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高税率国家。每个人的收入中,联邦政府要按收入的高低,征收去28%或31%;州政府要征收5%至8%;此外还有城市税、消费税等等。总之,个人收入的三分之一或更多些,要落入政府的腰包。年年如此,美国人倒也习以为常。税务局成了国家最有权威的部门,无论你地位多高、名气多大,都得乖乖地纳税,谁也不敢说半个不字。但也会有人这样想,自己吃尽辛苦挣来的银子,却被政府大把大把地拿去,不免就有一肚子的牢骚。我旅居缅因州波特兰市时,一次外出遇上了堵车,停在我们前面一辆车的尾部,印着一行字,意思是:小偷们要当心,政府最忌恨同行竟争。
这位仁兄,不但将政府比喻作小偷,而且还制作成流通大字报,看来怨气还真不小。
[新民晚报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夜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