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逃到海外的贪官人数

(2008-11-01 04:38:12) 下一个
部分中国前任官员携巨额公款逃到海外躲避腐败调查,其总额高达10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500亿)。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0月31日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表示,过去10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腐败官员多达1万多人。

  中国的公职人员贪污腐败已经超越危险水平,成为执政党共产党遭人民反感的主要原因。

  政府因此加强了对贪污腐败的处罚力度,但反而使越来越多的腐败官员逃往海外。

  而问题在于,世界上只有31个国家与中国签署了犯罪分子引渡协定。

  尤其中国腐败官员的三大藏身之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欧洲发达国家,大部分没有同中国签署该协定,因此更加助长了逃亡行为。

  据专家介绍,即使在这些国家进行犯罪分子引渡审判,如果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审理过程可以延长至10年。

  此外,许多废除死刑的西方国家原则上不会将罪犯遣送回可能会实施极刑的国家,这也使处罚变得更加困难。

  李成言表示,罪犯携带的钱越多,遣送就越困难,因此中国需要承担的费用非常高。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博主已隐藏评论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