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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中国船长被澳大利亚法院判刑 船主发声明抗议 (图)

(2007-01-31 00:36:45) 下一个

渔船被烧毁,变成废铁。(澳《星岛日报》图)

中新网9月14日电据澳大利亚《星岛日报》报道,两艘中国渔船的两名船长在澳大利亚被判入狱半年及各罚款七万元,船主赵德远表示不满。他13日向记者宣读了一份“抗议声明”,表示对澳洲政府“所谓的宣判结果,拒不接受和表示强烈不满,并提出严正的抗议”。

为此事奔走了有半年时间的赵德远,13日在向记者讲述听判后的心情时,显得十分沉重。他说,12日晚上心绪凌乱难以入睡,坐在床上写抗议声明直到凌晨五点。

他告诉记者,“你可能不信,但为了这事我已经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了。”一向予人以坚强感觉的赵德远在说到这里时双目通红,声音哽噎。

一直陪同他接受《星岛日报》采访的胡姓律师透露,两名船长也无法接受判决,多日来的牢狱之苦再加上有关判决,二人12日在法庭上大喊“判决无理”,而且要“自残”来表达他们的抗议。

胡律师称,辩方12日没有派人出席听判,因赵德远认为要提出无声抗议,判词和两位船长在庭上的表现还是由控方告之。

赵德远在声明中主要提到四点:一,澳洲政府无视国际海洋法公约,是公然向有关公约的挑衅和攻击;二,对于两艘渔船在拘押期间两次起火烧个清光,赵德远指是澳洲政府“蓄意制造”;三,澳洲法官“有意识在法庭上误导所谓的陪审团”;四,媒体“诱导、误导澳大利亚的公民”。赵德远一再强调,“两名船长没有做错”。

51岁的栾德林(前译蓝德麟)和49岁的钟连玉(前译连忠),分别是辽宁大连梦远渔业有限公司的姊妹渔拖“德远渔001号”和“德远渔002号”的船长。两艘船于3月22日在澳洲北部海域被澳洲海军巡逻艇拦截并押往达尔文港。船长被落案起诉,控罪是拒捕及在澳洲捕鱼区内没有适当将鱼网收拾起来,4月底更被关进BERRIMAH监狱。而两艘中国渔拖则在拘押期间两次失火,烧个清光。(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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