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54)
更改地名的成本
刘振墉
那次,有亲人从外省来,我陪着到某地去旅游。直到半路上才听人说,票买错了,我们要去的那地方的地名已经“张冠李戴”,“顶替”原地名是另一个地方。幸好两地相距不远,于是只好先“异地”旅游一番,再去原目的地旅游,所幸额外花费不大。
回家后想,我一个人单次的额外花费不大,但所有的人一次次的额外付出累加起来,更改地名的社会成本,将是个惊人的数字。请看:
当地的几十万居民,家家要换新门牌、户口本、身份证、名片,要通知亲友新的地名等等,这些属个人埋单。
所有的公司、工厂、店铺,要换新招牌和广告牌,重印信纸、信封、单据,更新产品标签、标识,重新设计产品包装等等,这些由企业及店家买单,当然最后还是要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
从市到居民区的各级党、政、工、团机关都要换印鉴,换门口的牌匾,重印信纸、信封、公文表格等;还需重做街道和马路上的路标之类,这些当然是由本地的纳税人买单。
所有的地图,如省、市地图、全国地图、交通图、旅游图等要更新;地理教材、乡土教材、一些工具书也要重新修订。这些当然得由全国人民来买单了。
还有一些无法估计的“隐性成本”,如办公私事务跑冤枉路、耽误了时间等等。
曾听一位朋友说过,他下放某公社 8 年,眼看着公社大院的正门,换一个书记掉一个方向,东西南北四个朝向全走过。我以为这算不了什么,不过多开支几文泥瓦匠工钱,来办事的人沿院墙多走几十步路而已。而更改地名虽然也常常同属“政府意志”、“长官意志”,代价却要大得多了。
近年来改名字的城市已有不少,前些时又有某地西山镇改名之事,据说是因为“日落西山”实在不吉利。如果明天听到还有别的地方要改名字,我不会惊讶。因为按照这种逻辑,可改名字的地方可就多了,就像看风水改大门,你觉得愚不可及,他那里还言之凿凿呢!
新民晚报 2007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