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50)
2008 (100)
2009 (57)
2011 (62)
2013 (61)
2014 (36)
昨天轮到中文学校义工,2个小时的中文课,只有中间10分钟和最后10分钟需要义工们干活,其他时间就是等待。于是,带上耳机,边走trail,边听历史故事《纽约》,时间不知不觉中飞快的消逝了。
到1700年左右,新阿姆斯特丹已经改名纽约,英国人已经全面控制了新英格兰地区,费城和其他更南边的地区,基本上是在法国的控制之下。因此,英国法也开始在纽约实行。对老百姓来说,有切身利益的是继承法和妇女的地位。原来丹麦文化中,男女比较平等,其继承法也是如果丈夫去世,妻女可以继承全部家产。而英国继承法标明,丈夫去世,只能由男性后代继承。妻子的命运掌握在儿子或侄子或更远的男性继承人手里。他一不高兴,可以马上将原来的女主人扔到街上去。总的来说,按照丹麦法,婚姻中男女平等。而根据英国法,女人是没有任何权利的。真奇怪,英国有那么多女皇,怎么居然没人敢为女人说句公道话?
然后,大不列颠帝国的米字旗永不落啦,英国法在不落日的国度里全面实行,女人们从此失去了平等的地位……是不是这样的历史缘故,造成了今天妇女们闹翻身的女权运动?假如美国仍是丹麦人或法国人或德国人的天下,也许俺们今天都是相敬如宾的男女平等着,也就没女权运动什么事儿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嘛。
PS:天气一如既往的好,不冷不热,阳光灿烂。trail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基本上都是黄面孔。看来这里已经被华人全面占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