在其他公共工程或BOT案有貪污被掀出來,那怎麼辦﹖他敢冒這個險,認定卸任後不需要特赦嗎﹖我現在講明白一點,如果陳水扁將來需要特赦這個保護,那麼現在就有必要認真思考用辭職來交換特赦,這是一個精確的利益計算的問題,而不是意志力的對決這麼簡單。

我再講下去,我知道陳水扁還有別的案子還沒被提出來,同時,拿錢給阿扁的人事先有做證據保全,而且部份證據擺在美國。今年的民氣比去年更強,有料的人越來越敢挺身而出,這就是說,阿扁的弊案還沒有見底,民進黨的下跌也還沒有見底。現在有倒扁運動,所以揭弊的一方暫時休息,不搶版面,不浪費子彈,而是蓄勢待發。如果阿扁還拗下去,下一波揭弊就會更狠。你們慢慢看下去。〕

    再從陳總統的政治盤算來看,不僅辭職下台等於認罪,接受「特赦」也即是以有犯罪行為為前提,而面對即將開打的北、高兩市選舉,陳總統深知為了固守基本盤,民進黨必須和他緊密地綁在一起。因此,我們似乎可隱約看到,九一六在凱道上挺扁人士的集結,無疑就是各候選人的固盤大會師,同時也是出自「挺阿扁、挺台灣、顧大局」的邏輯。再說,呂秀蓮副總統在民進黨內欠缺聲望,使得藉陳總統下台以和民進黨切割的構想,不過是外人不切實際的空想。明年及後年緊接著來到的立委選舉及總統大選,都不允許陳總統現在就「認罪下台」,然後再期待呂秀蓮在短期內就重振民進黨的聲譽。

    其實,陳總統還是有「優雅下台」的餘地,但需要靠政治人物的包容,以及具有政治智慧的司法判決。目前陳總統已經承認「假發票、報假帳」而涉及「偽造文書」罪,或至少也應承認此為嚴重的「行政瑕疵」。此時,陳總統可以這個理由辭職下台,未來也可針對此部分給予「特赦」,而其他政治人物及檢調機關偵辦時,就默認他是為了「秘密情報」或「秘密外交」,不必再繼續追究下去

    儘管陳總統辭職下台的機率很低,但我還是希望能以特赦交換辭職的作法。誠如福特曾在他的自傳中寫到:「我不知道美國人是否想看到前總統坐牢。但他辭職就證明了他認錯了,他會為他所做的事而一輩子感到恥辱的。我並不是因為可憐他所以赦免他,而是出於國家利益才做出這樣的決定」。

    (作者為世新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