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案勘驗偵訊錄音帶 檢辯激辯無交集
(2008-01-16 13: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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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二十三)日審理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當庭勘驗證人吳麗洳接受檢方偵訊的錄音帶,歷經約一個半小時的勘驗及表示意見後,檢辯雙方對於錄音帶內容與筆錄是否相符,仍是各說各話,沒有交集。審判長蔡守訓在勘驗後針對這點也沒有作出裁示,僅表示這份筆錄的證據能力及證明力,合議庭會在判決中交代。
檢方偵訊吳麗洳的錄音帶中,不斷出現吳女「嗯」、「對」、「對,對」等回答,不過,她是回答檢方的問題,或者僅是表示她了解檢察官問話的意思,似乎仍不明朗,甚至她回答「嗯」、「對」時,是回答檢方哪個問題,似乎也不明確。即使媒體聽完錄音帶後,各自的解讀也不同。
不過,檢方強調,證人吳麗洳充分了解訊問內容,與檢方的互動良好,她的回答符合其真意。檢方訊問完以後,也請吳女充分閱覽筆錄後才簽名,檢方製作的筆錄與實際訊問內容沒有不符,筆錄沒有不可信的情形。
檢方還表示,有時證人不了解訊問的意思,或問東答西,因此,實務上檢方整理筆錄的情形很常見,即使法院審理時,也未逐字逐句記載訊問內容,在場的人也沒有提出質疑。
這時審判長蔡守訓表示:「幹嘛把我們拖下水,我記得在國務機要費案裡,筆錄是逐字逐句記載的」。
馬英九辯護律師宋耀明則表示,筆錄縱然不是逐字逐句記載,但也不能違反證人陳述的本意。既然檢辯雙方對於筆錄內容與錄音帶的內容是否相符,仍有爭議,因此,律師要求以今天勘驗的結果,取代檢方當初製作的筆錄。另一名辯護律師薛松雨也當庭表示,勘驗後發現筆錄與證人陳述內容不符。
不過,蔡守訓當庭裁示,有關吳麗洳的筆錄是否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合議庭會在判決中交代,他並未對今天的爭議作出判斷。至於明天的庭訊,將提示證據給馬英九看,明天早上將開庭繼續審理。
據了解,今天下午原本是先勘驗偵訊時的影音光碟,但是播放到一半時,機器突然故障,因此審判長決定改聽錄音帶,在勘驗聽完錄音帶內容之後,徵得檢、辯和馬英九同意後,沒有再另外勘驗影音部分,就以錄音帶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