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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民犯罪的历史责任和良心忏悔问题

(2009-08-10 20:02:19) 下一个




挫文“章诒和错在哪里”发表后,引起颇热烈的讨论,虽然不同意章诒和错的意见占了主流,我还是很高兴。因为一篇文章能够引起大家注意,引起大家思考,去探讨正确的道理,就已经达到它的目的了。至于大家同意和不同意我的意见,这并不重要。近年来我愈来愈接近一种写作立场,即是写作者的目的不是给读者一个结论,而只是将读者领到一个地方去,领到一个高度上,让读者在那个地方,那个高度上自己去找寻结论。说到底对一篇文章而言,对一个争论而言,敌对和正反双方是息息相关的,他们是连在同一颗树上的不同枝桠。一篇低调的作品和一个庸俗的争论,就是一颗长不大的树根,无论作者读者怎么辩论和讨论,这颗树也不会长得太高。反之一个值得深究的主题,即便双方舌剑唇枪,也是互惠互益的。

  对章诒和关于告密的争论,我一直不主张章诒和先生纠缠到黄苗子先生问题的细节中去。但是我更不同意用向前看、用遗忘、用宽恕、用人人有错、用全民有份来消灭那段历史,那段罪孽。恰恰相反,我认为一个犯了大错的民族必须治疗自己的创伤,从付出的苦难和罪孽的学费中取得教训。可是遗憾的是我的前一立场却很容易使我被人曲解,陷入为现政权开脱的嫌疑,或者受到不问是非躲入个人修身养性的象牙塔的指责。这可能不能全部怪读者,“章诒和错在哪里”一文强调了章诒和先生作为一位有影响的文学家,“应该从个体的真实中去追求民族的真实和人性的更高层次的真实,以她对人灵魂的剖析来折服更深的人心,而不是陷入个案中去追求个案的真实”时,对后一主题没有进行充分和有说服力的展开和论述。

  事实上,那是一个告密、揭发、陷害占据着正义位置的年代,居民委员会、党团支部就是公然的告密、揭发、和监督大家的组织,说它是一个全民犯罪时代并不为过。高行建先生在一个人的圣经中对生活在那个时代中的心境有维妙维肖的描写:“这清明的月色下,四下还就有眼,就窥探,注视,在围观你。迷蒙的月光里到处是陷阱,就等你一步失误。你不敢开门推窗,不敢有任何响动,别看这静谧的月夜人都睡了,一张惶失措,周围埋伏的没准就一拥而上,捉拿你归案。”
 
对于一个全民犯罪的历史来说,一个个人名誉得失的精确度问题在整个历史中的份量实在只是大海中的一涓,但是这不是说这些个案的恶劣程度,或者法律责任因为做的人太多了变轻了,或者不存在了。而它的真正意思是由于重复同一罪行的人太多了,使它(全民犯罪)对这个社会、对这个民族的危害已经从对个别受害人的威胁转移至对这个民族的威胁。而且从另外一个视线去看,对于一个全民犯罪的民族,虽然对于在灾难中已经造成家破人亡的严重个案,法律追究仍是不可少的,但是法律也无法去追究和审判整个民族,法律的惩前毖后,在全民犯罪情况下,变得相对无能为力。因此对于全民犯罪,人文研究和关注的重心,不应该是个案,而应该直指这个民族怎么对待自己罪孽的过去,怎么承担自己必须承担的道义和良心责任的态度问题(注意不是法律责任)。正是这种潜在的道义和良心责任,将决定这艘民族的大船会不会在充满风雨和恶滩的将来航程上去重蹈已经发生过的可耻覆辙。
 
1998年葡萄牙作家LOSESARAMAGO写的BLINDNESS荣获了纳贝尔文学奖。BLINDNESS写的是一个城市中得了一种奇怪的传染病,一旦被传上眼睛立即就瞎了。这个病传染极快,短短几小时中,半个城市的人的眼睛都瞎了,所以政府不得不将所有的得病者,接触过病人的人都集中到一个集中营。LOSESARAMAGO这里实际是在用这个暗无天日,人们看不到希望的集中营,暗寓着一个专制无自由无消息来源的政权和地狱。在各种生存威胁之下,人性所有的弱点都在这个集中营中被诱发和挤压出来。告密、陷害、捏造,威胁着每一个瞎子,每一个瞎子为了保护自己,也就更起劲的去告密陷害捏造其它的瞎子。而在这个集中营中能够维持做人的尊严,保持洁净的只剩下眼科医生妻子一人而已。可是我们能够用为什么眼科医生妻子可以保持处污泥不染的逻辑去审判每一个堕入罪孽的集中营瞎子吗?BLINDNESS走到人性和社会互在联系的高度,去探索这一个人类在极端专制状态下人性扭曲的深刻主题。它告诉我们当一个制度将社会大部分人中人性的恶都诱发和逼迫出来时,单单去追究个人的犯罪责任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往往是不公平和无济于事的。而事情的难堪和复杂也恰恰是在这些犯罪的人,也不是没有责任的,他们又确确实实是造成这个灾难的当事人。

 所以,对于一个全民犯罪的社会或者群体来说,能够用法律来处理的人和案情是这种犯罪中容易解决的部分。而真正难以解决的是大部分人,是陷入灾难和罪孽的整个民族,恰恰是他们才是未来灾难和罪孽会不会重新诞生的关键。共产党对中国人最深重的迫害也正是假这些大部分人之手,所谓群众运动来完成的,这里是一种相互相成的微妙的复杂关系,没有共产党的专制统治,人民不会陷入如此的罪孽深渊,但是没有群众的为虎作伥,中国那个年代的罪孽不会那样深重。

  一个全民,全社会的犯罪是不能,也不应该饶恕的。这里指的不饶恕,不是法律的不饶恕。因为法律由于人数的庞大,而不得不饶恕其中大部分的犯罪者时,这不等于说这个民族自己应该饶恕自己,宽容自己,它本身必须去进行一场自己心甘情愿的反省,才能洗涤精神的污秽。从人性来说,一个走出道德界限,走出良心界限的人,走进犯罪的人已经再也不是以前的人,一个手上已经沾上血腥和陷入过罪孽的人也再也不是以前的人。不管他的犯罪是什么理由,罪孽就是罪孽,动机和原因的不同并不能使罪孽产生质的不同。宽恕只能来自第三方,当犯罪的民族宽恕自己,而且以向前看、人人有错、全民有份、要求遗忘和宽容的时候、这个民族认识到自己的罪孽了吗?没有,它不仅拒绝了洗涤犯罪的罪恶,而且实实在在地默认和包容了犯罪。如果一个民族拒绝去为自己的罪孽反省,拒绝去正视和承担罪孽的责任,拒绝去罪孽的火炉中烧冶自己,拒绝从熊熊罪火烤炙的死亡中涅磐,那么这个民族半个世纪来所受的罪不等于是白受了吗?中国死于非命的几千万人不等于是白死了吗?这个民族重新挑起一场更惊天动地的灾难的可能不依旧潜伏在那里吗,而且它一旦重来时,它的肮脏、残忍规模会远远超过头一次。因为头一次犯罪时尚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感,尚有突破良心和道德界线的障碍,而这次再来时,已经熟门熟路,驾轻就熟,没有任何阻力了。那时候,他们就像从大山上飞下来的蝗虫一样,在没有道德设防,没有良心设防,没有法律障碍的中国这块无法无天人的天堂用它们的贪婪,用它们的无心无肝,将这块土地上剩留的人性和温情的绿色吞噬得干干净净。
 
在现有的中国条件下,中国民族进行历史责任反省和精神洗涤的可能存在吗?我相信,中国严肃的自由思想人可能都会回答没有可能,这恐怕才是我们真正焦虑和担忧的焦点所在。
 
事实上,中国目前的现况,不但离民族反省遥远无期,而且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法律和道德条件下,连去追究严重个案法律责任的条件都很困难。如果硬去追究,很大的可能是引起新一轮的对抗,或者陷入各据一部分理由,相持不下的互骂的泥潭之中,除此以外,很难想象有别的结果。虽然在局部网上看来,指责告密者和揭发者是绝对多数,但是如果淹没到广大当年告密者和揭发者的汪洋大海中,就是少数了,当一进入具体细节时,什么理由和奇怪的根据,甚至反讥辱骂都会出现,所以这不是一个民族反省和忏悔应该走的正途。
 
民族历史责任的反省和精神的洗涤需要高尚的人性情操和道德基础,它远远不是将社会的人去划分成好人,坏人那样简单,它更不应该是将社会内部割裂成两大群体的攻守大战,它应该是这个民族出自内心的对千千万万被害者的歉疚和痛悔,是这个民族出自内心的对自己罪孽撕心裂肺的彻悟,……,就像德国总理威利•勃兰特跪在死去犹太人的纪念碑后对媒体做解释时说的“我当时突然感到,仅仅献上一个花圈是绝对不够的”("Ich hatte plotzlich das Gefuhl,nur einenKranzniederlegen reichteinfachnicht!.")。中国民族离对自己的罪孽的忏悔和彻悟有多远?或者中国永远不会有忏悔和彻悟的这一天?,这是我们每一个严肃思考中国问题的学人值得担忧,值得关心,值得期盼,值得思索和值得努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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