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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庭无法承担劉強東强奸案之重

(2018-12-16 12:03:14) 下一个

 

 

美国法庭无法承担劉強東强奸案之重,可以说现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法庭成熟到可以公正的审判像劉強東这样的案件,因为美国法庭是一种真假对抗的法庭,涉案双方一上庭就要发誓讲真话,整个审案用非常高的代价在寻找真相,它在得不到真相时,或者一方付不起这个代价时,宁愿放弃,或拖延下去,而不愿意随便得到结论。从这个角度来说,它往往便宜了有钱的人,或者罪犯。

而中国法庭与此相反,中国法庭是不寻找真话的,它只CARE怎么说对政权的统治有利,至于真假,冤不冤,对它说无所谓。它是产生昂贵假话的机制,反正这些费用都是政府,或者纳税人担负的,所以钱对它说不重要。在中国法庭,政府,报纸,广播产生的都是昂贵的经过证明的有证有据的假话,而社会流传的反倒是没有证明的价格低廉的真话。例如郭文贵的爆料,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所说的事情老百姓全知道,郭文贵只是将这些事情加到特定人身上去了,并放上了特定的数字,这上面即使有误差也只是量的误差,在质的上面没有人会怀疑,而中国法庭,官方和宣传产生的话,虽然量上没有为误差,但是根本是胡说八道,而且随着它内部的政策改变,班子更换,可以完全相反。例如薄熙来,周永康这些人,过去好得像神仙,现在坏得像恶魔,如果再换个江系班子上来,又可以变回神仙去,所以老百姓也习惯了,都将他们的话当作排泄的气体,无人认真。 

所以劉強東的案子如果给美国法庭审,那么刘雇有强大的法律班子,打上几年,这个女子变成大妈了才出来结果完全可能,然后声张的正义无非是刘入监狱,或者无罪,与事实相去万里。 

如果这个案子给中国法庭审,对中国的官员和绅士,玩几个大学生,不是芝麻绿豆吗? 这个案子主要要看上面还要不要劉強東这个人,如果要,这件事连立案也难,如果不要,可大可小,小到让他回家务农,大到无期徒刑,死缓,甚至枪毙,如果他曾经对哪个首长有过不敬的话。 

这个时代,无论美国法庭绞钱机的马拉松审判,中国法庭假话的证据确凿和郭文贵廉价的真话轰动都再也无法唤醒中国人的深沉和麻木了,三年灾荒都没有饿死,十年文革都没有上当,六四坦克都没有压死的中国人什么世面没有见过?

其实对中国人来说,就像对中国高层的腐败,无需证据,而心理一清二楚一样,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无需美国检察官,美国律师,美国法官,中国司法,中国政治局,就足以对这个案子清清楚楚,眼清耳明,只是麻木不仁,或者讲也无用,不如不讲了。

对中国人来说, 这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有钱人,有势人玩女人的事情而已。只不过这次不是在中国玩,是到美国玩,人生地疏,需要中间人来搭桥,这个中间人也许是好心,拍刘总的马屁,来做这件事,或者受到上面,刘的竞争对手的操纵,来做个套子,让刘总钻进去,至于找的这个女人绝非中国古代的良家淑女,或黄花闺女,不是风月场中的老手,也是在美国BAR 中的常客,有过多个各种男友经验的老手。出席这次酒会当然知道自己是什么角色,至于价钱是中间人明码,还是到时候与刘商量, 都有可能,但是后来在搞完后,双方价钱出现分歧,是原来就安排好的敲诈勒索,或者做局,或者刘答应的数字大大缩水,都有可能,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女方留下了各种证据,报警时吞吞吐吐,都是在与对方讨价还价,使案件变得扑朔迷离,不是这个案件复杂,而是女方的精明和安排。

这个案子美国能审吗,中国能审吗? 显然不能,它的公平判决是:

刘强东:出钱玩女人,但不是强奸,应该在三年到五年徒刑;

女方:变相卖淫,并且敲诈勒索,应该在一年到三年徒刑;

中间人:如果是拍马屁,应该一年徒刑,如果是做局应该是三年到五年的徒刑。

当然美国人那个死脑子想不出什么让原告,被告都判刑的方法,所以这个判决的可能是不会有的,我们只有等他们死后由上帝去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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