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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9 23:27:33) 下一个
事情是这样子滴, LG的140表格批了,我们现在属于485 PENDING状态,因为J签证今年9月到期了,LG让学校的律师转H1,我转H4,大家都知道H4是不能工作滴,我就变成双重身份,拿485 EAD卡工作.我觉得本来很清爽的事情,让LG变的很麻烦.

LG学校的律师和秘书都说他没必要转,用EAD就可以了,因为这种140批准后,历史清白的人,485不批的可能性=没有.LG坚持说,可能性理论上是存在的,做事情要做仔细,能杜绝的可能性一定要杜绝.

结果呢,又因为他7月想去欧洲开会, 律师说这样就等他回来之后办加急,乱七八糟费用一算, 秘书发现他们要支付2000来美元.

然后LG老板的秘书很不高心,觉得我LG浪费钱. 我LG也很不高兴,觉得这个秘书越权,老板同意给钱,她干嘛.

我站在秘书的这边,我非常理解,我说,在她看来,这钱花的不值得,虽然不是她的钱,也会不高兴.就如同老板让你做一个你认为没有意义的实验一样.

另外我说这是COMMON SENSE,大家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用EAD工作,为何要搞个H1,烦不烦.LG坚持说这种情况下应该办H1,这才是COMMEN SENSE,引申到一定高度,说我这人一直马马虎虎,做事不求完美,要改进.

你们评评,我的算COMMON SENSE,还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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