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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府: 今后严禁任何人上访

(2008-12-22 11:23:33) 下一个

太原将严处进京上访等违法信访行为. 该市已安排部署依法处置信访活动,旨在制止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天安门、中南海、外驻华使馆、中央领导驻地等非信访场所穿状衣、举标语、喊口号,将被视为违规上访而遭严处。
  12月21日,据《太原日报》报道,中共山西省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新闻办公室(下称太原市政法委新闻办)发布上述通报。
  太原市政法委新闻办发布的新闻通报称,该市已安排部署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旨在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有效制止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新闻通报说,长期以来,太原市信访工作在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人民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日益增强,通过依法开展信访,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报同时称,有少数信访人违反规定进行信访,无理缠访闹访,有的甚至在信访活动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妨碍了国家机关的办公秩序,侵害了其他正常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太原市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依据《刑法》《治安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五部门《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违法行为的意见》,该市司法部门将对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外国驻华使馆、中央领导驻地和省市党政机关等非信访场所上访的;屡次违反《信访条例》的;为制造影响到外国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机构实施穿状衣、举标语、喊口号的;违反《信访条例》组织、煽动集体上访的;进京上访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以维护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于前述的所谓“违法信访行为”,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据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报道,2005年修改《信访条例》时,草案中曾有不准信访人穿“冤衣”(写有“冤”字的服装)的规定,后来国务院法制办采纳了于建嵘等有关专家的建议,删除了这一不太妥当的条款。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信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出示状纸、穿着状衣,扰乱公共秩序,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聚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的,对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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