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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呀..

(2007-08-24 04:58:25) 下一个
今天下午遇到个客人..真的不知道让我怎么说她

在我面前签几份文件,忽然我发现有关部门将Mrs.写错写成了Mr.,我就提议星期一帮她打电话更正

于是她在我面前就大大发挥,大做文章:

\'那我现在可以拒绝签字\'...我说: 我现在可以帮你更改...当然,你可以选择不签,我让他们重新出文件..麻烦你下星期再来.

\'那这样他们错误,我是不是可以告他们?\'....我说:您觉得,他们这样做您受到了什么损失,要人家怎么赔偿你,赔偿你什么..

(结论..现在的人法律意识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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