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壮丁,旧时指青壮年男子,或达到当兵年龄的人。
抽壮丁是指按一定规则(如抽签)决定服兵役的人,抓壮丁则简单得多,一群武装人员把某民居、村庄、街道或市场封锁起来,将成年男子押送到军营里去。木兰辞中有“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这是抽丁;杜甫的“石壕吏”中有“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这岂只是抓丁,连老翁、老妪都要捉去了。可是这两个不同概念,却常被混淆,多年前有一部川腔电影“抓壮丁”,从故事内容来看,应改“抓”为“抽”才确当。
笔者身逢乱世,抓丁或抽丁之类事常有见闻。一九四七年,我正在江苏省立如皋师范读书,有一天,在磨头镇通往如皋县城的公路上,遇到了一长串壮丁。这些人是用麻绳捆着,前后又联起来,成了长长的一串。他们衣著破烂,面黄肌瘦。队列旁另有一些押送的士兵。跟壮丁队伍并行的,还有另一行妇孺队伍,有老的也有年轻的,还有的背着小孩,她们的人数要比壮丁少一些,显然这是母亲或妻子的送行队伍。我猜想,这些人就是被抽中的壮丁吧。现场景象凄惨,令人终生难忘。
我的同桌同学家住北门外,一天早上他愁眉苦脸地对我说:“哥哥被抓壮丁了”。原来他哥哥跟随别人去附近的粮产地贩米(跑単帮),在当地被抓走,同伴将他的扁担、布袋带回来,人却不知被押送到那儿去了。台湾老兵开放探亲后,我曾见到他的哥哥,被抓壮丁时才十七、八岁的年青小伙子,而今已是弯腰曲背、形容枯槁的老人了。据说所在军队后来撤退到台湾,得以成为内战中几百万壮丁中的幸存者,但这些年来经历的苦难,是常人难以体会的。
无论是抽的壮丁还是抓的壮丁,最后都被补充到国民党的正规军或曰“国军”中去。国民党的地方武装,如区乡“自卫队”、县保安大队等,并不抓壮丁,都是志愿兵;甚至连汪精卫的“和平军”也不抓壮丁。依靠这种原始而残忍的手段来补充兵源的,唯独只有国民党的正规军,真是令人费解。
无论是抽的还是抓的壮丁,最后都要押送到战斗部队去,是没有期限的,除非被打死,拉夫则是属于临时性的强迫劳役。记得一九四六年一天,小街上正是早市人来人往的时候,来了一队士兵堵住街道两头,将壮年男子押送到修炮楼的工地上去。我的一个表伯,在我家前面摆摊做小生意,这天也被抓去了,通常没吃没喝,要到天黑才放回去。年过半百的表伯是孤身一人,不得已,是我下午送饭送水去的,看到被抓的民夫有的在运砖,有的在和烂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