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门”越闹越大,单靠敷衍是很难蒙混过去了,要对舆论有所交代
以前做社会新闻记者,时常要直面人性中复杂甚至丑恶的一面。成为体育记者后,觉得真是“民风淳朴”啊,偶尔爆出的感人故事更是可以证明:此处不是洪洞县,体育圈里好人多。
何止是简单的好人,许多人简直就是活雷锋。
比如男子中长跑运动员于海江,跟从著名教练王德显训练,算是女子中长跑名将孙英杰的同门师弟,更自称孙的粉丝。据于海江讲,他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附近的一处公共厕所方便,意外捡到了“强力补”,属于运动领域的禁药,但可以增强体力。于海江除了自己服用,还希望暗中助力自己的偶像孙英杰。2005年全运会开始前,他悄悄把“强力补”掺进孙英杰服用的猕猴桃汁饮料中。结果,孙英杰在全运会万米比赛后尿样检查呈阳性,遭两年禁赛。于海江“好心办坏事”,还引得舆论哗然——没几个人相信天下还有这么离奇的活雷锋的故事。
在中国国家跳水队这个光荣的“梦之队”,也活跃着一批活雷锋。曾带出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等名将的著名教练于芬,离开国家队后去了清华大学跳水队,而她调教过的运动员仍在源源不断地把奖牌和奖金拿回来。按体育总局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运动员奖金要依照一定的比例提留给培养他的教练。属于于芬的奖金累积起来也不是个小数目(于芬自己计算的结果是超过100万)。
于芬的清华跳水队在北四环外,国家跳水队接近南二环。虽然都在北京,但“活雷锋”们觉得,于教练那么繁忙,那么德高望重,不能让她再“百里迢迢”地专程来领奖金,还是我们为其代领了吧。
在中国体育圈,替队员或队友代领奖金的“好人好事”,绝不止这一件。像于海江那样“好心办坏事”的例子,也时有发生,引人唏嘘。当年“马家军”成员集体出走,就与奖金代领不无关系。据说代领者是教练,代领并代为保管奖金,是因为“运动员们都是孩子,理财能力差,而且奖金发下去不利于她们安心训练”。
按孙英杰的家人及退役运动员艾冬梅等人的说法,前面提到的王德显教练,也乐于帮弟子代领奖金,有时甚至连工资也代领了。
每一次被披露的代领风波都令舆论哗然。多数人不相信会有这样的活雷锋,也有少数人意见相反,他们不相信会有这么低劣、毫无技术含量的侵吞。
为于芬代领奖金的,至少有5个人,最近他们也遇到了麻烦。于芬说她从来没委托过这些人,也从未从他们手里拿到过奖金。接着又有消息说,已经有当事人站出来声明,自己没为于芬领过奖金,连他的签名也是别人“代签”的。“雷锋”背后另有“雷锋”。
事情看起来蹊跷,但在律师们眼里,实在是幼稚园级别的题目。进入司法程序,相关当事人出庭,大不了搞一下笔迹鉴定,谁是天使(如果有的话),谁是魔鬼,立即就现了原形。
“奖金门”越闹越大,单靠敷衍是很难蒙混过去了,要对舆论有所交代。更重要的是,在提倡发扬雷锋精神的时代,千万不能再冤枉了“活雷锋们”。
但是,事情真的会进入司法程序吗?真相真的会大白天下吗?按照以往的经验,似乎并不乐观。体育是个不该成为特区的特区,总有它自己的解决之道。我总觉得,会有人为一个离奇故事续上离奇的结尾的。比如,突然对外宣布,奖金在天安门广场附近的一个公厕找到了,一分不少,全都交给于芬教练。当事各方息事宁人,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天安门广场附近的公厕,实在是一个好地方。